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次級債(什么是次級債權人)
“次級債”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次級債?
所謂次級債務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銀行倒閉或清算,不用于彌補銀行日常經營損失,且該項債務的索償權排在存款和其他負債之后的商業銀行長期債務。次級債務計入資本的條件是:不得由銀行或第三方提供擔保,并且不得超過商業銀行核心資本的50%。商業銀行應在次級定期債務到期前的5年內,按以下比例折算計入資產負債表中的“次級定期債務”項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計;剩余期限在3-4年的,以80%計;剩余期限在2-3年的,以60%計;剩余期限在1-2年的,以40%計;剩余期限在1年以內的,以20%計。
次級債務發行的程序是,商業銀行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發行次級定期債務作為附屬資本。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定期債務,須向銀監會提出申請,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招募說明書、協議文本等規定的資料。募集方式為由銀行向目標債權人定向募集。
2003年12月,中國銀監會發出《關于將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附屬資本的通知》,決定增補我國商業銀行的資本構成,將符合規定條件的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銀行附屬資本。這使各商業銀行有望通過發行次級定期債務拓寬資本籌措渠道,增加資本實力,有助于緩解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先天不足、資本補充渠道單一的狀況。
次級債相對于上市銀行前期喜歡發的可轉債來說,后者屬于股權融資,而前者屬于債權融資。次級債到期不會轉成股票,也就是說不是通過證券市場來融資,而是向機構投資者定向募集資金,從而補充銀行的資本金。對于銀行來說,發行可轉債沒什么風險可言,到期后轉成股票,不用還本,還會增加每股凈資產;而次級債到期有還本付息的壓力,凈資產也不會增加,因此銀行通過次級債融資就必須要考慮還本付息的壓力,從而增強自身的盈利能力。相反,對于投資人來說,購買可轉債的風險當然要比次級債大得多,次級債主要是針對機構投資者,對二級市場投資者的影響并不大。
市場人士則認為,銀監會此舉是近期銀行業最實質性的利好,可補充銀行資本不足,并緩解了銀行一味向二級市場投資者伸手的現狀。2003下半年銀行股由于頻頻發出再融資的計劃,而遭到市場的巨大拋盤。次級債準予發行,則可緩解銀行與二級市場的矛盾。
什么是次級債券,什么是混合資本債券
1、次級債券,是指償還次序優于公司股本權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債務的一種債務形式。次級債里的“次級”,與銀行貸款五級分類法(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里的“次級貸款”中的“次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次級債券里的“次級”僅指其求償權“次級”,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級一定“次級”;而五級分類法里的“次級”則是與“可疑”、“損失”一并劃歸為不良貸款的范圍。
2、混合資本債券屬于混合型證券(Hybrid Securities),是針對巴塞爾協議對于混合資本工具的要求而設計的一種債券形式,所募資金可計入銀行附屬資本。商業銀行可通過發行一定額度的混合資本債券,填補現有附屬資本不足核心資本100%的差額部分。
巴塞爾協議按照資本質量及彌補損失的能力,將商業銀行的資本劃分為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其中二級資本又可以分為低二級資本和高二級資本。混合資本債(混合資本工具)就是屬于二級資本中的高二級資本。
擴展資料:
次級債券與混合資本工具的最主要區別在于,混合資本工具可以且必須用于分擔銀行的損失,且不必停止交易,而次級債券僅在銀行破產清算時才可用于清償銀行的損失。
因而,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混合資本工具比次級債券更具有充當資本的屬性。最常見的混合資本工具就是可轉換債券。對于國內銀行業來講,發行可轉換債券要比發行次級債券更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不足問題。
次級債券只是在一定期限內具有資本的屬性,并非銀行的自有資本,最終仍需要償還。因而,次級債券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足的問題,它只不過給銀行提供了一個改善經營狀況、調整資產結構的緩沖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次級債券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混合資本債券

什么是次級債券?次級債券分類有哪些
次級債券,是指償還次序優于公司股本權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債務的一種債務形式。各種證券的求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 次級債務 優先股 普通股,求償權優先級越高的證券,風險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反之亦然。機構往往基于自身情況,根據CAPM模型按一定比例配置資產,以均衡自身承擔的風險和獲取的收益。潘大要特別說明的是,次級債里的次級,與銀行貸款五級分類法(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里的次級貸款中的次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級債券里的次級僅指其求償權次級,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級一定次級;而五級分類法里的次級則是與可疑、損失一并劃歸為不良貸款的范圍。次級債券分類有哪些:
作為附屬資本的次級債券根據有無償還期限還可分為高級附屬資本(Upper TierⅡ)和低級附屬資本(Lower TierⅡ)兩類。
高級附屬資本為無規定償還期限、可累積的次級債券,具體包括可累積優先股、次級可轉換債券和永久次級債券。低級附屬資本指次級長期債務,包括普通的、無擔保的、最初期限至少五年以上的次級債券資本工具和到期可贖回優先股。
由于長期次級債券工具有固定償還期限,而且除非銀行倒閉清盤,長期次級債券工具是不能用來沖銷損失的,因此,有必要對列入二級資本的此類債務進行數額限制。巴塞爾協議規定,長期次級債券最多只能相當于核心資本的50%,而且在最后的五年期間,須每年累計折扣(或攤提)20%,以反映資本價值縮減情況。
在銀行發生破產和清償時,高級附屬資本工具(Upper TierⅡ)的償付次序位于高級債權人和低級附屬資本工具持有人之后,且銀行有權推遲支付此類資本工具的利息,并且可以無限期暫停支付所有本息,高級附屬資本工具的最低期限為10年或為永久性。
與此相對的是低級附屬資本工具(Lower TierⅡ),在銀行發生破產和清償時,其償付順序僅僅位于高級債權人之后,此類資本工具的最低期限為5年。銀行通常是在市場狀況不適宜發行股票的時候發行低級附屬資本工具,用以提高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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