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告商標侵權怎么辦(被告商標侵權怎么處理)
被起訴商標侵權怎么處理
首先,收到的起訴有兩種:
第一種是非法院傳票,而是其他主體以電子郵件或其他形式告知侵權。遇到這種情況,多數屬于詐騙或惡性競爭(當然也有可能確實侵權)。這時需要先辨別一下對方是否對商標該類目擁有所有權,如果沒有可以置之不理。如果確實存在侵權行為,對方又沒有通過法院處理,多半是私了目的,企業只需耐心協商便可。
第二種是法院傳票。被法院起訴的商標侵權案件,要引起重視,建議找權利人律師協商或者找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應訴,千萬不要不理會,就算法院開庭不出席,法官也會缺席審判,如果侵權成立,會判決侵權賠償,并且會強制執行。要注意:
一、起訴主體是否合格:先辨別原告是否為該商標持有人或厲害關系人,如果不是,您可以通過法院對原告提出抗辯。
二、原告商標是否連續使用三年
三、原告商標是否為通用名
四、訴訟時效判斷:只要權利人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正在進行或者不超過兩年,法律應當保護。如果訴訟時效超過規定,可以作為抗辯理由。
五、確定原告商標注冊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被別人告商標侵權怎么辦
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是《商標法》規定的。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商標侵權被起訴怎么處理
被起訴商標侵權時,需要分析情況應對:1.如果對方商標是因為違反商標法規定獲得注冊的,可以申請宣告其注冊無效;2.如果自己出于說明或描述商品特征、產地或功能使用了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可以主張正當使用;3.如果自己在商標注冊人申請日及使用日之前使用了商標,也可以主張在原有范圍內繼續使用;4.如果商標注冊人連續三年沒有使用注冊商標,還可以申請撤銷其注冊或主張不承擔賠償責任;5.如果自己是小商戶,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如果能夠證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并能夠說明提供者,可以主張不承擔賠償責任;6.如果雙方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不相同或者不近似,而權利商標也不屬于馳名商標,則不屬于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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