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深圳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官網)
關于深職自主招生
深職院2013年自主招生(面向普高)面試成績
各位考生:
經報請省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批復,同意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普通文理科及美術類專業在原招生計劃基礎上增加計劃,共計增加招生計劃150人(其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A、機械設計制造類、印刷技術、汽車類、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各增加10人;建筑設計技術、工業設計、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影視制作各增加20人)。
根據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規定:考生在其所報考的專業類(專業)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錄取(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錄取,同等條件下面試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經筆試及面試成績匯總,彭詩琪等575名考生獲得擬錄取資格,其中:
一、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原計劃4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99.6分,擬錄取50人。
二、計算機應用技術A專業:原計劃4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97.2分,擬錄取50人。
三、機械設計制造類專業:原計劃4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98.8分,擬錄取50人。
四、印刷技術專業:原計劃4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91分,擬錄取50人。
五、汽車類專業:原計劃4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204.2分,擬錄取50人。
六、旅游管理專業:原計劃4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205分,擬錄取50人。
七、行政管理專業:原計劃4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207分,擬錄取50人。
八、建筑設計技術專業:原計劃40人,現計劃6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77.27分(達資格線考生中有3人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擬錄取60人。
九、工業設計專業:原計劃3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78分(達資格線考生中有1人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擬錄取50人。
十、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專業:原計劃3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76.93分(達資格線考生中有2人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擬錄取50人。
十一、影視制作專業:原計劃30人,現計劃50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65.6分,擬錄取50人。
十二、音樂表演專業:計劃15人,最低擬錄取資格線177.4分。擬錄取15人。
現公布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面向普高)面試成績,并公示擬錄取名單(見附件)。
考生對公示成績如有異議,在公示期間,通過傳真(0755-26731216)或電子郵件(szptzs@163.com)的形式向我校招就辦反映,反映情況者應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否則不予受理。最終錄取結果以報送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為準。學校將及時通過招生信息網發布相關信息,并為正式錄取的考生寄送錄取通知書。
公示時間:5月8日——5月12日
聯系電話:0755-26731715;26731216(兼傳真)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面向普高畢業生)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務院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的文件精神,為全面貫徹素質教育要求,突出高職教育特色,積極推進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選拔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進入高職院校學習,積極探索、引導畢業生向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3〕4號),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招生對象:身體健康,具有廣東省戶籍,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2013年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報考條件:
①報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A、機械設計制造類、印刷技術、汽車類、旅游管理、行政管理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或以上等級。
②報考建筑設計技術、工業設計、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和影視制作的普高考生:限招美術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或以上等級;2013年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成績須在175分以上(含175分)。
③報考音樂表演的普高考生:限招音樂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或以上等級;2013年廣東省音樂術科統考成績須在150分以上(含150分)。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面向普高畢業生)的總計劃為425人,分12個專業(類)進行招生,招生科類分理科、文科、美術和音樂4類,學制均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類)。12個招生專業(類)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A、機械設計制造類限招普通理科類考生;汽車類和印刷技術普通文科類及理科類考生均可報考;旅游管理、行政管理限招普通文科類考生;建筑設計技術、工業設計、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和影視制作限招普通美術類考生;音樂表演限招普通音樂類考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見《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自主招生專業及計劃一覽表(面向普高畢業生)》。
自主招生以寧缺勿濫為原則,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轉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注意事項:
①每位考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限報一個專業(類),不得兼報。
②新生錄取后,不能申請調整專業(類),請考生慎重填報。
③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請考生注意部分專業的身體限制條件。
四、報考方式及考試費用
1. 報考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登陸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獲得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自主招生報名號,并通過該報名系統打印申請表(手工制作填寫無效)。報名材料以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的形式寄送。
考生須提交的報名材料如下:
①通過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打印的《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自主招生申請表》,經考生所在學校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②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報名系統打印的《廣東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并簽名確認;
③普通高考報名回執(復印件);
④學業水平考試考生成績證書(復印件),美術和音樂考生還須提供術科聯考成績單(復印件),以上材料須加蓋考生所在中學公章;
⑤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正反面均復印在同一頁上,領取準考證時核驗原件);
⑥本人大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張(照片需與網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同底,每張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及報名系統生成的自主招生報名號);
⑦考生符合報名條件所對應的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榮譽證書及其他材料)的復印件;符合附加分獎勵資格的考生,須提供附加分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以上兩項材料在領取準考證時核驗原件。
⑧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報名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按順序裝訂好。考生須確保報名材料能在報名截止日前(4月5日前)送抵我校,凡在報名截止日期前未送抵的,視為考生放棄報名資格。
2. 考試費用及收費方式
報考考生須繳納考試費用。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粵價函〔2010〕79號和粵價函〔2003〕63號文件執行。
五、考核辦法
自主招生根據報考對象的不同,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普高畢業生實行“綜合文化考試+面試”的考試形式。
1.筆試資格
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報考考生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方能取得筆試資格,進入筆試考試。
2.文化成績
①報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A、機械設計制造類、印刷技術、汽車類、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及附加分,兩者相加即為文化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即:
文化成績=筆試成績+附加分
②報考建筑設計技術、工業設計、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影視制作和音樂表演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依據筆試成績以及附加分總和乘以0.4,廣東省術科聯考成績乘以0.4,兩者相加所得即為文化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即:
文化成績=(筆試成績+附加分)×0.4+廣東省術科聯考成績×0.4
3.面試資格
各專業(類)按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學校根據報考的生源情況及文化成績劃定各專業(類)文化成績合格線。文化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各專業(類)獲得面試資格考生的比例如下:
①報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A、機械設計制造類、印刷技術、汽車類、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按照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150%進入面試。
②報考建筑設計技術、工業設計、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影視制作和音樂表演,按照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200%進入面試。
4.筆試、面試考試安排
①考試時間及地點:筆試考試時間為4月20日,面試時間為4月27日。考試地點在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②考試科目及內容: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以2013年廣東省高考大綱為依據,以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為主,采取統一命題、統一閱卷評分的形式進行。在一份試卷上綜合考核學生的語文、英語和數學知識,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面試根據考生所報考的專業(類)分別進行面試,報考科類為文科、理科考生面試采取現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思辨能力及臨場應變能力。報考科類為美術、音樂的考生面試采取專業專項素質測試方式進行。
③分值設置:總分為3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值為200分,面試滿分值為100分。
5.考生總分及擬錄取名單確定
①所有考生的總分依據文化成績以及面試成績(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兩者相加即為考生總分。
②擬錄取名單確認:學校根據考生總分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③擬錄取名單公示: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6.附加分獎勵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獲得附加分獎勵資格:
①高中階段在全國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科技創新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0分、16分、12分);
②高中階段在全省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科技創新競賽中獲得地級以上市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分、8分、5分);
有籃球、游泳、田徑、足球(男)、擊劍、羽毛球、武術、跆拳道、排球、乒乓球類體育特長的考生,如符合以下條件(須提交證明材料),可通過參加對應的體育專項測試獲得不超過20分的附加分獎勵:
①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
②中學階段在地市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八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八名者。
體育專項測試的內容及評分標準見《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自主招生體育特長生體育測試內容與評分標準》。考生經專項測試后,測試成績96分—100分,獎勵附加分20分;測試成績91分—95分(含95分),獎勵附加分15分;測試成績86分—90分(含90分),獎勵附加分10分;測試成績85分,獎勵附加分5分;測試成績低于85分的不予獎勵附加分。
以上獲得附加分獎勵資格的考生,如符合多項附加分獎勵條件,按其所獲得的最高獎項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獎勵最多不超過20分。符合附加分獎勵條件的考生,附加分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必須與報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則無效。同時,在領取準考證時驗證獲獎證書原件。學校將根據考生的證書類型組織相關認定或測試,根據認定或測試結果確定是否給予附加分獎勵以及附加分獎勵的分值。附加分獎勵結果報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六、錄取辦法
1.考生在其所報考的專業(類)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錄取(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錄取,同等條件下面試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
2.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3.學校根據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的審核備案結果,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
4.已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高考時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本、專科層次的錄取,未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高考及錄取。
5.錄取數據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上報教育部,并確保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七、新生報到和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學校。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學籍規定》處理。
八、新生待遇
1.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進入學校后,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其戶籍待遇按《關于普通高等、中專學校新生戶口遷移問題的緊急通知》(廣公(戶)字〔2003〕186號)執行,即學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到深圳市的手續。
2. 獎、助學金制度:
①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②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200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125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750元,優秀畢業生每人一次性獎勵500元。
③助學金:家境困難學生可申請政府貼息貸款,并可獲困難補助,部分貧困學生可獲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九、時間安排
時間
工作內容
備注
3月19日-4月5日
接受考生自主招生報名
通過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報名
4月6日-4月15日
審查報名學生的參考資格
4月16日
參加筆試考生名單公示
學校招生信息網統一公布
4月19日
領取筆試準考證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現場領取
4月20日
筆試考試
含附加分獎勵認定(體育特長生專項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4月24日
公布筆試成績以及入圍面試考生名單
學校招生信息網統一公布
4月26日
領取面試準考證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現場領取
4月27日
面試
5月8日左右
擬錄取名單公示
學校招生信息網統一公布
5月15日
擬錄取名單上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5月底
發放錄取通知書
依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結果
具體時間安排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要什么材料
報名前準備
一、網上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并理解《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面向普高畢業生)》;
二、提前準備好電子照片,要求正面、免冠、頭像較大,規格為384╳512像素,文件大小為4K-50K,格式為JPG;
三、準備好高考考生號(為高考報名的考生號,請勿與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號混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美術類考生請準備好廣東省美術術科聯考成績);
四、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提前選擇好要報考的一個專業類(專業)(一旦網上提交后,不能更改,請考生慎重選擇)。
網上報名
一、考生請通過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首頁自主招生(面向普高)專欄進入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
二、網上報名時切勿使用繁體字、全角數字及其它不規范文字輸入!
三、網上報名必須由考生本人完成。請認真填報各項內容,填報錯誤將直接影響到自主招生錄取、入學學習及畢業;
四、報名信息填寫完成后,先對信息進行保存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再進行提交。
五、報名信息正式提交后請點擊“打印”按鈕生成《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申請表》并在1張A4頁進行打印(如果出現打印兩頁的情況,請調整頁邊距)。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深圳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113
第五條 學校地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街道留仙大道7098號,郵政編碼:518055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學校在廣東省的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省外為專科批次或提前專科批次。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 本校計算機網絡技術、商務英語專業分別與華南師范大學網絡工程(職業教育師范)、英語(職業教育師范)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本校“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五年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職學段學習,各項考核合格,并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獲得本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通過轉段選拔考核合格的實驗班學生進入華南師范大學相應試點專業學習兩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華南師范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類)進行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專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須有1門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專科層次藝術類(音樂類、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普通高考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如沒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區、市)及科類,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錄取,投檔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四條普通高考音樂類、美術類及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錄取的基本原則:高考文化成績及術科統考成績分別達到生源省份(區、市)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學校根據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總分(其中,美術類、音樂類考生,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2.5×60%;廣播電視編導類考生,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60%+術科統考成績×2.5×40%。),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檔。廣東省內考生按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投檔總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志愿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廣東省外考生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考生合成總分相同時,依照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語文、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文科數學/理科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第二十五條 本校軟件技術(中美合作)、金融管理(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美合作)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
第二十六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八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2020年四年制高職專科招生專業為: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學制四年,專科批次招生。完成三年學習后,成績優秀的學生再進行一年的學習,考試合格者頒發四年制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在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職稱評定、報考公務員、職雇員時,學歷資格可享受與普通本科相同待遇,在企業就業的參照執行;不愿再續讀的學生,考試合格者頒發三年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十條 對深圳市外(含省外)戶籍的考生,其戶籍待遇按《關于調整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技工學校錄取新生辦理遷移戶口手續的通知》(廣公(治)字〔2015〕9號)及《關于普通高等、中專學校新生戶口遷移問題的緊急通知》(廣公(戶)字〔2003〕186號)辦理,即學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到深圳市的手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一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本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三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四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五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改價格〔2016〕366號)及深圳市物價管理部門有關文件執行。
文科類和理科類專業6000元/生·學年(旅游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專業5000元/生·學年);美術類、音樂類及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金融管理(中澳合作)專業19000元/生·學年;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和軟件技術(中美合作)專業15600元/生·學年。住宿費標準為:1200-15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六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具體為:
1.新生獎學金:
按照學校在各省各科類(以各省各科類為單位,分別排隊,含文科、理科、美術、音樂、廣播電視編導五類)錄取人數中達到本科線前10%發放新生獎學金(人數按照小數點四舍五入后取整,下同),考生總分不含加分,本科線以各省招辦第一次公布為準,不含降分后的分數線。具體標準為:
①達到本科線前1%(含1%)的考生獎勵人民幣10000元/人;
②達到本科線前1%—3%(含3%)的考生獎勵人民幣5000元/人;
③達到本科線前3%—10%(含10%)的考生獎勵人民幣2000元/人。
2.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300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200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1000元,優秀畢業生每人一次性獎勵1000元。
4.助學金:家境困難學生可申請政府貼息貸款、可申請勤工助學崗位、可申請學校困難補助,部分貧困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5-26731715、26731216
傳真:0755-26731216
電子郵箱:szptzs@163.com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第三十八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系人:秦源
監督電話:0755-26019371
傳真:0755-26019371
電子郵箱:jwb@szpt.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經學校黨委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授權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7高職自主招生報名時間報名入口在哪里?
2017學校自主招生報名時間一般都是1月份下旬進行,比如2016年是1月15日~1月20日進行的(各院校入口不同,以簡章為準)。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參加自主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就跟高考上去是一樣的~~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的專業有哪些?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夏季高考分專業招生專業(歷史,廣東省內,含深圳)有:
1、機電工程學院(深圳市外,不招單色識別不全者)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
2、經濟學院(深圳市外)
金融科技應用、大數據與會計、法律事務、社區管理與服務
3、管理學院(深圳市外)
港口與航運管理、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現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人力資源管理
4、傳播工程學院(深圳市外,不招色盲)
包裝策劃與設計、數字圖文信息處理技術、數字出版、傳播與策劃
5、商務外語學院(深圳市外)
國際商務、商務英語、商務日語、應用法語、應用德語、應用外語(韓語)、應用外語(阿拉伯語)、應用外語(西班牙語)、應用外語(俄語)
6、材料與環境工程學院(深圳市外)
材料工程技術、精細化工技術、分析檢驗技術、環境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
7、建筑工程學院(深圳市外)
風景園林設計(不招色盲)、建筑設計(不招色盲)、建筑消防技術(不招單色識別不全者)、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8、汽車與交通學院(深圳市外)
新能源汽車技術(不招色盲)、汽車電子技術(不招單色識別不全者)、智能網聯汽車技術(不招色盲)、智能交通技術(不招色盲)
以上內容參考?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夏季高考分專業招生計劃(廣東省內,含深圳)
2019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專業錄取分數線
2019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專業錄取分數線如下:
①廣東省普通高考專科批文理類錄取情況
文科(深圳市內)錄取最低總分423分。
文科(深圳市外)錄取最低總分491分。
理科(深圳市內)錄取最低總分354分。
理科(深圳市外)錄取最低總分431分。
②廣東省普通高考專科批藝術類錄取情況
美術(深圳市內)錄取最低總分426分。
美術(深圳市外)錄取最低總分478分。
音樂(深圳市內)錄取最低總分456分。
音樂(深圳市外)錄取最低總分463分。
擴展資料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基本介紹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內最早獨立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院校之一。建校以來,深職院人艱苦創業,開拓進取,不斷創新教育教學理念、辦學體制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創造了中國高職教育的多個第一。
學校依托珠三角產業發展,秉承深圳特區改革創新精神,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學校教育的根本任務,立足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辦學特色,各項事業取得驕人成績,被譽為中國高職教育的“一面旗幟”。
學校現有留仙洞、西麗湖、官龍山、華僑城、鳳凰山五個校區。學校設有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等17個二級學院和體育部、工業中心、國際教育部等教學單位,招生專業80個。
學校探索實施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以“五維一體”的創新創業教育理念(重心在“教育”、路徑在“分層”、目標在“萬眾”、核心在“創新”、關鍵在“實踐”)為引領,打造深圳中小微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全球技術技能人才創新創業教育中心,以及創新型人才和企業家培養的成長搖籃。
參考資料來源: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學院簡介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錄取進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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