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事故(化工事故報告)
98種最有可能導致化工廠事故的行為!恐怕你總是犯這樣的錯誤?
化工廠作為事故頻發的場所,一個小的不安全行為就可能引發重大事故。化工廠的98種不安全行為對你來說可能微不足道,但這些行為一次又一次地造成了重大事故。說實話,這種行為!你工作過幾次?
98常見的不安全行為
1、班前、班中飲酒,上崗、離崗、睡覺。
2、未經授權進入危險區域(飛濺、氣體、放射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溫灼傷、懸掛物下)等跨越運行設備和絞車。
3、上下樓梯時扶手未用手握住。
4、高處作業不得系安全帶或掛安全網。
5、違反起重作業“十八不吊”規定:
—超載或吊物重量未知時,不得起吊;
—非信號人員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清晰時,不得起吊;
—捆綁、懸掛或不平衡可能導致起吊物滑動時,請勿起吊;
—被吊物上有人或漂浮物時,不得起吊;
—當結構或部件存在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壞時,不得起吊;
—不得起吊張力不清的埋件;
—作業現場黑暗,看不到現場、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得起吊;
—不得起吊棱角與綁扎鋼絲繩之間無襯墊的重物;
—不得起吊超重或埋置物品;
—吊鉤與貨物重心不對齊(斜拉);
—簡化吊繩,綁扎不牢不吊;
—6米以上的大型貨物,無牽引繩不得吊裝;
—安全裝置或機械設備出現異常或故障時,不得起吊;
—站在頭部上方或動臂下方時,請勿起吊;
—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起吊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爆炸裝置
—6級以上大風、雷雨天氣禁止吊裝;
—在斜坡或基坑邊緣,不得在未填筑的情況下提升路堤;
—如果吊索夾角過大(不超過90度),請勿起吊。
6、機動車與乙炔、氧氣混合,或用自卸汽車運輸氣瓶。
7、擅自拆除、挪用或損壞安全標志、防護和信號裝置。
8、在多塵場所作業時,不得按規定佩戴防塵口罩。
9、鋼瓶暴露在陽光下,靠近熱源,在鋼瓶上吸煙。
10、電焊機一、二次端子無防護罩或電源線未纏繞。
11.焊接和切割作業不戴防護眼鏡和焊工手套,電焊不穿絕緣鞋。
12、預計移動的車輛不會運行,或車輛在斜坡上停止,而不會堵塞三角墊。
13、乙炔瓶在使用和儲存過程中未保持直立。
14、作業現場不得有安全通道。
15、在懸掛物下方行走、站立、攀爬物體(件)。
16、坐在欄桿上休息。
17、未按要求填寫維修報告(包括攀爬、動火、工作票等)。
18、用于坐著和起吊物體的起吊設備。
19、在不停車的情況下,用手套搬運旋轉設備。
20、梯子不用于攀爬作業。
21、維護操作公告牌。
22、危險區域嚴禁兩人作業,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3、在禁火區吸煙或在禁火區扔煙頭。
24、用手而不是工具工作。
25、在沒有標準手勢和口哨的情況下,佩戴手套指揮起吊物體或多人指揮。
26、拆遷沒有統一指揮。施工現場構筑物周圍不得設置安全警戒線。拆除護欄、地板、樓梯和其他有用設施前,不得進行安全交底。
27、臨時作業未進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
28、起重工具(夾具和電纜)的使用沒有最大起重能力標簽。
29、擅自關閉氣體報警器,不報告任何問題,不在運行中使用。無需CO含量分析,無需監管人員或探測器進入氣體設備進行操作。
30、使用油性手套、棉紗和工具接觸氧氣瓶、鋼瓶閥門、減壓器和管道。或佩戴潤滑脂手套進行切割。使用氧氣瓶、乙炔瓶時,氣瓶安全附件缺失或不完整或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
31、起升限位、抱閘、警鈴失靈時,應進行起升作業。
32、提升操作未按要求測試和調整抱閘。
33、起重作業時,如果吊臂或吊物下方有人員,應將其吊起。在不響鈴的情況下啟動起重機
34、吊物越過人員或重要設備時,無鈴聲響起。吊物懸空后離開現場。
35、電氣作業低壓電氣作業工作票填寫不到位。
36、電線、線路接頭外露,無綁扎;使用帶有一個開關和多臺機器的設備。
37、閘刀接線橡膠蓋有缺陷,過閘時無法保護。
38、故障處理、現場搶修,無需掛牌、聯系或確認。
39、啟動被扣押或報廢的設備。
40、任意拆除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和警告標志。
41、擅自篡改閥門開關。電源和電源介質未按規定觸點連接。
42、外委維修單位無安全資質證書、施工合同或單項安全措施。
43、機組內日常維護無維護作業標準,非常規維護無單一安全措施。
44、啟動非崗位設備;指導他人操作本崗位設備。
45、其他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行為。
46、施工前未進行安全交底,施工單位對作業內容及個別安全措施不明確。
47、交叉施工(作業)未與相關單位和人員聯系。
48、啟動性能未知的設備,在沒有可靠安全保護裝置的情況下開始運行。
49、帶負荷拉合。不要接觸、警告或確認啟動相關設備。
50、起重機在啟動或起吊前未鳴響
51、使用各種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和工具,如未可靠接地(零)的電動工具、電焊機、損壞的絕緣手套、雨鞋、工具等
52、施工現場無坑、洞、溝警示標志
53、用氧氣瓶沖洗輪胎
54、勞動保護不完善;
—進入現場不得戴安全帽或系安全帽帶;
—進入現場不穿工作鞋,電工工作不穿絕緣鞋或手套;不得佩戴防護眼鏡,以防堅硬物體(淬火零件、合金鋼等);
—焊工、切割工人、操作研磨機、研磨樣品等不戴防護眼鏡(護目鏡)。
55、用壓縮空氣吹鐵屑和其他顆粒。
56、擅自攜帶他人操作卡送電啟動。
57、已停機并掛牌的設備未按程序啟動。
58、在操作過程中,對機器進行加油、維修、檢查、調整和清潔。
59、在維修現場隨機啟動未知電源、電源和閘閥。
60、戴手套或用重錘啟動機器。
61、操作過程中顆粒飛濺時,不要戴防護眼鏡和手套。
62、在列車軌道上作業時,紅燈未亮。
63、如果需要低壓照明,應使用非低壓照明。
64、爬上移動的轎廂時啟動絞車,否則轎廂上下有人
65、不登記關鍵崗位;非關鍵和關鍵崗位人員進入關鍵和關鍵崗位留任。
66、在運行設備之間或設備運行期間轉移物體并接觸運行部件。
67、安排外行監督專業操作(如鉗工監督電工等)。
68、不得無故不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69、因安全活動或定期安全會議而遲到或早退。
70、無轉崗、無返鄉、無三級教育、無注冊。
71、無故未參加安全檢查。
72、騎自行車、摩托車進廠進入作業現場。高空作業穿硬底鞋。高空投擲工具和裝置。臨時腳手板的搭設和爬梯的使用沒有系好,也沒有專人監護和確認。
73、物品堆放過高,不穩定,占用安全通道。
74、啟動無限位無制動起重機械設備。
75、高空作業有墜物時,施工和搶修時地面無警戒線,無監護人,有墜物時不設警戒線。
76、使用人字梯無限制打開互拉裝置。
77、用銅(鐵、鋁)線更換保險絲。
78、吊裝作業未確認自身位置是否安全。在未確認吊具和鏈條完整性的情況下指揮吊裝。
79、未經授權進入氣體危險區域。對于氣體動火作業,沒有動火程序,沒有消防設備,也沒有監護人。
80、電焊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應檢查處理,不得停電。
81、吊裝作業未確認吊裝物的環境條件。占用并堵塞安全通道。
82、特種作業無證進行,特種設備(壓力容器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巡回檢查。
83、在鐵路邊界內行走,抓住交叉口,穿過鐵路。未經授權進入關鍵崗位。
84、在維修現場追逐和挑逗。
85、在非吸煙(火災)區域或現場吸煙
86、經理或指定人員故意進行違法作業。
87、經理親自或指定非工作人員操作機器、設備和車輛。
88、經理親自或指派非工作人員進行特殊作業。
89、使用的電氣設備缺少接地或接零裝置
90、經理或指定人員應隨意拆除安全設施、信號、聯鎖裝置和警告標志。
91、經理或指定人員未按規定對現場危險作業進行監督。
92、經理本人沒有在現場制止違規行為,也沒有對集體違規行為采取措施。
93、在設備操作空間內接觸移動和旋轉設備或身體和肢體
94、容器內作業不使用通風設施。
95、電氣操作不設一人監護。
96、出現故障或缺少安全防護裝置時,繼續使用設備。
97、機動車輛客貨混裝。
98、發現隱患,未及時處理或上報,冒險作業。

致1人死亡,安徽一化工企業起火伴有多聲巨響,這家公司到底是來頭?
據公開資料顯示,安徽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3日,注冊資本3.08億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永剛。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聚氨酯泡沫、聚醚多元醇、聚丙烯腈多元醇等塑料加工助劑類產品加工;道路及橋梁施工服務;普通貨物運輸;建筑材料生產、銷售;倉儲服務;進出口業務(法律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等。其實際控制人為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該公司的大股東為安徽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安徽省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安信新材料”)。目前公司經營狀況正常。另據天眼查數據顯示: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2020年6月30日該公司3次被安徽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張永剛家族控制且處于被控制狀態。此外張永剛名下還有兩家企業分別是安徽華豐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盛弘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冊資本1.5億元,是一家專業從事聚氨酯新材料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科技創新型公司,位于安慶市迎江區東環路523號,總占地面積16000平方米,廠區環境優美,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目前擁有員工400余人。公司目前主要產品有聚氨酯泡沫(PE)新材料及配套制品(PE+ PVC+ TPU)、聚氨酯彈性體(PU+ PA+ PC)。公司產品廣泛應用于建筑屋面、墻體內裝以及汽車內飾等領域;同時還可以用于汽車內飾加工和輪胎制造等;同時在家電、汽車電子、五金塑料、日用化工、紡織印染、造紙等領域都有廣泛應用。該公司擁有多項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1.聚氨酯泡沫(PE+ PVC+ TPU):聚氨酯泡沫可廣泛應用于建筑屋面材料、墻體內裝;2. PVC樹脂:可以用于食品、醫藥、化工產品及工業設備的生產等領域;3. PA、 PC:在印刷線路板、塑膠、皮革、汽車工業、軍工、電子通訊、汽車電器等領域都有廣泛應用。?
化工企業的常見事故主要包括:(1)爆炸事故是指企業因生產、儲存、運輸、作業中發生泄漏或爆炸所造成的各種事故,主要有生產裝置爆炸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其中生產裝置爆炸事故又包括產品泄露爆炸事故和意外失火爆炸事故。(2)中毒事故:主要是由于操作不當造成的中毒事故,主要包括中毒窒息、中毒性休克、中樞神經系統損傷、吸入性肺炎等癥狀,這類中毒事故給人員造成的損害最大。(3)設備事故:主要是由于設備故障、工藝調整引起的中毒事故;設備故障、工藝調整等可能造成設備失效或泄漏、失效;工藝調整不當引起的中毒事故;工藝控制不當引起毒性反應;操作不當造成中毒等各種后果。
甘肅蘭州化工園區爆炸事故,6人不幸全部遇難,后續安置工作進行的如何?
災難的發生往往是在一瞬間,人生無常,突發災難是不可抗力的,當面對災難來臨時,只能祈禱所有人都平安無事。可是事情總是事與愿違,讓人感到遺憾。6月16日,甘肅省蘭州市蘭州新區的一家公司發生了爆炸事故。
這家公司名為甘肅濱農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的污泥干燥車間發生了爆炸事故,經過消防人員的全力搜救,已經確定有六名失聯人員全部遇難,這樣的結果讓很多人都感到痛心,六個家庭就這樣毀了。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妥善做好遇難者善后,以及家屬撫恤等工作。
根據了解得知,事發地位于蘭州新區秦川精細化工園區內,爆炸發生在一個農藥中間體生產公司的污水處理車間,該車間面積約600平方米,車間內有高溫高壓蒸汽,建筑結構為鋼結構。
所幸車間內沒有易燃物品,爆炸發生之后無煙,無明火,無有毒氣體,沒有引發再次災害發生。造成爆炸的具體原因仍在調查中,經過初步分析,或許是由于蒸汽導致密閉的污水處理間內溫度比較高,壓力過大,進而引發了爆炸。
當然這也只是推論,具體的結果還有待現場專家的進一步調查確認。這起爆炸事故造成6人遇難,8人受傷,受傷的人員目前生命體征平穩,其中有一人已經出院。事故發生后應急部門調動47輛消防救援車輛, 300余名消防救援人員參與救援。
目前周邊的企業已經全部停工,何時能恢復生產還有待通知。相關負責人稱要對該起事故進行提級調查處理,徹查事故原因,依法嚴格追究責任,要深刻反思,總結教訓,嚴格落實化工產業轉移項目準入條件和管理制度。
化工安全事故的倫理原則包括哪些
原則包括:1、嚴格依法認定、適度從嚴的原則。
2、從實際出發,適應我國當前安全管理的體制機制,事故認定范圍不宜作大的調整。
3、有利于保護事故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安徽滁州一化工廠深夜發生火災致1人死亡,工廠此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安徽滁州天長市天長化工園區中新化學有限公司3月1日23時30分許發生火災,致1人死亡。目前,火災原因正在調查中。據了解,該公司主要從事的是合成樹脂(各種樹脂)和添加劑的生產。該公司有兩個車間,其中一個車間內正在生產聚合樹脂過程中的液體,另一個車間內正在生產甲基丙烯酸甲酯過程中的固體,而在生產聚合樹脂過程中的液體主要是甲基丙烯酸甲酯。據悉,在此次火災中遇難的人員是公司一名管理人員,具體死因還在調查中。針對這次火災導致人員死亡一事,天長市安監局發布了通報,稱火災系因該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引發。
火災時會有大量的氣體被吸入到車間中,導致人員吸入大量的有毒氣體后死亡,也有大量的氧氣進入到人員身體中,導致窒息死亡。這種現象在一些工廠身上十分常見,例如化工廠,如果沒有良好的消火栓系統的話,一旦發生火災,是很難撲滅的。因此要在生產過程中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備和使用。
另外還要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和維護,例如消防水池、報警系統、滅火器、消火栓、水槍、噴淋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設備都必須要安裝齊全,并且有專門的保養和維修人員對其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在生產車間內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當火勢過大時,應當及時關閉進水閥門;當溫度超過400℃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降溫.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另外要加強對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和定期保養、檢測工作,使其能夠正常使用和發揮作用以保證其完好有效地起到滅火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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