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案例(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
中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5個
案例一:小孔、小建與小魯、小劉等人在北京某中學上學期間,因瑣事發(fā)生糾紛。小孔向大東和小張?zhí)嶙h購買刀具報復小魯等人,三人購買刀具六把。買完刀后小孔分別給小魯和小劉打電話約架。后小孔和大東伙同小張和小孫持刀與小建糾集的三十余人持棍、棒等共同來到某立交橋下,在橋兩側分頭等待小魯等人前來毆斗。當小魯、小劉糾集多人持棍、棒等物到達時,雙方互相持械毆斗。其間多人受傷,輕重程度不等。??
法官說法:本案中的參與斗毆者大都已經成年,小孔和大東是未成年人。小孔、大東在公共場所糾集多人持械斗毆,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斗毆罪,且小孔系首要分子,大東系積極參加者,依法均應予懲處。小孔與大東最終以聚眾斗毆罪被分別判處刑事處罰。
案例二:小毛和小夏兩人均為北京某職業(yè)高中學生,一天,兩人在小毛家喝了酒后在離小毛家不遠的荒僻處遇到了大明。小毛說大明跟他一直以來都有矛盾,提議一起打大明一頓。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鐵管毆打大明的頭部等部位,持續(xù)追打致使大明死亡。當天晚上,小毛返回事發(fā)地點,確認大明死亡后,將大明掩埋。??
法官說法:小毛和小夏兩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性質惡劣、情節(jié)、后果特別嚴重,依法均應予懲處。小毛和小夏分別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刑罰。
案例三:16歲的小鐘是北京某中學學生,他以虛假身份信息在社交網站上注冊,與未成年女性交往,多次以言語威脅的方式強行與多名未成年女性發(fā)生性關系并拍攝裸照,還以將裸照發(fā)至互聯網上為要挾多次侵害被害人。??
法官說法:小鐘無視國法,以脅迫手段,強行與多名未成年女性多次發(fā)生性行為,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予懲處。小鐘被以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四:小白是北京某中學在校生。小白的母親早年與小白的生父離婚后一直與李某同居,多年來李某脾氣不好,經常毆打小白和她的母親。一天,在李某再次毆打小白的母親后,小白的母親在家中持鐵錘將李某殺害。小白在明知母親犯罪的情況下仍幫助母親清理現場血跡。在公安機關偵查時,小白主動交待了協助母親破壞犯罪現場、毀滅犯罪證據的事實。
法官說法:小白在目睹母親殺害李某的情況下,幫助母親清理現場,掩蓋犯罪事實,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小白犯罪時未成年,其在犯罪行為尚未被司法機關發(fā)覺的情況下,主動、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為,應認定為自首,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同時,小白系在其母指使下實施犯罪、主觀惡性不深,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作為酌定從輕情節(jié)予以考慮。小白犯幫助毀滅證據罪被處以刑事處罰。
案例五:小文、小宮都喜歡養(yǎng)寵物,尤其是外形獨特、數量稀少的寵物,可以向同學炫耀,但兩人都沒有錢去寵物店購買。后兩人經預謀,決定到寵物店偷寵物。半夜,兩人攜帶工具以撬鎖方式進入被害人的寵物店,盜竊了美洲鬣蜥三只、古巴變色樹蜥兩只、西非巨蜥一只,經鑒定,這幾只寵物價值兩萬五千余元。??
法官說法: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小文、小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的行為,侵犯了他人所有的財產權利,均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根據二人的具體量刑情節(jié),法院依法對該二人判處了刑罰。

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案例一: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張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男,漢族,16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丟失一部手機,其懷疑與其曾同住的于某和覃某偷了其手機,于是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糾集了犯罪嫌疑人張某、伍某某,對來其宿舍拿行李的被害人于某和覃某進行毆打,不讓該二人離開,其間,余某某將于某的頭打破,還用煙頭燙傷覃某,以此來逼兩被害人承認有偷其手機,犯罪嫌疑人張某和伍某某幫助余某某對被害人于某和覃某進行看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將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為止,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后以非法拘禁罪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案例二: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網吧上網,因其盜用他人帳號上網被管理員發(fā)現而被趕出網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糾集了兩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該網吧為其被趕出的網吧的事出氣,到網吧后該三人將網吧管理員李某打成輕傷,將另一管理員黃某的手劃傷,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檢察機關經審查以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批準逮捕。
案例: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來廈后,手里沒錢,便萌生搶劫出租車司機的念頭,2005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經過預謀,在仙岳路雇了一部出租車,讓司機開到林后一偏僻的地方,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嘴等手段強行搶走了被害人周某的一部小靈通和現金500多元。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后以搶劫罪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案例三: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諶某,男,漢族,19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黃某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張某,男,漢族,19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案例四: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諶某、黃某某、童某某在一起喝酒時,王某某提出說去搶點錢來花,于是當天晚上將近凌晨時,上述五人外出尋找目標,無人來到湖里興隆路正遇上騎自行車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將林某的自行車踢倒,并將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還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林某的大腿捅傷,五人搶了林某身上的一部手機和200多元現金,逃離了現場,被害人林某因被捅傷后失血過多而不治身亡。事后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明知上述犯罪嫌疑人搶劫犯罪的情況下,還讓上述犯罪嫌疑人在其住處留宿。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后,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諶某、黃某某、童某某以搶劫罪批準逮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窩藏罪批準逮捕
青少年犯罪的著名案例
被告人羅某某(16周歲,在校學生)和謝某某均系長沙某學院學生,同住于本市天心區(qū)校區(qū)男生宿舍504房間。2015年9月12日11時許,被告人羅某某在宿舍內因瑣事與謝某某發(fā)生爭執(zhí),繼而肢體接觸,期間被告人羅某某用1把不銹鋼單刃尖刀捅傷被害人謝某某左側腹部。經鑒定,被害人謝某某左腹部刺傷,左側橫結腸對穿傷,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某某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羅某某作案時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羅某某在案發(fā)后及在庭審中認罪、悔罪,具有坦白情節(jié),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羅某某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量刑時予以考慮。根據被告人羅某某的犯罪事實和情節(jié)、悔罪表現及其居住地基層組織出具的社區(qū)矯正材料,可以對被告人羅某某適用緩刑。依照刑法相關規(guī)定認定被告人羅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宣判后,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2、被告人劉某凡、劉某聰等聚眾斗毆案案被告人尹某(成年人)在天心區(qū)解放西路某酒吧遺失一部手機,此手機被酒吧服務員饒某撿到并使用多日。尹某知曉后,聯系饒某協商退還手機以及賠償事宜。饒某將手機退還給了尹某,并答應賠償尹某500元錢。后尹某多次要求饒某支付500元賠償金未果。2015年4月29日凌晨,尹某邀被告人劉某凡(17周歲)在酒吧門口攔住饒某、遲某等人,要求饒某支付500元賠償金,遭到饒某拒絕,雙方發(fā)生口角。劉某凡于是打電話給正在另一個酒吧門口的被告人劉某聰(16周歲),要其前來幫忙打架。隨后,劉某凡手持棒球棍,并糾集被告人劉某聰肖某某、王某某等人趕至酒吧門口,對饒某、遲某等人進行毆打,造成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經審理認為,劉某凡、劉某聰等五名被告人持械聚眾斗毆,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斗毆罪。被告人劉某凡、劉某聰在歸案后和法庭審理過程中均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并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均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劉某凡、劉某聰作案時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劉某聰、劉某凡所在的基層組織同意對兩被告人適用社區(qū)矯正,可以對被告人劉某聰、劉某凡適用緩刑。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凡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被告人劉某聰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該案沒有上訴、抗訴,判決書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3、被告人張某某盜竊案被告人張某某(17周歲)伙同他人分別于2015年12月24日、2016年7月1日凌晨,竄至長沙市芙蓉區(qū)某超市和天心區(qū)涂家沖某超市內,盜竊中華、軟極品芙蓉王等品牌香煙共計人民幣16244.1元。后二人將所盜贓物予以均分,分別銷贓后將贓款予以揮霍。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被害人數額較大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張某某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應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其歸案后及法庭審理中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tài)度較好,可以對被告人張某某從輕處罰。依照刑法相關規(guī)定,判定被告人張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3、被告人陶某某、左某某故意傷害案2017年7月16日2時許,被告人陶某某(17周歲)等人在長沙市天心區(qū)解放西路某酒吧與樊某發(fā)生了口角并相互斗毆。后被告人陶某某又糾集被告人左某某(17周歲)等十余人至某酒吧將樊某、龔某喊出酒吧,雙方交談無效便動起手來,被告人陶某某等十余人一同毆打龔某、樊某兩人。2017年7月18日被告人左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2017年7月26日被告人陶某某向公安機關投案。經鑒定龔某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樊某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均以構成故意傷害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兩被告人均系主犯。但從本案被害人的傷情來看,主要系被告人左某某持刀所致,對于本案的傷害后果,被告左某某的作用明顯大于被告人陶某某。兩被告人在本案中具有以下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作案時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被告人陶某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且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認定具有自首情節(jié),被告人左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認定具有坦白情節(jié)。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家屬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取得了被害人諒解。上述情節(jié)均應當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所在的司法局愿意對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進行社區(qū)矯正,綜合被告人犯罪性質和情節(jié)及認罪、悔罪態(tài)度,可以對被告人左某某、陶某某宣告緩刑。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判定:1、被告人左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2、被告人陶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四年;3、禁止被告人左某某、被告人陶某某在成年之前進入酒吧、網吧等營業(yè)性娛樂場所。5、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搶劫案2016年11月30日凌晨4時許,王某在本市天心區(qū)蔡鍔南路某酒吧以謊稱被害人曹某某調戲其朋友的女朋友為由,伙同曾某等人將被害人曹某某強行帶至本市解放西路某KTV廁所,并糾集余某某、荀某某和被告人鐘某某(17周歲)、周某某(17周歲)等人,采用肢體推搡、匕首威脅等方式向被害人曹某某索要人民幣3000元。隨后,又將被害人曹某某行帶至某KTV包廂,荀某某和被告人鐘某某用揮舞匕首的方式威脅被害人曹某某,迫使被害人曹某某通過支付寶轉賬人民幣1000元至余某某的賬戶上,余某某離開現場;當日凌晨5時許,王某指使荀某某、曾某和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將被害人曹某某強行帶至某客房部,荀某某和被告人鐘某某繼續(xù)采用揮舞匕首的方式威脅被害人曹某某,被告人鐘某某強行奪過被害人曹某某的手機,操作被害人曹某某的手機轉賬人民幣2000元至被告人周某某的賬戶,隨后荀某某和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離開現場,所得贓款予以瓜分、揮霍。2016年11月30日,公安民警將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抓獲,并從被告人鐘某某身上起獲長約25厘米的黑色折疊式匕首1把。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歸案后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伙同他人,使用持刀威脅手段劫取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均系主犯。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作案時均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鐘某某、周某某有坦白情節(jié),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照刑法相關規(guī)定,判定被告人鐘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周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求青少年對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越多越好
案例1:今年暑假三位初中女生因無聊到某舞廳玩,碰到年齡相仿的一群青少年,為首的是女孩A某,因一言不合,A某指使隨她來的幾個男少年,劫持三位女生到某賓館進行輪番毆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同意下還遭到了強暴,手段令人發(fā)指。
這一案例突出了青少年犯罪的突發(fā)性、團伙性、動機單一性和手段殘忍性。追溯他們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離異,她曾混入社會后受騙失身。隨后破罐破摔,成為害群之馬中的為首分子,稱王稱霸,惹是生非。三位受害女生也開始出入舞廳,追求高檔消費,她們有的缺乏家庭溫暖,有的缺少管教,自我保護意識差,到舞廳尋刺激,嘴巴不饒人,終因勢單力薄而受害。從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緒的能力差,在心理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蝕之后,意志頹廢,又有虛榮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臺型”,往往容易不計后果,做出令常人無法想象的事情。
案例2:某一中學生在上學路上騎自行車撞倒一老太,他開始表現不錯,即送老太進醫(yī)院,并表示愿賠償醫(yī)藥費。經交通警察處理,裁定賠償經費后,老太的丈夫逼他再增一倍賠償費。該生的父母是瞎子,經濟拮據,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已灌醉,產生了“殺死老頭”的想法,借著酒膽,他沖到老頭家用榔頭砸死了老頭。
上述案例純屬突發(fā)事件。該男生平時并無劣跡,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較差,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在偶發(fā)事件中,他們往往意氣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極端。
案例3:某高一女生與鄰居海員談戀愛,當海員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這一男子,不聽父母勸告,并逃學。該男青年把她帶到表哥嫂處過夜,當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萬多現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逃離后揮霍游玩?;丶冶蛔ズ竽星嗄晖普f自已有前科,要女生頂罪。審判時,男青年把全部責任推到該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審時,女生才說出實情而改判。
此案可以看出,由于受年齡、文化水平的制約,未成年女性認識客觀事物往往憑自已的主觀愿望片面地認識問題,有時形成錯誤的道德觀和世界觀。女生的心理,尤其是早戀的女生往往執(zhí)迷不悟,對勸告無動于衷,又表現出對異性的盲目崇拜,依賴性強,缺乏辨別能力,她們涉世未深,容易受騙上當。
案例4:少年犯B某原是重點中學的初中生,幾分之差未考取重點高中常受到父親的諷刺、挖苦。雖然他向父親表示,一定考取大學,但父親仍多次訓斥。B某在又一次受到父親奚落之后,忍無可忍進行反駁,被父親打了一記耳光。B某負氣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竊團伙犯罪。父親的“一記耳光”把他打入了監(jiān)獄。
青少年違法犯罪實例有哪些?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壓電塔? ?,一座高壓電力輸送塔突然攔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余萬元。倒塌原因竟是電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塊鋼條,而下手的竟是9個未成年的孩子!
[案例2]:16歲少年見消防車滅火很刺激,便放火燒了30多個草垛,希望能引來消防車滅火。為避免村民自救,他還用稻草拴住了村民的大門。近日,涉嫌連續(xù)縱火30起的少年呂某被溧陽警方刑事拘留,至此,困擾溧陽竹簀警方大半年的系列縱火案終于告破。
[案例3]:杭州5名平均年齡僅18歲的少男少女卻因“口角之爭”,將一名17歲少女殺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2人被判死刑,2人無期,1人有期徒刑15年。
一、青少年犯罪指的是青少年觸犯法律。青少年這個概念在犯罪學中一般是指已滿11周歲而不滿25周歲的人。這個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兩個年齡段的人群,橫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兩個年齡區(qū)域。
二、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據人的生理年齡所作的犯罪類別劃分。在我國有關的法律文件中,對“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確的界定。就其詞義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與少年的合稱,“青年”是指人從十五六歲到三十歲左右的年齡段,“少年”指人從十歲左右到十五六歲的年齡段。
三、廣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出發(fā)給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義。有學者認為,它是指6—25歲年齡段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觸犯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和違反道德規(guī)范的不良行為。
四、學校作為家庭的延伸,對青少年的成長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應從家庭抓起。社會預防,主要是指凈化社會環(huán)境,給青少年創(chuàng)造一個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動員社會力量,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保護,以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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