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民事訴訟案件案由規定)
民事案由規定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民事案由規定已經失效。《民事案由規定》是為了正確適用法律,統一確定案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實際情況,對民事案件案由作出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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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38次會議通過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決定》(法〔2011〕41號)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1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決定》(法〔2020〕346號)第二次修正)
為了正確適用法律,統一確定案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實際情況,對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如下:
第一部分 人格權糾紛
一、人格權糾紛
1.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
2.姓名權糾紛
3.名稱權糾紛
4.肖像權糾紛
5.聲音保護糾紛
6.名譽權糾紛
7.榮譽權糾紛
8.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糾紛
(1)隱私權糾紛
(2)個人信息保護糾紛
9.婚姻自主權糾紛
10.人身自由權糾紛
11.一般人格權糾紛
(1)平等就業權糾紛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按照物權變動原因與結果相區分的原則,對于因物權變動的原因關系,即債權性質的合同關系產生的糾紛,應適用債權糾紛部分的案由,如物權設立原因關系方面的擔保合同糾紛,物權轉移原因關系方面的買賣合同糾紛。
對于因物權成立、歸屬、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權關系產生的糾紛,則應適用物權糾紛部分的案由,如擔保物權糾紛。對此,人民法院應根據當事人訴爭的法律關系的性質,查明該法律關系涉及的是物權變動的原因關系還是物權變動的結果關系,以正確確定案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2022
2022民事訴訟案由新規定包括對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物權,所有權糾紛等作出規定,案由確定的準確與否,既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實務中準確確定案件訴訟爭點和正確適用法律,又有利于提高案件司法統計的準確性、科學性。
一、2022民事訴訟案由新規定
第一部分 人格權糾紛
(一)人格權糾紛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2、姓名權糾紛
3、肖像權糾紛
4、名譽權糾紛
5、榮譽權糾紛
6、隱私權糾紛
7、婚姻自主權糾紛
8、人身自由權糾紛
9、一般人格權糾紛
第二部 分婚姻家庭、繼承糾紛
(二)婚姻家庭糾紛
10、婚約財產糾紛
11、離婚糾紛
12、離婚后財產糾紛
13、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
14、婚姻無效糾紛
15、撤銷婚姻糾紛
16、夫妻財產約定糾紛
17、同居關系糾紛
(1)同居關系析產糾紛
(2)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
18、撫養糾紛
(1)撫養費糾紛
(2)變更撫養關系糾紛
19、扶養糾紛
(1)扶養費糾紛
(2)變更扶養關系糾紛
20、贍養糾紛
(1)贍養費糾紛
(2)變更贍養關系糾紛
21、收養關系糾紛
(1)確認收養關系糾紛
(2)解除收養關系糾紛
22、監護權糾紛
23、探望權糾紛
24、分家析產糾紛
民事訴訟案由的規定
民事訴訟案由有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物權糾紛,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勞動爭議、人事爭議,海事海商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侵權責任糾紛,適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民事訴訟案由有哪些
民事訴訟的案由一般有:1、人格權糾紛。2、婚煙家庭、繼承糾紛。3、物權糾紛。4、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5、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6、勞動爭議、人事爭議。7、海事海商糾紛.8、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9、侵權責任糾紛。10、適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三條 適用范圍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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