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人變更流程)
什么是法人?
法人就是能夠像獨立的自然人一樣,獨立承擔債務、買賣等民間活動的組織。要想明白法人的含義,需要知道法人的四個特點:①法人是一種社會組織,如行政村(一般稱為“村委會”)、公司、協會等。②法人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③法人具有獨立的財產。④法人能夠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是什么意思?
公司的法人是指經依法設立,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公司屬于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第五十八條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第七十六條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法人是什么意思
法人是一種享有民事主體資格的意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
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基本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種組織既可以是人的結合團體,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組織的財產。
從根本上講,法人與其他組織一樣,是自然人實現自身特定目標的手段,它們是法律技術的產物,它的存在從根本上減輕了自然人在社會交往中的負擔。法律確認法人為民事主體,意在為自然人充分實現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法人是什么意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按中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可以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
法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種社會組織,是一種集合體,是由法律賦予法律人格的組織集合體。
第二、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和行使民事權利,設定和承擔民事義務。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三、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它有自己獨立的權益,可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第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可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區別法人組織和其它組織的重要標志。
法人是指什么?
一、法人是指什么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并且可以依法獨立承擔民事義務和享受民事權利的社會組織,其是一種法律上的擬制人,是自然人為了實現特定目的時的一種手段,其具有獨立財產,并且根據其設立目的分為營利性法人和非營利性法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種組織既可以是人的結合團體,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組織的財產。從根本上講,法人與其他組織一樣,是自然人實現自身特定目標的手段,它們是法律技術的產物,它的存在從根本上減輕了自然人在社會交往中的負擔。法律確認法人為民事主體,意在為自然人充分實現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二、法人的特征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組織章程規定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該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時才具有這種身份;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系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系,故法定代表人屬于雇員范疇。但對外關系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法人之間并非代理關系,而是代表關系,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權委托書。是故,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后果由法人承擔。并且,法人不得以對法定代表人的內部職權限制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人是什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
2、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和行使民事權利,設定和承擔民事義務。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3、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法人有自己獨立的權益,可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4、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可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區別法人組織和其它組織的重要標志。《民法典》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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