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寧交通事故的信息
海寧市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大概是多少?
;???海寧市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大概是300-600元,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鑒定費由申請人墊付,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但是,這個《辦法》已經廢止。現行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鑒定費實行“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鑒定機構。司法鑒定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鑒定費由負擔舉證義務的一方墊付。由法院根據案情,法院判決如果全部敗訴當然是全部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有一部分訴求得到支持,各承擔一部分。????《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2014年8月8月14日海寧法院公開審理了什么案
14年8月6日-2014年8月8日開庭公告
作者:海寧市人民法院 發布日期:2014-08-05 點擊:449
案號 案由 當事人 開庭時間 開庭法庭
14嘉海民初2420號 返還原物糾紛 原告:沈杰;被告:徐鶴鳴 8/6 09:00 第11法庭
14嘉海刑初746號 賭博罪 被告人:官水龍,吳衛華,趙偉忠 8/6 09:00 第16法庭
14嘉海刑初782號 賭博罪 被告人:彭堯華,王剛勇 8/6 09:00 第17法庭
14嘉海商初901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王國良;被告:汪明森 8/6 09:00 第18法庭
14嘉海商初489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曹明華;被告:杜松祥 8/6 09:00 第21法庭
14嘉海刑初712號 盜竊罪 被告人:葉建國 8/6 09:00 第5法庭
14嘉海刑初475號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被告人:周金英 8/6 09:00 第6法庭
14嘉海商初546號 合同糾紛 原告:海寧市祝場衛生用品廠;被告:杭州蠊潔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8/6 09:40 第21法庭
14嘉海民初2501號 離婚糾紛 原告:王志萍;被告:潘建峰 8/6 14:30 第11法庭
14嘉海民初821號 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 原告:陸友江;被告:金紅燕,海寧中國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8/6 14:30 第12法庭
14嘉海民初2535號 勞動爭議 原告:梁云明;被告:金建文 8/6 14:30 第3法庭
14嘉海民初2450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原告:姚金林;被告:卞里,周口市君發運輸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 8/6 14:40 第20法庭
14嘉海刑初497號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何友貴,王英 8/6 15:00 第16法庭
14嘉海商初985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曹明華;被告:錢仁華,董惠青 8/6 15:00 第18法庭
14嘉海刑初776號 盜竊罪 被告人:陳良樹 8/6 15:00 第5法庭
14嘉海商初909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蔣紅波;被告:陳佳達 8/6 15:00 第7法庭
14嘉海刑初779號 盜竊罪 被告人:於超志 8/6 15:20 第5法庭
14嘉海刑初765號 盜竊罪 被告人:王福 8/6 15:40 第5法庭
14嘉海刑初771號 盜竊罪 被告人:安軍學 8/6 16:00 第5法庭
14嘉海刑初772號 盜竊罪 被告人:田龍華 8/6 16:20 第5法庭
14嘉海民初2309號 離婚糾紛 原告:徐娟菊;被告:姚建國 8/7 09:00 第12法庭
14嘉海刑初709號 販賣毒品罪 被告人:杜清波 8/7 09:00 第16法庭
14嘉海商初870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馬陳妹;被告:張建良,齊爾蓓 8/7 09:00 第18法庭
14嘉海商初879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章梅靜;被告:沈艷,應翔 8/7 09:00 第18法庭
14嘉海商初487號 買賣合同糾紛 原告:海寧市華隆輕紡物資有限責任公司;被告:海寧市盈都經編有限公司 8/7 09:00 第21法庭
14嘉海民初2401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原告:馮水花,馮新燕,馮新官;被告: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寧支公司,曹新唱,曹來之 8/7 09:00 第3法庭
14嘉海刑初700號 合同詐騙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被告人:陸引良,劉保林,周俊琴,王紅軍,錢凱軍 8/7 09:00 第5法庭
14嘉海民初2515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原告:浙江永聯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寧分公司;被告:柴小花 8/7 09:00 第9法庭
14嘉海民初2465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原告:楊世琴,吉學先,吉學江,吉學艷,吉雪;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王炳富 8/7 14:40 第20法庭
14嘉海商初942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王建芳;被告:顏海杰 8/7 15:00 第18法庭
14嘉海商外初29號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原告:海寧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被告:海寧芙瑯特服飾有限公司,潘建忠,蔣玲華,海鹽波爾馬汽車維護設備有限公司,海寧波爾馬機械有限公司 8/7 15:00 第22法庭
14嘉海商初951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顧利平;被告:茅曉良,楊振宇 8/7 15:00 第7法庭
14嘉海刑初506號 詐騙罪 被告人:張月紅 8/7 15:30 第16法庭
13嘉海商初1590號 定作合同糾紛 原告:海寧海欣真空包裝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品誠塑膠有限公司 8/7 15:30 第22法庭
13嘉海商初1726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唐旭東;被告:陳金明,沈建豪 8/7 16:00 第18法庭
14嘉海商初921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張建鋒;被告:黃建偉 8/7 16:00 第18法庭
14嘉海民初2323號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原告:海寧銀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被告:海寧市環亞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8/8 09:00 第12法庭
14嘉海刑初752號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告人:曾傳興,孫榮會 8/8 09:00 第17法庭
14嘉海商初931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張衛林;被告:顧群佳 8/8 09:00 第18法庭
14嘉海民初2481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原告:李玲;被告:王穎,豐桂蓮 8/8 09:00 第20法庭
14嘉海商初981號 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 原告:戴金中;被告:江蘇滬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江蘇滬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8/8 09:00 第21法庭
14嘉海民初2156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原告:楊金宇;被告:覃世浪,覃萬業,羅秀英 8/8 09:00 第3法庭
14嘉海刑初610號 貪污罪;受賄罪 被告人:周財法,范祖根,高振彪,沈曉燕,顧水金,沈娟月,許杰 8/8 09:00 第5法庭
14嘉海刑初235號 故意傷害罪 自訴人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柴祥榮;被告人:柴建榮 8/8 09:00 第6法庭
14嘉海商初723號 買賣合同糾紛 原告:浙江尖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大唐尖山天碩阿魯科爾沁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8/8 09:30 第22法庭
14嘉海刑初764號 非法運輸槍支罪 被告人:熊金林 8/8 09:40 第17法庭
14嘉海商初727號 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殷德元;被告:沈郁明,徐芬華 8/8 10:00 第18法庭
14嘉海行初11號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行政撤銷 原告:溫善倫;被告: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8 15:00 第18法庭
我在浙江省,海寧市,馬橋鎮,祝場小學旁邊無紅綠燈十字路口出了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在2015年4月5
這個而事故的責任劃分沒有問題,一般這樣的都是劃為對等責任,考慮非機動車是弱勢群體,要機動車一方多承擔10%的賠償也沒有問題。
既然事故責任劃分完了,對方自己要承擔所有費用的40%,估計你這個事故協商解決很難,要想盡快解決就是雙方協商賠償多少錢,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賠錢就完事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是走法律程序,要非機動車一方法院起訴你,然后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賠償。
首先你的交強險賠償對方損失如下:
1、傷者的醫藥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交強險最高賠償1W元,超過1W的部分,你承擔60%,對方自己承擔40%。
2、對方的電動車損失,你的交強險賠償2000元維修費,超過2000的話,超出部分還是你承擔60%,對方自己承擔40%,同樣你的海馬汽車維修費對方也要承擔40%。如果你的車輛被扣押產生了停車費,車輛鑒定費等,對方也要承擔40%。
3、對方傷者的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等,你的交強險最高賠償11w,超出11W的部分還是你承擔60%,對方承擔40%。
4、上述所有需要你承擔的費用,如果你還投保了商業險的三者,那么你所承擔的費用由你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對方的就是他自承擔了。到哪有些費用保險是不報銷的,例如對方用了不是醫保藥的費用,車輛鑒定費用,傷殘鑒定費用,都不報銷的,這些不報銷的費用,加在一起,還是你承擔60%,對方自己承擔40%
5、鑒于這種情況估計私了的可能性基本沒有,對方肯定獅子大開口的,所以如果不能私了的,要立即停止支付對方的所有費用,安裝時不要再墊錢了,要對方自己拿錢看病,最后一塊算。只要不再墊錢,主動權會在愛你手里,墊錢越多越被動。
6、最后就是對方法院起訴你,你是第一被告,你的保險公司是第二被告。等著法院開庭審理,怎么判就怎么賠償,發炎的判決不會太多的,也都是公正的。
2021海寧,交通事故被扣車輛,有沒有寶馬m4?
2021年,海寧的交通事故當中,如果背后的車輛上面沒有看到寶馬m4,我覺得這個車肯定被開走了
海寧一路口電瓶車駕駛人這樣過馬路,被撞了還要負全責!咋回事?
因為電瓶車的駕駛人闖紅燈違反交通規則導致事故發生,所以要負全責,承擔所有損失。
電瓶車駕駛人騎著二輪電動車過馬路時,沒能遵守交通規則,在明知是紅燈的情況下,還強行通過他這種闖紅燈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構成了,違法在他闖紅燈的過程中被小車撞倒導致身體受傷。交警到達現場以后經過調查發現事故是因為電動車駕駛人,闖紅燈導致所以判定電動車駕駛人全責。
現在交通規則越來越完善,在路上行駛都要遵守,不論是行人還是開車還是騎車都不能違反交通規則,不然再出現事故的時候,就應該有違反交通規則的一方承擔所有責任。在這次交通事故中,電動車駕駛人雖然被小車撞倒,而且身體受傷,但因為他闖紅燈導致了事故的發生,所以他要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還要承擔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
以前的時候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健全,總認為在路上誰受傷誰有理汽車,和自行車或電動車發生碰撞是汽車的主要責任,其實并不是那么回事,只要是行人或者騎車人違反交通規則也要承擔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不然對于汽車司機而言是不公平的?,F在已經有多名電動車駕駛員和行人因為違反交通規則導致事故發生而受到了應有的處罰。
在這個交通事故中,還有一個值得慶幸的是,就是電動車駕駛員帶了安全頭盔,在被小車碰撞以后倒在地上,頭部沒有受傷,只是腳部受傷情況不算嚴重,通過民警的判定,電動車駕駛員闖紅燈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他要承擔全部責任,自己承擔醫藥費,并賠償對方車輛的維修費用。交警還提醒人們,無論以任何方式參與交通,都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人被車撞成輕傷,賠償多少錢合適
需要根據當時的情況,由交警隊和相關部門進行判定。
1、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
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
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6、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2014年8月25日,劉某駕駛的轎車與陳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在海寧市區內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陳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該事故經海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劉某負該事故全部責任,陳某不負事故責任。
事故造成陳某輕微皮外傷,陳某提出了三萬元的過高賠償金額,導致雙方私下協商一次次陷入僵局。由于自行協商不成,2014年9月20日,雙方向海寧市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交調會)申請調解。
交調會接受雙方申請后當即進行了調解。調解員摸底了解事故情況后首先對雙方進行了面對面的調解,通過陳某提供的醫藥費發票、誤工費證明等憑證根據《浙江省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得出的損失不到兩千元。
然而陳某一再堅決主張要求賠償醫療費、傷殘費用、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計三萬元,整整高出標準計算后費用的15倍!另一方當事人劉某聽了對方的賠償要求后表示他只承擔法律范圍內合理的賠償,過高的無理要求無法接受。
針對這種情況調解員進行了背靠背式的再次調解。一方面告知陳某無論是調解還是法院起訴,提出賠補償要求都應當合法、合理、合情,比如傷殘補償金和營養費是要經過司法鑒定夠到傷殘級別才有的;
提出高于標準計算15倍的賠償數額要求過高,偏離了交通事故的合理賠償范疇,當事人無法承受,不愿賠償,調解不成只能走訴訟途徑,法院判決也需要看證據,不合理的訴求請求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更何況起訴還需要額外自行承擔律師費用,自己可以權衡一下。
當然,合理的額外補償可以和對方商量,但需要把握一個“度”,調解員給了陳某充分考慮的時間。另一方面調解員從“情”的角度做劉某的思想工作,事故已經發生了,畢竟對方也受了皮肉傷,考慮一下適當的額外補償,讓事情盡早解決對雙方都有好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交通事故調解:漫天要價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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