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是什么)
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有兩個孩子離婚最好的方式
對于想要離婚的夫妻來說,如果沒有孩子的話,離婚的時候比較容易一些,而如果有孩子的話,離婚對孩子傷害是比較大的,孩子只能跟著其中的一方,就會缺少父愛或者母愛,對孩子之后的成長影響也比較大,所以有孩子的夫妻分開的話要盡量選擇不傷害孩子的放。下面給大家詳細介紹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有兩個孩子離婚最好的方式。
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有這些:
1、及早的告訴孩子,如果夫妻兩人確實過不下去了,想要離婚,夫妻倆人和孩子好好商議,明確的告訴孩子父母想要離婚的原因,同時要注意說的時候注意語氣,要誠懇和嚴肅,即使對方有過錯,說的時候不要表現出仇恨,還有對于孩子問的問題,要保持客觀理性的回答。
2、離婚后對孩子的各方面照顧都不要變,比如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起居方面,兩人都要像離婚之前那樣關心和照顧孩子,但也不要過度寵溺,還有要讓孩子經常見對方,這樣能彌補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彌補孩子對家庭缺失的失落感,孩子長大后三觀才會正,心理也不會有問題。

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
? ? ?不管選擇什么離婚方式,離婚關于孩子撫養撫養的主旨,主要是最有利于孩子原則。最不傷害的離婚方式為協議離婚。離婚分為兩種形式,主要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30天冷靜期主要是協議離婚的一環。1、行政協議離婚,是經過行政程序辦理的協議離婚,具體是指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交回結婚證,辦理離婚申請登記,30天冷靜期后,雙方都不撤回即可領取離婚證;2、訴訟協議離婚,是由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程序辦理的協議離婚,具體是指夫妻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并向法院提交自愿離婚的協議書,或者雙方親自到法院作自愿離婚的庭審筆錄,由法院審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調解書,并收回結婚證,自此,雙方的夫妻關系解除。協議婚又稱自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干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最不傷害孩子離婚的方式
最不傷害孩子離婚的方式
最不傷害孩子離婚的方式,離婚是很常見的事情了,現在很多人在婚姻關系中,不會選擇委曲求全,過得不幸福就會選擇離婚,但是離婚對于孩子上海是最大的,下面是最不傷害孩子離婚的方式
最不傷害孩子離婚的方式1
一、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是什么
1、夫妻及早告訴孩子
兩個人確實是過不下去了,決定離婚的時候,一定要和孩子商議,告訴孩子父母為何離婚,不能瞞著他,畢竟說話的語氣要誠懇和嚴肅,夫妻兩人都要在場,做到和平離婚,給孩子一個穩定平和的心態。
2、離婚了依舊是父母
對于孩子的歸屬問題,首先是問一下孩子的想法,若是父母本身有打算,確實有一方的條件更好,和孩子好好商議,并且告訴他,想和誰一起住都可以,雖然爸媽離婚了,但是依舊是孩子的父母,日常也會經常見面和來往。
3、不要過度愧疚溺愛他
若是兩人離婚了,千萬不要過度愧疚自己對孩子不公平,一定要按照以往的態度對待他,給他養成良好的三觀,保持離婚前的原狀,不然會使得孩子的心靈扭曲,以為這是應該的。
二、女人離婚千萬不要帶兒子嗎
現實卻是如此。
1、在現在這個社會中,若是一個女人離婚,本身就是一件掉價的事情,雖然這并是不女人的錯,但是你不得不承認這是很多人的看法。
2、況且女人離婚還帶了一個兒子。只對于想娶她的男人來說,壓力倍增。畢竟根據中國的行情,養兒子確實很難,特別是結婚這一塊就很讓人亞歷山大了,再者還不是自己親生的,很少有男人會那么偉大。
3、女人離婚之后帶不帶兒子要看得現實一點,若是自己本身經濟條件好,那么無所謂,但是若是自己條件不好,建議是給男方撫養,拍拋開其他為了孩子的未來。那種愛你就是愛你的一切,其實都是偶像劇里面的劇情。
最不傷害孩子離婚的方式2
一、什么情況必須離婚
1、當夫妻感情破裂的時候他們會長期分居,想通過這種方式使雙方都能冷靜下來。結果事情并沒有好轉,反而一拖再拖,分居已經成為兩個人生活的習慣。這種情況就說明了一點,即使沒有對方,生活也能過的滋潤,與其拿著結婚證過著分居的生活,不如早點離婚各自尋找幸福。
2、“以愛之名”的家暴不可以容忍,一旦家暴了就說明人格有問題,跟這樣的人生活在一起,不說為自己考慮也要為孩子考慮,與孩子的成長一定不好,這種人情緒是不能自己控制的,也有情況連生命安全都會被威脅。所以一旦發生了家暴必須立馬離婚,家暴只有零跟無數次的區別。
3、沾染了黃賭毒這些不良嗜好,且屢教不改的`人。這種人意志力極其薄弱,他們會以壓力大身不由己做借口。有一次便有無數次,果斷離婚便是保護自己的唯一出路。
4、一次出軌可能是意外兩次就是背叛了。這樣的婚姻基本上無藥可救,還不如早點離婚對大家都好。
二、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
1、就是離婚證據的更好是不是,一旦決定離婚就應該盡早的讓孩子知道,盡管離婚比較難以啟齒也要這樣做。告訴孩子的時候夫妻雙方還應該都到場,并且不應該表現出特別的仇恨以及內疚。只要說話的語氣誠懇嚴肅,且在回答孩子的問題的時候保持客觀理性的回答,盡量真實。
2、離婚之后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以及生活起居方面,應該保持離婚前的原狀。不要因為離婚感到內疚而過度的寵愛,這樣更容易讓孩子心靈扭曲,以為這是應該的。而且千萬不能不讓孩子見對方,要讓孩子感受到你處理問題比較理性,才能讓他受到的創傷盡早愈合。要知道只有三觀正的家長才能教育出健康的孩子。
最不傷害孩子離婚的方式3
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
一、好聚好散
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再大的深仇大恨,那都是過去式了,到了分手這一刻,我們還是應該回歸理性,緣分盡,心已死,也就不會再有痛和傷害了,如果你還有痛,那只能說明你還不甘心、不死心這段感情。
對于不甘心、不死心的感情來說,“一切的痛那都只是暫時的,分手也是迫不得已的,”當你這樣試著去告訴自己,說服自己的時候,自然你的理性也就慢慢回歸了,所以在面對破裂的婚姻時,做到釋然地去接受,然后彼此才能真正做到好聚好散的和諧局面,因為這不僅僅是最低程度地減少了對孩子的傷害,還有利于接下來,理性地去處理孩子的撫養權和探望權等等。
總之到了這個份上,顧全大局才是理性的智者,才是對孩子最有利的幫助。
還是讓我們化干戈為玉帛,化痛恨為原諒吧。
二、原則上:誰更有能力撫養孩子以及孩子跟了誰最幸福,則孩子就歸誰
在有孩子又離婚的夫妻身上,原則上:建議誰更有能力或者孩子跟了誰,會更幸福些,那么孩子則歸誰,不過這種情況得有個前提,那就是有一方能力、條件確實是很糟糕,可以嘗試這樣去做。
因為對于這一點,似乎在現實中好像有些說不過去,畢竟到了這一步,誰都想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利,然而在兩人同等的條件情況下,我個人認為孩子歸誰都可以,只要彼此雙方談妥好,就行,畢竟都是為了孩子。
不過,如果有多個孩子的話,這種情況也就幾乎不存在了,可以做到至少一人跟一個。
總之,為了孩子,彼此雙方都要量力而行,理性思考,比如孩子跟了誰更有利?或者離婚后,孩子跟著自己,對自己再婚的影響有多大?離婚后能不能有條件撫養孩子,給予孩子一個相對來說還可以的環境?等等這些問題都應納入思考的范圍。
既“理性又不逞強,還做到了負責任才是最完美的”。
三、未有孩子實際撫養權的這一方,應該經常性地去探望孩子
假設你離婚后,并未有孩子的實際撫養權,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應該同前夫或者前妻溝通好,以便可以隨時探望。
擁有實際撫養孩子的這方,切不可教唆孩子,說對方的壞話,歪曲事實,這樣的觀念就不要灌輸了,對孩子對你都沒有任何好處和幫助,搞不好還影響孩子的人格。
未有實際撫養孩子的這方,應做到時不時地去探望下孩子,不至于讓孩子和你變得生疏陌生起來,這一點是非常有必要的,就算做不到經常性,一年有過一兩次,也能在孩子的內心里留下不滅的印象,長此以往,你和孩子的感情并不會因為離婚了,而變得陌生。
平日里也可以經常性地通電話,這也是必不可少的,總之離婚了,如是這般地去做,不但給孩子建立了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還培養增進了你們的感情。
最不傷害孩子的離婚方式,看完離婚的4種模式
我是盧悅,一名從業15年的心理咨詢師,想 從心理學的角度 ,為你解讀一下離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糾葛與恩怨。
可能有些真相對你來說太過殘酷,以至于你下意識就會說:瞎JB扯淡!
但如果你準備好了,走出舒適區,恰恰是成長的開始。
01 棄婦和良心犯心里都有一個受傷的孩子
我們是如何看待離婚的?離婚對我們意味著什么?
我們會發現,那種撕逼撕得很厲害的離婚中,往往會有一個 棄婦(夫) ,一個 良心犯 。
對很多人來說,離婚似乎就宣告著一個妃子被打入冷宮,他(她)的一生都會生活在愁云慘霧的世界末日;或者他不愿意成為社會的邊緣人群,在他看來,離異人士就是敗者組,沒有婚姻的男人女人就是loser,被同情就是一種羞辱。
而對另一半來說,拋棄一個像孩子一樣無助的人,就成了良心犯。
良心犯的 刑期不定,全在于他內心的成熟度 ,很多人對內疚的應對方式是試圖 蒙混過關 ,假裝它不存在,但其實它就像是陰雨天的老寒腿一樣,會時不時地發作,讓他內心深受煎熬。
無論如何,離婚所引發的 分離焦慮和喪失感 ,對我們的人格水平是一場嚴峻的考驗,很多人面具和皮袍下的原形被打將出來,我們內在受傷的小孩會被迫露面,對很多人而言這不啻于打開了“潘多拉之盒”。
無論是“棄婦”還是“良心犯”,他們內心都有一個深受創傷的內在的小孩的形象,也有一個傷害自己孩子的內在的父母的形象, 這兩個角色是他們過去生活曾經受傷的經驗所積累并內化起來的、對自己與他人形象的一種定義。
如果一個人從小就在努力從父母對自己的 忽略、苛責和強力的控制 中掙扎出來,那么當他離婚的時候,他就會 遇到小時候非常熟悉的體驗。
他就重新變成了那個無力掌控自己生活的小孩。
用大白話說,就是“觸景傷情”。
一個人咬牙發狠說,我長大了一定不要讓自己的孩子也受到不完整的家庭之苦,這時候,他期待的是成為一個更好的父母養育者,和讓一個孩子更開心和快樂,這么做的一切的 動因, 是他 誤以為這樣就可以修復他自己作為一個孩子受傷的創傷。
很多老人熱衷于把孫子輩喂胖,好像這樣就能喂飽那個挨餓的自己
02 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的游戲
在汶川地震災區,我看到過一個鎮長,他全家人都死了,他拼命不眠不休地工作了一個星期,然后被人強行送到病床上。他崩潰了,他試圖用拯救他人來拯救自己,因為他不想觸碰自己的痛苦,就試圖成為拯救者來避免自己墮入受害者的角色。
離婚會讓我們出現三個角色: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
我們都不愿意成為迫害者,所以在離婚的時候,我們就會互相妖魔化都把對方當成迫害者,讓自己成為受害者。
但離婚后,誰又都不愿意成為受害者,都希望成為拯救者。
第一種:父母是拯救者
有的離婚的女人(男人)期望前夫(前妻)遭罪,然后自己可以成為拯救者來拯救這個迷途的浪子,就像是《簡愛》里的結局一樣。
很多已經為人父母的離婚的女人(男人)則 把孩子當成受害者,自己是重要的拯救者,把前夫(前妻)當成迫害者。
于是很多人就會阻止對方探視孩子,或者孩子從對方家庭出來就會被媽媽(爸爸)問各種細節:你吃了什么,做了什么,見了誰,他們都說什么…… 有時父母一方還會故意找一些證據證明孩子在那邊過得不好。
有些爸爸媽媽聲稱是為了關心孩子,怕孩子吃虧吃苦,但這其實是自己的 焦慮和嫉妒的情緒作祟 ,一方面她(他)把孩子當成受害者,如果孩子說有不爽的部分,她(他)就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前夫是迫害者的證據,她(他)就可以穩定地做拯救者了。
另一方面她可能也會害怕聽到孩子說:“媽媽,那個阿姨對我很好。”(“爸爸,有個叔叔對我很好。”)“他們過得比咱們過得好。”這就讓她(他)又回到了可悲的“受害者”位置上,這是她(他)絕對不能接受的。
如果沒有人愿意當受害者,那么做受害者的,只有是孩子了。 孩子“勇敢”地承擔了父母都無法承受的痛苦,結果是什么呢?
這個孩子就要站隊,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父母中有一方是惡魔。
這個孩子就要感覺到自己很糟糕,自己是一場悲劇的 犧牲品 ,長大后,她可能會非常痛恨自己的父母。
孩子會認同自己是一個不能長大的受害者,因為一旦長大,就意味著把受害者的角色還給自己的父母,這是他們無法承受的。
我見過很多孩子都在上大學前忽然網癮大發,而父母那時本來約定等孩子上大學就離婚的。
第二種:父母是受害者
也有的父母從做一個受害者的角色中獲益良多: 很抑郁的父母會使用孩子作為替代性的伴侶。
他們自然也不會愿意前夫或者前妻來“搶孩子”。
他們會重新和孩子一起睡,而且可能以前已經分床睡了。
你問家長,家長會說孩子需要更多的安撫,其實是父母需要。
因為他們無法區分自己內心的痛苦和孩子的痛苦的差異,所以他們就扭曲了現實,模糊了邊界,以為自己感受到的都是孩子感受到的。
其實對孩子來說, 他們的核心痛苦不在于婚姻的完整感的喪失,而在于:
父母情緒的穩定,是否有正能量的氣場 秩序和生活的改變是否被很好的消化。
在很多曾經早年遭遇離婚之痛的成年人的交流后,我發現,對他們來說童年最痛苦的記憶在于父母長久無法修復的撲克臉。父母被罩在情緒霧霾之中,他們在精神上已經和孩子失去了鏈接。
作為父母,我們無法保護孩子一生沒有缺憾,我們無法阻止傷害在孩子身上發生,我們不能避免喪失會慢慢吞噬他的生命,正如我們也會慢慢喪失有活力的一切一樣,我們唯一能給孩子的,就是面對一切生命的艱險和苦痛的心態。
記住,如果你承受不了的,你的孩子就一定承受不了。
第三種:父母是迫害者
很多父母在離婚后會陷入一種 狂歡 的狀態,這往往是為了 壓抑自己內在的抑郁。
比如因為外遇而離婚的父親,會感覺自己 從地獄來到了天堂 ,完全沒有離開一段關系的痛苦;
或者一個被拋棄的母親,會不停地找男朋友,不斷讓孩子隔一段時間就認識新叔叔。
或者孩子會發現,爸爸媽媽成了超級工作狂……
這些方式要么是進入 隔離 的狀態,遠離有可能遭遇的 喪失感的抑郁 ,要么用過度的其他活動來 壓抑對未來的焦慮 , 否認 自己有可能發生的痛苦。
這會讓他們在客觀上成為迫害者。
很多爸爸就因為無法承受內心的譴責,干脆就遠離孩子,不探望孩子。因為每次面對孩子,他們都覺得自己是 罪人 。
而前妻看到一個生活糜爛的前夫,會感覺這個人是如此的不靠譜,不能讓他帶壞了孩子。
但如果孩子和父母待的時間不超過38%,就會和父母有隔閡,尤其在孩子11歲的時候,容易和父母有很大的沖突。
很多父母因為無法承受內心對于傷害孩子的痛苦,就試圖讓爺爺奶奶來帶孩子,或者慢慢疏遠孩子, 這對孩子最大的傷害在于孩子會覺得自己是父母生命的累贅,自己的存在失去了意義。
他們也不得不否認自己是對父母是有需要的,也會否認自己作為一個孩子的存在。
第四種:將孩子視為迫害者
或者,無論是良心犯還是棄婦都會脾氣變暴,對孩子的耐心很容易耗光,對孩子開始惡言惡語或者冷漠以對……要么就將痛苦的來源放在孩子身上——“如果不是因為你,我也許現在可以有更好的生活!”
孩子也因此會有內疚感,可能會把自己也會把這個世界都“黑化”,形成一個“你不好”,“我也不好”的世界。
這樣的存在,實在太艱難了,往往不得不到外面尋找溫暖,比如早戀,或者到學校里以及某些其他撫養者那里,獲得一些可以呼吸的空氣,然后在三十多歲乃至四十多歲,開始修復自己早年的創傷。
03 沒有成長,就不算“好的”離婚
離婚之苦,不在于分離,而在于我們如何安放內在受傷的小孩。
那個小孩是我們過去一直都排斥的,以為他不存在的,但在親密關系受傷的時候,他就又回到我們身邊,如果我們再想逃離,那么代價就是再次自我麻醉,并且將痛苦傳遞給下一代。
與其到外面的世界尋求安慰,或者把孩子看成是不堪一擊的嬰兒,把對方看成罪大惡極的壞人,不如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
不要著急去拯救世界了,最需要拯救的,就是你自己。
離婚了,最重要的不是忙于“跑路”,或者立刻跟前任劃清界限。
你要給自己,也要給孩子重要的哀悼期。
如果離婚涉及到一系列的生活的改變,比如學校、住所的改變,要和孩子一起處理因此帶來的變動對孩子乃至對我們自己的沖擊。
我們沒有什么靈丹妙藥來應對人生的種種打擊,我們只有順應我們內心的傷痛,愿意正面直視它,接納它的存在,并愿意和它對話,不要被心魔召喚,輕易的遠離自己,輕易的投射惡意和脆弱給他人,好好安置我們自己的脆弱,安撫它,理解它,支持它,激勵它,教會它長大。
一個好的離婚,就是走出“受害者、拯救者和迫害者”的三角循環,而為自己的人生增加 “支持者”、“理解者”和“挑戰者”、“激勵者”。
#心之助盧悅#,心之助情感心理平臺創始人,心理學學者,資深媒體人,15年婚戀情感專家;央視、鳳凰衛視、北京臺多檔節目特邀心理專家;暢銷書作家,著有《愛情有毒》、《愛到絕處便逢生》《過日子就像玩闖關游戲》 、《親密關系的重建》,各大平臺均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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