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打什么電話(民事糾紛打什么電話處理)
民事糾紛打什么電話處理
民事糾紛發生沖突的,可以報警打110。
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由公安機關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判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第三條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在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二)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三)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糾紛求助記者電話熱線
961890群眾服務熱線,是指按照河北省統一要求,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設立的24小時受理辦理本行政區域內群眾生產生活各方面訴求的熱線電話。群眾服務熱線以961890一個號碼對外,每天24小時通過電話、短信、網站、微信等方式受理群眾服務需求。
有民事糾紛打什么電話?
民事糾紛發生沖突的,可以報警打110.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處理 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訴訟費、證據到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民事糾紛打什么電話
民事糾紛發生沖突的,可以報警打110。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處理,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訴訟費、證據到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 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愿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1、自力救濟,包括自決與和解。它是指糾紛主體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糾紛,以達到維護自己權益的目的。自決是指糾紛主體一方憑借自己的力量使對方服從。和解是指雙方互相妥協和讓步。兩者共同點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來解決爭議,無需第三方的參與,也不受任何規范的制約。
2、社會救濟,包括調解(訴訟外調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會力量處理民事糾紛的一種機制。
調解是由第三者(調解機構或調解人)出面對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說和,用一定的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勸導沖突雙方,促使他們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但具有合同意義上的效力。
3、公力救濟,包括訴訟和行政裁決。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判決、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民事訴訟動態地表現為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
4、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裁決的主體具有法定性。行政機關只有獲得法律授權,才能對授權范圍內的民事糾紛案件進行審查并裁決,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不能自行決定和裁決某些民事糾紛案件。
民事案件糾紛照樣可以撥打公安機關的110熱線,因為這是為了防止雙方之間再起沖突,在此期間由公安機關來進行介入,讓公安機關來對雙方進行調解、協商。如果雙方能夠進行協商,那么可以立一個相關的合同來進行產生法律效力,保護自己的權益。
民事糾紛應該打什么電話
民事糾紛報警電話就可以,會有民警上門處理。民警一般都是視情況而定,如果小的糾紛,警察會現場調解記錄,最終把事情和解。雙方都認可,以后不再追究,就沒事了。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處理,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訴訟費、證據到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 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愿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包括調解(訴訟外調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會力量處理民事糾紛的一種機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條 人民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維護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民事糾紛咨詢電話
民事糾紛發生沖突的,可以報警打110。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處理,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訴訟費、證據到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愿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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