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律師(商標侵權律師函范文)
商標侵權收到律師函如何辦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商標的侵權人收到被侵權人律師發來的律師函,那收到商標侵權律師函告知書的商標侵權人該如何處理呢?律師函一般是商標權利人委托律師向侵權人發出,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且對權利人的損失進行賠償。收到商標侵權律師函后,盡量對照函中提及的侵權行為,對自己生產、銷售產品進行檢查,如果確實有侵權行為的,最好及時委托律師,積極聯系權利人或者對方律師進行協商。如果是正當渠道的產品,可以提供買賣合同、供貨清單,之前不知道屬于侵權產品的,現在停止銷售就可以了。下列情形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一)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且經查證屬實或者供貨單位認可的;(二)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三)有合法進貨發票且發票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四)其他能夠證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法律依據】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并將案件情況通報侵權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商標侵權律師函
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情況有:(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侵權跟律師私了違法嗎?
不違法的,一般屬于民事糾紛的,只要雙方協商好就可以私下和解,這也是最快的處理方式,商標侵權一般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方式來對當事人進行侵犯,只要當事人受到了重大的損失,就可以要求賠償。依據刑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權糾紛是屬于民事糾紛的一種,所以出現侵權糾紛時,只要雙方同意的,是可以私下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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