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有什么(侵權有什么刪)
專利法規定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專利法規定的侵權行為有: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都是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因缺乏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什么是侵權?
侵權行為是一種行為人實施的過錯行為。在國外學者關于狹義的侵權行為的各種觀點中,比較典型的是三種學說:
一是過錯行為說。該說,從行為的角度揭示侵權的概念。持此種觀點的學者認為,侵權行為是一種過錯。英國學者福萊明指出: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過錯,而不是違反合同,對這種過錯,法院將在一種損害賠償的訴訟形式中提供補救。
二是違反法定義務說。該說主要是從違反法律義務的角度來界定侵權行為的概念。例如,英國著名學者溫菲爾德從清水行為與違約行為相區別的角度,給侵權行為下了一個公認為最完備的定義。他認為:侵權行為的責任系由違反法律事先規定的義務引起,此種義務針對一般公民而言,違反此種義務的補救辦法,就是對未清償的損害賠償訴訟。
而廣義的說,侵權行為是產生責任的根據,但侵權行為不僅僅是因行為人的過錯而導致的侵權行為,還包括基于法律的規定而產生的責任。從廣義上來理解,侵權行為不僅包括過錯行為責任,還包括行為人,根據公平原則產生的責任和無過錯責任,這種責任也是法律制度規定所產生的。《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3款的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等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規定看來,既包括了因過錯產生的責任也包括非過錯責任。
專利侵權行為有哪些?
產品專利侵權行為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侵權行為有哪些
侵權行為有:
1、直接侵權
在未經作者允許下擅自發表他人作品,對內容進行修改,改變作者署名等等,這種未經著作權人授權行使著作人專有權利的行為都屬于直接侵權。
2、間接侵權
間接侵權主要發生在中間商身上。比如,提供鏈接方便其他人下載某一受網絡著作權保護的資源,下載資源的屬于直接侵權,提供鏈接的就是間接侵權。
3、部分侵權
部分侵權不是全部復制、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在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下使用他人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作品。部分侵權是侵權類型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侵權方式。
被侵權后進行維權:
1、協商
可以雙方私下和解,這個方法既可以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
2、調解
調解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進行調解,則不可以進行。但是調解協議沒有法律執行力,只要一方反悔,則調解協議就失去效力。
3、仲裁
仲裁往往用于合同糾紛,而且提出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的仲裁條款。仲裁作出的裁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常見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1、直接侵權
在未經作者允許下擅自發表他人作品,對內容進行修改,改變作者署名等等,這種未經著作權人授權行使著作人專有權利的行為都屬于直接侵權。
2、間接侵權
間接侵權主要發生在中間商身上。比如,提供鏈接方便其他人下載某一受網絡著作權保護的資源,下載資源的屬于直接侵權,提供鏈接的就是間接侵權。
3、部分侵權
部分侵權不是全部復制、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在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下使用他人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作品。部分侵權是侵權類型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侵權方式。
被侵權后進行維權
1、協商
可以雙方私下和解,這個方法既可以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
2、調解
調解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進行調解,則不可以進行。但是調解協議沒有法律執行力,只要一方反悔,則調解協議就失去效力。
3、仲裁
仲裁往往用于合同糾紛,而且提出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的仲裁條款。仲裁作出的裁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
訴訟是解決民事爭端的終極途徑。民事訴訟既適用于侵權糾紛,也適用于合同糾紛。
關于侵權這一現象,提升自身知識產權意識是關鍵,只有提高自身知識產權意識,才能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
以上內容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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