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矛盾糾紛排查的方法)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原則
為了把各種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廣開信息來源,拓寬
信息渠道,及時發現“萌芽”。通過談心、交流及情報信息報送制度和節假日各部門領導值班制度等形式廣泛獲取有關內幕性和預警性信息,切實做到上下聯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準確。
2、各部門要注意掌握廣大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通過定期召開有關的座談會、分析會,了解各種動向,研究應對措施;通過領導深入基層和校長信箱、學生座談會、家長意見二十四小時回復等制度,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要求,認真解決問題。對于反映出來的各類矛盾和糾紛落實化解責任,做好疏導工作。
(三)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
各職能部門在對學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必須從學校的安定穩定大局出發,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和協調,齊抓共管,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化解。以黨支部為主,負責調解黨員干部之間的矛盾;工會負責調解校內教職工之間的矛盾;德育處負責調解學生之間、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發生的矛盾糾紛。
(四)抓好經常性與重要時期的排查調處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加強預測、預防、化解工作。堅持集中排查調處和經常性排查調處相結合,突出抓好重大節慶和敏感時期前的集中排查調處。對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影響重大的矛盾糾紛,黨政領導親自協調,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及時了解學生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協調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動中的一些矛盾糾紛。
求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平安重慶建設的部署,根據《平安重慶建設規劃》、《平安重慶建設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314”總體部署和市委三屆三次全委會、區委十一屆八次全委會精神,堅持解放思想、擴大開放,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及時預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全區大局穩定,全力推進和諧進步模范區和平安巴南建設,努力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區各級黨政機關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有效預防和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全面加強。群眾越級到市進京上訪總量減少,群體性事件高發態勢有效遏制。建立健全訴求表達機制,保障公民依法合理表達訴求;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妥善處置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至2012年,到市、區申訴、求決類信訪案件下降20%以上,其中,求決類重復上訪案件控制在20%以內;到市集訪上訪批次下降10%以上、人次下降20%以上;進京非正常上訪批次和人次下降15%以上;有權處理機關信訪事項辦理合格率達到100%。
三、具體任務
(一)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建立健全訴求表達機制
1.暢通和拓寬民意表達渠道。為群眾合理反映訴求提供便利,著力解決好群眾信訪訴求查詢不便、反饋渠道不暢的問題。一是全面公開信訪工作信息。各鎮街和信訪量較大的區級部門要通過媒體公布本地區本部門信訪工作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郵編、電子信箱,以及信訪形式、受理范圍、工作流程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信訪工作的針對性和指向性。二是加快群眾來訪接待場所建設,實現信訪接待大廳“一站式”辦公。2009年前,建成區信訪接待大廳建設,完善“一站式”辦公機制。2010年,完成鎮街和信訪量較大的區級部門信訪接待場所建設。2012年完成村(居)信訪接待場所建設。三是大力推行網上信訪。2009年底前,在區公眾信息網上開通人民建議信箱和信訪信箱,完成區信訪網站全面改版工作,增強針對性指導性。2011年前,鎮街網上信訪全面開通。五是加快視頻遠程接訪形式的普及。2009年前,區政府開通視頻接訪。2010年,信訪量大的區級部門和鎮街開通視頻接訪。
2.完善訴求表達機制。一是堅持黨政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制度。認真落實《關于領導干部接待人民群眾來訪工作的實施意見》,將領導干部下訪納入對鎮街、區級部門綜合目標考核,使干部下訪接訪工作常態化、制度化。二是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和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信訪群眾制度,開展干部大走訪活動,廣泛收集、反映和處理社會各個層面的意見、建議和訴求。三是建立信訪部門巡回接待制度。2009年前,建立并試行巡回接待制度。區領導定期到矛盾較多的地區和單位接待來訪群眾。
3.建立政策落實監督機制。建立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和監察部門組織實施、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監督工作機制。對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出臺的惠民利民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各級黨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情況進行監督。
責任單位:區信訪辦。
配合單位:區委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委組織部、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國土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各鎮街。
(二)建立健全矛盾調處機制,切實化解社會矛盾
1.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力爭發現在萌芽、解決在基層。2009年前,建立起村(居)、鎮街、區級三級聯動排查調處體系。一級督查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堅持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實行每月月初排查調處、月末匯總報告的工作制度,對可能影響本地區、本單位穩定的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100%在重大政治活動和敏感時期,開展專題排查調處。重點加強鎮街、村(居)的調解組織建設,以綜治辦為依托建立矛盾糾紛“聯調中心”。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逐級明確責任單位、認真研究處理辦法,妥善化解或加以穩控。做到小事不出村(居),一般事不出鎮街,大事不出區,矛盾糾紛化解率達到85%以上。
2.完善社會矛盾調處機制,切實解決合理訴求和具體困難。堅持有訪必接、有信必復,提高信訪按時辦結率、當事人息訪息訴率和群眾滿意率。一是建立完善信訪突出問題網絡化管理制度,推行“五個一”和“四包四定”的管理辦法,努力提高信訪問題的解決率和息訪率。二是完善并大力推行信訪聽證制度,提高解決重大或疑難信訪問題的公信力。三是強化領導包案處理責任,區領導每人每年包案解決3件信訪疑難案件,各鎮街、信訪量大的區級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包案解決2件信訪疑難案件。四是依據《重慶市信訪條例》,完善信訪事項三級終結制度,著力案結事了,切實改變部分信訪事項“終而不結”的現狀。
3.積極探索多元化解社會矛盾工作機制。一是要以“百鎮千村平安示范工程”建設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完善鎮街“六位一體”、村(居)“七位一體”工作平臺,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信訪調解緊密銜接的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體系,以良好的體制機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化解信訪問題,充分發揮信訪部門、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的作用,使大量矛盾糾紛多渠道分流化解,提高信訪問題處理的質量和實際效果。
4.完善群體性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機制。完善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健全群體性事件情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得深層次、預警性、內幕性情報信息。建立健全基層組織、工會、婦聯。共青團、綜治機關、律師事務所、有關專業技術部門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防范化解聯動機制,有效開展對特殊利益訴求群體的穩定工作。全面提升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充分發揮公安、武警的威懾作用,及時排危排堵,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對群體性事件中違法人員進行依法處置,并開展寬嚴相濟的法制教育和訓誡工作。要及時化解處理群體性事件苗頭,確保不發生Ⅲ級以上群體性事件;嚴格按照《重慶市巴南區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妥善處置已發生的群體性事件。
責任單位:區維穩辦。
配合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區應急辦、區保密局、區財政局,各鎮街。
(三)建立健全權益保障機制,積極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
1.認真履行完善政策建議權。信訪部門應注重收集、整理、綜合群眾的各種意見和建議,提出調整完善政策的建議,積極主動參與政府決策,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據,使政策更加符合廣大群眾的利益。2009年,建立信訪部門負責人列席本級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制度,重大決策征詢信訪部門意見、重大政策信訪部門參與調研論證等制度,為信訪部門參與決策提供制度性平臺,真正把民意、民情和民智體現在黨和政府的各項決策中。
2.建立并推廣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2009年,區委、區政府制定出臺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作為制定政策、實施建設項目、施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備條件,做到重大事項出臺前有風險分析預測,實施后有穩定責任追究。重大事項未征求群眾意見或多數群眾不同意的,要暫緩決策或實施;多數群眾同意的,在決策或實施時,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尤其要重視信訪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在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事項決策或實施前,要制定穩定工作預案報同級信訪維穩部門審查評估,穩定工作預案與實施方案同制定、同實施、同考核,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決策失誤。
責任單位:區信訪辦。
配合單位: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健全黨政領導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各鎮街、區級各部門、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是信訪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信訪維穩工作負總責,對重要和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要帶頭包案親自研究、親自督辦;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抓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其他領導成員要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訪維穩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工作領導體系。2009年,修訂《重慶市巴南區黨政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暫行辦法》。根據新的形勢任務要求,制定《重慶市巴南區黨政信訪穩定工作目標考評暫行辦法》。把信訪穩定工作實績作為干部選撥任用的重要標準和各級各部門領導和領導班子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
(二)充分發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職能與作用。確立黨委和政府主導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在信訪維穩工作中統籌協調、督查督辦的作用。2010年將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建設成為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基本平臺。
(三)加大投入力度,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保障矛盾化解工作所需經費。2009年,區級信訪接待大廳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接待大廳視頻監控系統建設。2012年,建立和完善網上信訪系統、信訪信息系統、監控系統、安全檢測防范系統、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應急處突移動系統和培訓系統。2009年,完成全區各級維穩機構保密信息傳輸系統建設,更換工作用車一輛。按照人口比列將信訪工作辦公經費、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全額列入財政預算,并逐年提高。增加處理信訪事項的業務經費,每年遞增不少于10%。建立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的專項資金,每年財政預算300萬元,用于解決一些合情合理的信訪老案,實行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實報實銷。其中150萬元作為鎮街、區級部門預算,另150萬元有區聯席會議統籌安排,根據鎮街、區級部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的數量和復雜程度安排專項資金,充分調動鎮街和部門解決實踐問題的積極性。為全區信訪干部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免除信訪干部后顧之憂。
(四)加強信訪維穩部門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信訪部門機構建設,2009年,增加行政人員編制4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6人,增設紀檢組長1名、督查專員2名(現職副處級),增設維穩科。信訪部門班子成員工作滿5年的或工作業績突出、成效顯著的,進行交流或提拔,信訪部門中層干部從事信訪工作滿8年的,應輪崗交流或提拔;對信訪干部在晉升非領導職務時增加考評分數,參照偏遠鎮加分辦法執行;要把信訪部門作為干部熟悉群眾工作、培養鍛煉的重要基地。選派新提拔的處級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分批到區信訪辦掛職鍛煉,每年兩期,每期不少于5人,每期掛職期限6個月。將新提任干部和年輕后備干部到信訪部門工作鍛煉作為任職和晉升的必備條件。加強對大學生“村官”的教育培養,每年四期,每期不少于4人,每期掛職期限為3個月。加強對信訪干部培訓工作,每年對全區各級各部門、行業信訪維穩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輪訓,將此項工作納入組織人事部門培訓重要內容。2009年全區50%村(居)調委會建立專門的調解室,至2012年,村(居)調委會建立專門調解室。
責任單位:區信訪辦。
配合單位:區委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各鎮街。
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目標體系
序號
工作內容
工作目標
一
總體目標
1
到2012年,到市、區申訴、求決類信訪案件下降20%以上,其中,求決類重復上訪案件控制在20%以內;到市集訪批次下降10以上,人次下降20%以上;進京非正常訪批次和人次下降15%;有權處理機關信訪事項辦理合格率達到100%。
二
健全訴求表達機制
2
2009年內,各級各部門公布信訪工作機構名稱、地址、電話、郵編、電子信箱,以及信訪形式、范圍、工作流程和相關法律法規。
3
2009年前,建成區信訪接待大廳建設,完善“一站式”辦公機制。2010年前,完成鎮街和信訪量較大的區級部門信訪接待場所建設。2012年前,完成村(居)信訪接待場所建設。
4
2009年前,在區公眾信息網上開通人民建議信箱和信訪信箱全面開通,完成區信訪網站全面改版工作,增強針對性指導性。2010年前,鎮街網上信訪全面開通。
5
2011年前,建成全區信訪工作信息系統。
6
2009年前,區政府開通視頻接訪。2011年前,信訪量大的區級部門和鎮街開通視頻接訪。
7
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信訪群眾制度,2009年試行,2012年前成熟運行。
8
2009年前,建立并試行巡回接待制度。區領導定期到矛盾較多的地區和單位接待來訪群眾。
三
完成矛盾調解機制
9
2009年前,建立起村(居)、鎮街、區級三級聯動排查調處體系。
10
強化領導包案處理責任,區領導每人每年包案解決3件信訪疑難案件,各鎮街、信訪量大的區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包案解決2件信訪疑難案件。
11
2009年,完善落實信訪事項三級總結制度。
12
完善群體性事件處置機制,確保不發生Ⅲ級以上群體性事件。
四
健全權益保障機制
13
2009年,各級黨委、政府建立信訪部門負責人列席本級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制度。
14
2009年,區委、區政府制定出臺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2012年前成熟運行。
五
保障措施
15
2009年修訂《重慶市巴南區黨政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暫行辦法》,并把信訪穩定工作實績作為干部選撥任用的重要標準和各級各部門領導和領導班子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
16
2010年前,將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建設成為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基本平臺。
17
2009年前,完成全區各級維穩機構保密信息傳輸系統建設。2012年,建立和完善網上信訪系統、信訪信息系統、監控系統、安全檢測防范系統、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應急處突移動系統和培訓系統。2009年更換工作用車一輛。增加處理信訪事項的業務經費,每年遞增不少于10%。建立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的專項資金,每年財政預算300萬元。
18
2009年前,增加行政人員編制4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6人,增設紀檢組長1名、督查專員2名(現職副處級),增設維穩科。
19
2009年前,全區50%村(居)調委會建立專門的調解室,至2012年,村(居)調委會建立專門調解室。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兩項制度指的是什么?
第一條 實行矛盾糾紛定期集中排查調處制度。縣鎮、村居兩級調處中心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工作中心,抓住敏感時期及重大節假日活動時期的集中排查調處,全面掌握本轄區矛盾糾紛的總體情況。
第二條 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基礎上,按每季度定期開展矛盾糾紛和不穩定隱患集中排查調處專項行動,對列出的重大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問題,實行領導掛帥。
第三條 縣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重點排查可能導致突發性事件的矛盾糾紛;涉及人數較多、易引起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矛盾糾紛;嚴重干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糾紛。
第四條 集中排查調處的重點內容主要有:征地拆遷糾紛,企業改制遺留問題,涉法涉訴問題,勞資糾紛,涉軍問題,環境污染糾紛,物業管理糾紛,醫患糾紛,其他重大糾紛隱患等。
第五條 縣鎮調處中心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按照“統一受理,集中疏理,歸口管理,依法調解,限期處理”的原則,層層分解任務,逐級落實。
第六條 每一次排查調處要有完整的記錄,歸類梳理、歸檔備查。
第七條 堅持“邊排查、邊調處”和“滾動排查、連續化解”的指導思想,增強排查調處的工作實效。
第八條 縣鎮調處中心要認真抓好重點區域、重點群體和重點問題的糾紛排查工作,要逐村組、逐社區、逐單位進行摸排梳理,確保把已經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搞清楚。
第九條 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中的重點人、重大問題,要密切注意動態,加大調處和穩控工作力度,并分別制定具體可行的調處方案,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調處工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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