工地民法典(民法典建工)
工地上出了事故誰承擔
在工地上出了事故,應由施工單位或者施工者負責。根據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工人工地出事!屬于什么法律案件
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責規定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中的重大責任事故罪來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需要承擔責任的情況之下,必須是重大的事故,涉嫌重大責任事故,最主要就是看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
法律分析
隨著國家各項建設的開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業目前雇傭著大量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農民工。發生傷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傷者、死亡者的近親屬等人員)可以選擇侵權途徑和工傷途徑來要求賠償。(一)侵權途徑:首先就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來確定具體賠付項目及數額;其次是需要明確的是要明確事故責任分擔問題,盡管實踐中受害方責任較小,但是也要負擔相應的事故責任;最后就是結合上面兩點來確定最終賠付數額并簽訂協議。(二)工傷途徑: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工傷,目前基本認為只要是構成工傷的,受害方無事故責任。采取以上兩種途徑來處理傷亡事故,在實踐中都需要注意以下問題:1、途徑選擇:賠付方及受害方要各自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途徑,因為兩種途徑有不同賠付項目、賠付標準、處理程序,工傷途徑需要先認定工傷,工傷認定完畢后再處理賠付問題,而侵權可以直接訴訟。2、簽訂協議后的處理:實踐中有很多簽訂完協議后反悔又訴訟至法院的爭議,簽訂完協議后最好到法院走調解程序或司法確認程序,這樣也防止當事人的反悔來撤銷協議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工地死人了怎么處理
工地意外死亡可以以侵權為由進行維權,也可以以工傷為由進行維權。侵權途徑進行維權的,可以根據侵權的相關法律法規來進行具體賠付項目和數額的確定;明確責任事故的承擔,最終確定賠付數額簽訂協議。工傷途徑維權的,死者家屬或者用人單位先認定工傷,工傷認定完畢再處理賠付問題;簽訂協議后,法院走調解程序或司法確認程序。
根據《民法典》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條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時間的判斷標準】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公司第一個工地沒結清農民工工資相關部門不允許辦理施工許可證是民法典哪一條
公司第一個工地沒結清農民工工資相關部門不允許辦理施工許可證是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前八條。
拓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農村居民。
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農民工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后應當獲得的勞動報酬。
第三條 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農民工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完成勞動任務。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并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的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第五條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應當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按照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第六條 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與招用的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通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
第七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
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準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
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
司法行政、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
第九條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法律法規政策的公益宣傳和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
第十條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于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
工地打架斗毆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工地上經常會發生一些 打架斗毆 的現象,在工地上發生打架斗毆,通常情況下都是工人之間發生一些糾紛所導致的,當然關于這種打架斗毆肯定是需要警察來,派出相應的人員進行調查取證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工地打架斗毆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工地打架斗毆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6868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損害 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 、 護理費 、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和 死亡賠償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 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 尋釁滋事 行 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 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 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首先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工地上打架斗毆的話,通常情況下都是利用民事法律來進行調整的,也就是需要進行民事方面的賠償,具體的賠償內容包括 醫療費用 以及相應的誤工費用等等,也可以咨詢一下 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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