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規定,教育行政處罰執法人員)
大學生補課被教育局抓到會受到什么處罰啊?
【法律分析】
私自辦輔導班是不符合政府規定的,所以大學生補課被教育局抓到是會受到相應懲罰的。對于補課教師:無證輔導班違反了國家關于單位或個人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有關規定,形成了實際意義上的無照經營。
對于大學生:對考編制沒有什么大影響,由于培訓機構需要固定的五名以上持證老師,看機構規模和實力以及和你的關系了,簽訂協議其實也沒什么用的,這個本身都不合法。但是教師資格證這種個人證件,應該是本人持有和使用,您說的情況存在,但是現在很少了。因為教師證掛靠出去,有沒有安全隱患先不說,教委或教育局來檢查,都是對在職教師有記錄在案的,如果您只是證件在這里,而本人沒有實際工作在這里, 第一是用人單位會受到懲罰, 第二就是掛靠的這個人可能會受到一部分影響。
【法律依據】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教育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兩倍以下、最高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情節的嚴重,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沒有教師資格證做輔導班老師,被查到,有什么后果?
無證辦輔導班會被查處,會受到教育行政處罰,包括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違法舉辦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撤銷教師資格、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無證輔導班違反了國家關于單位或個人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有關規定,形成了實際意義上的無照經營。
根據《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二條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教育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兩倍以下、最高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情節的嚴重,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教育行政處罰的種類如下:1、責令停業招生或停辦;2、注銷辦學許可證;3、停止或取消頒發證書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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