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日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日期是第十一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什么時候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于2010年4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二十八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于2010年4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于幾年幾月幾日開始實施?
實施時間:2010年10月1日。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0年4月29日。
新修訂的《保密法》自什么時間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一條 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后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于國家秘密。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新保密法自幾年幾月幾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保密法》的立法依據是憲法。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 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條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第九條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后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于國家秘密。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于2 0 1 0年4月2 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 0 1 0年1 0月1目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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