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別人起訴商標侵權(我被別人起訴商標侵權,但現在我已經換商品了)
商標侵權被起訴怎么處理?
我們被他人起訴商標侵權的時候,一定要分析問題,如果我們確實存在商標侵權的話,最好積極進行配合,對對方進行賠償,如果訴訟時效已經過了,一般是對我們不會造成太大影響的。
1、主體是否適格。
根據商標法根據《商標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標侵權訴訟的原告應當是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因此,原告的主體應當符合上述規定,如果原告不是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被告可以提出原告訴訟主體不適格的抗辯。
2、訴訟時效是否過期。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從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如果發現超過訴訟時效,可以此為由提出抗辯。
3、不相同也不近似策略。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4、是否在先使用。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如能證明限于注冊權利人使用,則可成功抗辯。
5、通用名抗辯
《商標法》五十九條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因此,如果某商標是商品的通用名稱,不具有顯著性,即使經過注冊,仍然可以考慮通用名抗辯。
6、撤三抗辯策略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所以如果發現商標權利人三年以上沒使用,可以據此抗辯。
被起訴商標侵權怎么處理
首先,收到的起訴有兩種:
第一種是非法院傳票,而是其他主體以電子郵件或其他形式告知侵權。遇到這種情況,多數屬于詐騙或惡性競爭(當然也有可能確實侵權)。這時需要先辨別一下對方是否對商標該類目擁有所有權,如果沒有可以置之不理。如果確實存在侵權行為,對方又沒有通過法院處理,多半是私了目的,企業只需耐心協商便可。
第二種是法院傳票。被法院起訴的商標侵權案件,要引起重視,建議找權利人律師協商或者找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應訴,千萬不要不理會,就算法院開庭不出席,法官也會缺席審判,如果侵權成立,會判決侵權賠償,并且會強制執行。要注意:
一、起訴主體是否合格:先辨別原告是否為該商標持有人或厲害關系人,如果不是,您可以通過法院對原告提出抗辯。
二、原告商標是否連續使用三年
三、原告商標是否為通用名
四、訴訟時效判斷:只要權利人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正在進行或者不超過兩年,法律應當保護。如果訴訟時效超過規定,可以作為抗辯理由。
五、確定原告商標注冊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被別人告商標侵權怎么辦
如果是有侵權行為則是需要停止侵權行為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注冊和使用商標時都是需要按照國家的規定去執行的,如果在未經他人的允許下隨意的使用他人的商標也是屬于侵權的行為,那么被侵權方是有權利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并支付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有人告我商標侵權怎么辦
商標侵權的被告首先需要停止侵犯商標,然后可依法委托律師要求核實真實的貨物金額,要求從輕、減輕,建議及時咨詢或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會見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證據材料,依法辯護,爭取從輕、減輕處罰的最好結果。侵犯注冊商標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數額,具體還需要根據案情做出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商標侵權被起訴怎么處理
被起訴商標侵權時,需要分析情況應對:1.如果對方商標是因為違反商標法規定獲得注冊的,可以申請宣告其注冊無效;2.如果自己出于說明或描述商品特征、產地或功能使用了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可以主張正當使用;3.如果自己在商標注冊人申請日及使用日之前使用了商標,也可以主張在原有范圍內繼續使用;4.如果商標注冊人連續三年沒有使用注冊商標,還可以申請撤銷其注冊或主張不承擔賠償責任;5.如果自己是小商戶,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如果能夠證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并能夠說明提供者,可以主張不承擔賠償責任;6.如果雙方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不相同或者不近似,而權利商標也不屬于馳名商標,則不屬于侵權。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