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什么時候實施(新婚姻法什么時候實施的2020年)
中國最新婚姻法什么時候頒布的
新婚姻法是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后發布的。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條
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21年的新婚姻法是什么呢?
1、新婚姻法將于2021年1月1號生效。原來的婚姻法截止到2020年12月31號。新婚姻法叫民法典。
2、在民法典上如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就應該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并且到民政局申請登記離婚。離婚協議上面需要說明是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達,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債務償還處理的這些事項協商一致,并且有協商結果表達在上面。
3、民政局收到離婚申請之后30天以內,如果一方不愿意離婚了,可以向民政局提出撤銷申請。如果30天以后雙方都還是依然要離婚,那么再30天內去民政局申請領離婚證,沒有申請的民政局將撤回離婚。
擴展資料: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021離婚新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
自古“勸和不勸分”
而之前全網熱議的“離婚冷靜期”
讓很多網友感到不可思議
“30天冷靜期,確定有用嗎?”
報姐要告訴大家
“30天離婚冷靜期”真的要來了
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這還不止
雙方離婚要經歷
30天冷靜期+30天抉擇期
據了解
新調整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
包括五大步驟
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
申請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受理
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并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審查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附件7)的,應當出具。
登記(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沒想到消息一出
網友們的反應如出一轍
“有必要嗎?”
有人也覺得
“倒是結婚需要設置冷靜期”
所以
你支持設置離婚冷靜期嗎
綜合:央視新聞客戶端、民政部網站、網絡等
婚姻法哪年開始實施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
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對象的性質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系,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系。
婚姻法的內容多數為強制性規范,概念上有廣義和狹義的區別,廣義的婚姻法的調整對象除婚姻外,還包括家庭關系,其名稱是在擴大意義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既有結婚、夫妻關系和離婚的規定,又有關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員間權利義務的規定。其內容較親屬法窄,但較狹義的婚姻法寬,實際上是婚姻家庭法。
狹義的婚姻法的調整對象僅限于婚姻關系,其名稱是在嚴格意義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爾維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關系由本法規定”,不涉及其他事項。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