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行為及構成條件(專利侵權及其判定原則)
專利侵權行為包括哪些?如何進行判定專利侵權行為?
專利侵權行為包括哪些?如何進行判定專利侵權行為?隨著社會的發展,國民的整體法律意識提高了不少,但還是有部分人觸碰犯罪的邊緣。據調查,近年來法院審理的關于專利侵權糾紛的案件在不斷的增多。那么,專利侵權行為包括哪些,又該如何進行判定呢?專利侵權行為包括哪些?根據現行專利法,專利侵權行為的具體形態可分為:(一)未經許可實施他人專利行為。這類專利侵權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未經權利人許可和以生產經營為目的。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包括以下3種具體形式: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他人發明專利產品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使用他人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制造、銷售或進口他人外觀設計專利產品。(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這類專利侵權行為是指侵害專利權人的標記權。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2001)第八十四條規定,包括以下4種具體形式:1、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三)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如何進行判定專利侵權行為?專利侵權行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有被侵犯的對象:即侵犯的必須是受專利法保護的專利產品或方法,對于已經過期,宣告無效或放棄的專利的實施,不構成侵權;2、有法定的侵權行為:如制造、使用、銷售或許諾銷售、進口別人的專利產品,或使用了別人的專利方法,使用、銷售、進口了以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即以贏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如果專門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技術或個人出自愛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制造、使用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的行為,也不屬于侵犯專利權;4、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如果是經專利權人許可或默許的實施行為,則不構成侵權。專利侵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幾方面,發現專利侵權行為之后,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即各省、市知識產權局)請求調處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關于專利侵權行為包括哪些?如何進行判定專利侵權行為?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構成實用性專利侵權的要件有哪些
實用性 專利 符合以下要件算侵權: 構成 專利侵權 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 一、形式要件 (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 (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 專利權人 許可或者授權的;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二、實質要件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實質實施行為是否屬于專利的保護范圍。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 專利權 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 專利法 》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專利侵權行為構成的要件有哪些
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主要要件:
1、確實存在有效的專利權;
2、發生了法定的侵害行為;
3、所發生的侵害行為具有違法性;
4、侵害行為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5、行為人未獲得專利權人的許可;
6、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7、被侵害的專利權落入專利保護的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三條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利侵權行為及構成條件
專利侵權行為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或假冒他人專利的侵權行為。其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
2、有違法行為存在。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3、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4、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簡述專利侵權行為及構成條件
專利侵權行為及構成條件有以下幾點:
1、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鑒于專利權的地域性,有效專利一般應當是指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
2、有違法行為存在。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3、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4、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任何人不得實施其專利,而實施即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也應是判斷專利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八條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下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哪些行為構成專利侵權,專利侵權的構成條件是什么
對于專利行為的侵權責任,其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 首先,鑒于專利權的地域性,有效專利一般應當是指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其次,鑒于專利權的時效性,只有在規定保護期內未因繳費、無效宣告、放棄等原因失效的專利權才是有效專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項專利權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無效,則該專利權將被視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經實施也不夠成專利侵權。 (二)有違法行為存在。 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了5種不認為是侵權的行為,是專利侵權責任的例外規定,如果行為人不能舉證以此作為抗辯理由,則應當認定行為人構成專利侵權,并依法承擔責任。 (三)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于自信而實施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但也有例外,例如專利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就規定,即使行為人主觀無過錯,也構成專利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罷了。 (四)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實施其專利,而實施即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因此,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也應是判斷專利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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