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損害賠償規則(侵權損害賠償規則包括)
侵權損害賠償的賠償原則是怎樣的
侵權損害賠償的原則主要有全部賠償原則、限定賠償原則、懲罰性賠償原則和衡平原則四項原則。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侵權賠償規則
一、侵權財產賠償范圍有哪些
1、侵權財產賠償范圍如下: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二、圖片侵權賠償標準是什么
圖片侵權賠償標準如下:
1、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數量。圖片侵權應先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
2、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無法估算的,賠償標準還可以按照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多少來估算需要賠償的數額;
3、上述都無法確定時,由法院根據具體詳情來判決。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非法盈利都無法估算時,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分析具體的情形,最后根據實際的情形來確定賠償的多少。
侵權賠償原則是什么啊
侵權損害賠償原則:
1、全部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人對因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的大小,應以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為依據,予以全部賠償。
2、限定賠償原則。
3、懲罰性賠償原則,主要適用于侵犯知識產權和產品責任。
4、衡平原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民法典中侵權損害賠償有哪些規則
侵權損害賠償有過錯規則和無過錯規則以及過錯推定規則。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除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民法典侵權賠償規則
侵權賠償中的賠償標準以財產賠償為例,主要是以金錢賠償為主,以恢復原狀_返還財產_賠禮道歉為輔的賠償方式。侵害人身屬性的物品還可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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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賠償標準怎樣規定的
關于侵權賠償標準的規定:行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則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來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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