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見的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有)
生活中常見的侵權事件有哪些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動物致害
(一)什么樣的情況下,飼養動物致害會承擔損害責任
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承擔責任要滿足下面幾個條件:
1.致人損害的動物是飼養的動物。
飼養的動物是能夠被人所占有和控制的動物,如家畜、家禽等。野生動物致人損害的,無人承擔侵權責任,一般由受害人自己承擔損失。
【注意】培養、保管微生物致人損害的,適用高度危險物致人損害相關規定。
2.飼養的動物造成了他人的損害。
3.飼養動物的致害動作與被侵權人的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
4.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原則上是無過錯責任。
第二:物件(高空墜物)致害
(一)什么樣的情況屬于物件致害,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存在物件致害行為。如物件倒塌、脫落、墜落、拋擲、物件表面剝落等。
2.存在被侵權人遭受損害的事實。包括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
3.物件致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第三: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
(一)怎么構成機動車交通事故侵權
1.事故須是機動車造成。
機動車包括各種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和輪式專用機械車。
2.須是機動車在使用中或運行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機動車交通事故必須是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的。
3.造成了他人的損害。
受害者包括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和其他機動車上的人員,甚至包括本機動車上的人員。損害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4.須機動車事故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發生的損害是因為機動車事故造成的,有直接或者間接的因果關系。
5.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應具有過錯。意思是,發生事故后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這個責任認定書是行為人承擔責任的主要依據。
第四:產品責任
1.產品責任的性質
產品責任是侵權責任,不同于瑕疵擔保責任,不以侵權人和被侵權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為前提。
2.產品責任的構成要件
(1)產品存在缺陷。
(2)缺陷產品造成了受害人民事權益的損害。
(3)缺陷產品與受害人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只要確認了產品存在缺陷,而且能夠排除其他造成損害的原因,就可以推定因果關系的存在。生產者、銷售者必須舉證以推翻因果關系的推定,才可以免責。
(二)產品責任的承擔主體
1.產品責任的責任主體
主要是生產者和銷售者。
2.產品責任的歸責方式
(1)對外:無過錯責任;這里對外指的是對消費者。
(2)對內追償:銷售者系過錯責任。對內,指的是生產者和銷售者之間。誰有過錯誰承擔最終責任。
(3)缺陷產品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應承擔過錯責任。產品的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不按照有關規定和產品包裝上標明的儲藏、運輸等標準進行儲存、運輸,造成產品缺陷,應對缺陷產品造成他人損害承擔侵權責任。不能列為被告,頂多列為無獨三。無獨三為法律概念,將在后面發表的文章中詳細介紹。
(4)缺陷產品銷售者應承擔過錯責任。在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時,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生活中會有很多侵權行為,什么是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有哪些主要特征?
侵權行為是一個外來詞語,其原含義一般是指一種為社會所不容許的違反公共行為規則致人損害的行為。侵權行為具有狹義和廣義兩個范疇。狹義的侵權行為是行為人自己的行為。廣義的侵權行為不僅包括狹義的侵權行為,還包括行為人所控制、管領的對象或人的動靜。這種廣義上的侵權行為是人的行為的延長或延伸,亦構成侵權責任法中侵權行為。比如公司法人對其員工執行職務行為侵權的情形,飼養藏獒的人對藏獒傷害他人負擔責任的情形等,都不是責任人自己直接實施了侵權行為,但是仍然要對受害人承擔侵權責任,原因在于這些情形屬于本法中的廣義的侵權行為范疇。狹義的侵權行為也就是一般侵權行為,廣義的侵權行為就包括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
據此,一般認為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對受法律保護的權益實施侵害,并對造成的后果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用了侵權行為的廣義概念,調整所有侵權責任的法律適用。同時,該條規定了侵權行為的侵害客體,即“民事權益”,并且對具體的民事權利逐一進行列舉,明確了本法的權利保護范圍。
侵權行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侵權行為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并且這種行為要造成損害。僅有行為而無損害,不構成侵權行為。損害既有金錢等物質上的損害,也包括人身傷害、死亡,還有精神上的損害。只有存在損害才能體現出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他人的人身權利確實受到侵權行為侵害的事實。
第二,侵權行為是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一般包括三種:一是侵害他人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簡稱侵權行為,是由侵權責任法來調整;二是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簡稱違約行為,是由合同法來調整;三是不履行其他民事義務的行為,即既不屬于侵權又不屬于違約的其他民事違法行為,如取得不當得利有義務返還而不返還,接受遺贈而又不履行遺囑所附義務等,目前這些行為由民法通則和其他相關法律調整。
第三,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是絕對權利。絕對權利是指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則是不特定的,權利人無須經義務人實施一定的行為即可實現自身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都是絕對權利。由于絕對權的實現不需要他人行為的配合,也并非基于特定當事人請求基礎上,所以,這類權利一旦受到侵害只能通過本法請求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來獲得保護。這就與違約行為侵害的對象有明顯不同。違約行為侵害的合同債權,是一種相對權,也就是權利人實現權利必須通過義務人實施一定行為。這種權利受到侵害就只能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來請求保護。但是,對于第三人侵害債權的行為,由于侵權責任法中既沒有明確表示認可,也沒有明確排除在保護范圍之外,如果在將來的法律修正或者司法解釋中,明確債權也可以作為侵權責任法的保護對象,其就是侵權行為侵害對象為絕對權利的一種例外。
第四,除法律規定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的特殊情形之外,侵權行為一般是基于過錯而實施的行為。侵權行為一般以行為人主觀過錯為構成要件。在有些情況下,行為人的行為也造成了損害,但是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過錯,也不能認定為侵權行為。之所以要把過錯作為一般侵權行為的必備要件,是因為過錯本身包括了行為人的主觀狀態的不正當性和應受譴責性。當然,無論是侵權責任法還是民法通則都規定了一般侵權行為的例外,即在某些場合,即使不存在過錯,行為人也要對損害后果承擔責任,但這需要以法律明確規定為前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任何機關、個人都不能認定無過錯的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是侵權行為,并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侵權行為產生的責任是法定責任。因侵權行為而要求行為人承擔的責任是依據侵權責任法或其他特別法律的明確規定而不是根據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的責任。何種行為構成侵權行為、應當承擔何種相應的法律責任都是由法律規定產生的。這也與違約行為有質的差異。違約行為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產生的,即違約責任產生于法律支持認可的當事人雙方的約定。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有哪些侵權行為?我們該如何維權?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有哪些侵權行為有:人身安全,知識產權,肖像權,財產安全,自由言論權,專利權,消費權等等。
維權方法:
1、撥打12315的熱線進行投訴,如果要你留言的話你就留言,他們會給你打電話的。
2、直接去當地工商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
3、找商家的售后服務和負責人,一般來說這些地方會給你提供售后服務,如果這些地方推脫扯皮,你再打12315進行投訴。
4、依靠法律手段,我國法律有相關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些條款,如果傷害你的巨大利益,可以提起訴訟。
5、通過微博、電視臺、報社的舉報等途徑,讓事件曝光,讓他們還你一個公道。
擴展資料:
關于維權
隨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日益走進百姓生活,工商企業也越來越多地參與消費維權。
談到維權,一些企業的負責人也認為,由于人們習慣上將消費者定位為弱勢群體,所以,只要消費者買的產品有一丁點問題,不論其投訴理由成不成立,都會得到社會的廣泛同情,受到保護。面對消費者的投訴和責難,商家即便蒙受不白之冤,也是有口難言。
商家的忍氣吞聲,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某些消費者的蠻橫無理。其實,即使商家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也應當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問題,廠家解決不了,可找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投訴解決不了,還可訴諸法律。所以,我們要有維權意識,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生活中侵犯知識產權的例子有哪些?
生活中侵犯知識產權的例子有:
1、某旅游品商店銷售偽造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案。
市場監管局對開發區某旅游品商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其銷售產品包裝標注抗美援朝系列“紀念酒”。
經查,當事人為開拓市場,吸引外地游客來丹東旅游時購買特色商品,在未取得“抗美援朝”地理標志認證的前提下,與江蘇某酒業有限公司合作,在其銷售產品的外包裝和包裝箱顯著位置印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圖案。
該行為違反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
2、某酒莊銷售假冒五糧液等注冊商標酒案
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丹東某酒莊店內銷售侵權假冒酒,包括五糧液、舍得酒、海之藍、劍南春、奔富、人頭馬VSOP、馬爹利藍帶等國產及進口酒。
執法人員在當事人地下室內發現橡膠水及毛巾抹布,用于涂抹易拉罐啤酒的原生產日期,另有一套用于噴涂易拉罐啤酒生產日期的噴碼設備。
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同時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罰款10萬元,其他違法行為另予行政處罰。
3、寬甸縣某文具配送中心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
2021年3月,寬甸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反映寬甸縣某文具配送中心銷售侵犯其注冊商標“南孚”牌電池,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在其店內銷售及庫房內存放的南孚電池,經商標所有人認定為侵權商品并出具了《鑒定證明》。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寬甸縣市場監管局對其做出處罰:1、沒收侵權“南孚”牌電池29件;2、罰款4萬元。
4、鳳城市某增壓器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1年8月,鳳城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鳳城市某增壓器公司生產車間中發現了標有“Garrett”、“HOLSET”、“honeywell”的增壓器、增壓器機芯、增壓器渦殼、增壓器中間體、增壓器空包裝箱。
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產品注冊商標品牌授權書、轉讓人與受讓人協議書以及使用許可合同書,且無法提供出侵權商品的合法來源和提供者。
經查明,當事人于2014年冬開始無照從事增壓器組裝生產活動,直至2021年1月注冊了鳳城市某增壓器公司,并于2021年5月開始生產經營。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因該案件存在涉嫌犯罪的嫌疑,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5、某甲訴某公司技術合同糾紛案。
2017年9月8日,原告某甲(甲方)與被告某公司(乙方)簽訂《棋牌游戲開發合同》。合同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麻將游戲測試版交付后,雙方一直就麻將胡牌不顯示、分數計算錯誤、游戲規則、托管等問題進行溝通和修改,直至2017年12月12日。
后原告通知被告解除案涉棋牌游戲開發合同,雙方因就解除合同事宜未達成一致,故訴訟至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定金款等款項,并駁回被告(反訴原告)的反訴請求。
生活中有哪些常見的消費侵權行為?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一些消費侵權行為,有些侵權行為讓我們覺得很不合理,有些侵權行為可能我們還不自知。下面具體來盤點一下我們生活中常見的消費侵權行為:
一、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
我們在下載手機APP的時候經常會彈出要求開啟通訊錄權限、要求共享位置信息以及強制采集人臉信息等等,這些行為都屬于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除了這些軟件平臺,一些餐飲商家店內僅提供掃碼點餐服務,通過掃碼點餐強制關注公眾號,并通過注冊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有的時候會被泄露給第三方,造成消費者經常被各種商家電話騷擾。
二、阻礙消費者給差評
對于我們消費者來說,惡意差評是不道德的,但是如果連公正客觀的評價都不可以自由發表的話,其實就是一種侵權行為。我之前網購了東西,但是快遞一直未派送,反復聯系無果后我投訴了物流。之后就收到了快遞員的電話和短信騷擾,并且說以后我的快遞堅決不給配送,讓我覺得自己投訴是不是不對,給自己惹到了麻煩。
三、快遞服務侵權
我們這邊很多快遞都是直接存到快遞柜或者驛站,如果快遞柜的快遞沒有及時取出,自己將承擔寄存費。而我們明明是有明確的寄件地址,但是很多快遞員還是會把快遞直接送到驛站,自己要拿快遞只能再去驛站取。對于我們來說,我們要求快遞送到目的地的要求是合理且正當的,但是現在很多的快遞服務都是侵害消費者權益。
四、充值預付款后違約
很多商家為了促銷活動,會吸引消費者進行會員預付卡充值。與到店直接消費相比,預付卡充值確實更劃算,但是有些商家經營不善準備關店的時候,根本就不通知消費者進行費用退還。選擇一夜之間關門,卷款逃跑。
五、培訓機構一次性收取超過三個月費用
在我們這邊培訓機構的學費都是最少一年一交的,到了節假日、寒暑假做活動的時候,還會有兩年、三年學費折扣活動。家長把年費交給培訓機構,有些培訓機構經營不善后收取的學費也不給用戶退還,給消費者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六、價格欺詐
價格欺詐最常見的做法就是先抬價后打折以及謊稱“年度最低價”,每年雙十一都是很多消費者買買買的時候,但是我們會發現雖然商家有各種形式的促銷活動,但是原價相比較平常,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的時候甚至不比平時更便宜。
七、“水軍”刷好評
我們在網上購物的時候都會參考評價,但是有的時候看著好評的東西買回家后并不像網上的評價那么好,那么這些好評很有可能就是刷出來的。而且現實中也確實存在著網絡“水軍”刷好評,給很多消費者造成誤導,侵害了知情權。
八、大數據“殺熟”
大數據“殺熟”這個行為,我最深的感觸是如果很長時間沒有用外賣APP,那么它會推送很多的優惠券,力度也很大。一旦自己近期購買稍微頻繁,平臺就不再發放優惠券,或者是優惠力度變得很小,這就是所謂的大數據“殺熟”。
九、物品丟失責任自負
我們在很多商家或者是公眾場所消費的時候,商家都會標明物品丟失責任自負。其實這也是一種侵權行為,我們在商家消費,如果有物品丟失,商家是有義務配合,并不是所謂的責任自負。
十、旅游時,出現自然單間游客補房費
這一條我在參加旅行社的跟團活動時發現的,看到后覺得很不合理。對于酒店來說標間的價格是固定的,對于房內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并不會影響標間價格。但是旅行社遇到單個游客就會要求消費者補單間房費,這也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于消費侵權的一些總結,對于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我們要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針對侵害自己權益的不法行為我們可以這樣做:
撥打12315熱線電話投訴;
向經營者所涉行業主管機關進行投訴;
涉及侵權的,可以在侵權行為發生地向法院提起訴訟。
常見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1、直接侵權
在未經作者允許下擅自發表他人作品,對內容進行修改,改變作者署名等等,這種未經著作權人授權行使著作人專有權利的行為都屬于直接侵權。
2、間接侵權
間接侵權主要發生在中間商身上。比如,提供鏈接方便其他人下載某一受網絡著作權保護的資源,下載資源的屬于直接侵權,提供鏈接的就是間接侵權。
3、部分侵權
部分侵權不是全部復制、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在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下使用他人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作品。部分侵權是侵權類型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侵權方式。
被侵權后進行維權
1、協商
可以雙方私下和解,這個方法既可以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
2、調解
調解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進行調解,則不可以進行。但是調解協議沒有法律執行力,只要一方反悔,則調解協議就失去效力。
3、仲裁
仲裁往往用于合同糾紛,而且提出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的仲裁條款。仲裁作出的裁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
訴訟是解決民事爭端的終極途徑。民事訴訟既適用于侵權糾紛,也適用于合同糾紛。
關于侵權這一現象,提升自身知識產權意識是關鍵,只有提高自身知識產權意識,才能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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