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貿區(什么是自貿區債券)
什么叫自貿區
自貿區。就是自由貿易區。
1、一種叫做 “自由貿易區”,是指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根據WTO相關規則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所形成的區域,比如說 中韓自貿區、北美自貿區。
2、另一種叫 “自由貿易園區”,是某一國或地區在自己境內劃出的一個特定區域, 單方自主給予特殊優惠稅收和監管政策。
自貿區是個什么概念?
常說的“自貿區”主要有兩種:
1、一種叫做 “自由貿易區”,是指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根據WTO相關規則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所形成的區域,比如說 中韓自貿區、北美自貿區。
2、另一種叫 “自由貿易園區”,是某一國或地區在自己境內劃出的一個特定區域, 單方自主給予特殊優惠稅收和監管政策。
而我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既借鑒了歐美國家自由貿易園區的經驗和做法,又在提升對外貿易、、便利化環境等傳統自由貿易園區功能的基礎上、金融領域的擴大開放,為“自由貿易園區”增加了新的內涵和發展空間。和國內現有的 保稅區相比, 自貿試驗區堪稱“升級版”,是以制度創新為核心,通過帶動金融、貿易、政府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變革這早已 超越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定位。再從名稱上的“ 試驗”兩個字也可以看出,我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就好比是 國家推動改革和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的一塊“試驗田”,尋求能夠在全國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性建設, 發揮示范帶動、

自貿區是什么意思
自貿區(自由貿易區)是指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成員國相互徹底取消商品貿易中的關稅和數量限制,使商品在各成員國之間可以自由流動。但是,各成員國仍保持自己對來自非成員國進口商品的限制政策。
有的自由貿易區只對部分商品實行自由貿易,如“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內的自由貿易商品只限于工業品,而不包括農產品。這種自由貿易區被稱為“工業自由貿易區”。
有的自由貿易區對全部商品實行自由貿易,如“拉丁美洲自由貿易協會“和“北美自由貿易區”,對區內所有的工農業產品的貿易往來都免除關稅和數量限制。
擴展資料
自貿區分類介紹
1、自由貿易試驗區
指在貿易和投資等方面比世貿組織有關規定更加優惠的貿易安排,在主權國家或地區的關境以外,劃出特定的區域,準許外國商品豁免關稅自由進出。實質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關稅隔離區。
2、工貿結合
工貿結合是指生產部門和生產仁業與外貿部門和外貿公司的緊密聯系或直接結合。九我國,以工貿結合發展對外貿易是對外貿易體制改革響產物,也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門的在于密切產銷聯系,調動工貿雙方的積極性。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自貿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自由貿易試驗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貿結合
什么是自貿區?
一、自貿區的意思
1、自貿區其實就是“自由貿易區”的簡稱,它通常是指兩個以上的國家或者地區通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相互取消絕大部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取消絕大多數服務部門的市場準入限制,開放投資,從而促進商品、服務和資本、技術、人員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共同發展。
2、有時它也用來形容一國國內一個或多個消除了關稅和貿易配額、并且對經濟的行政干預較小的區域。自由貿易區的出現是經濟全球化充分發展的表現和必要條件,有了多種多樣的自貿區,該區域的人民才能享受到來自各國各地區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自貿區的不斷發展,就是全球一體化的最終目標。
3、狹義僅指提供區內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貨物的進口豁免關稅的地區,類似于出口加工區。廣義還包括自由港和轉口貿易區。
二、自貿區的主要特點
1、數量不斷增加
最典型的是美國對外貿易區的迅速增長。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國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開始下降,與此同時,美元貶值,失業人數增加。在此情況下,為了刺激對外貿易發展,各州紛紛設立對外貿易區。到1980年,全美的自由貿易區增加到77個,到1994年底,自由貿易區已達199個,貿易分區達285個,總數為484個。
2、功能趨向綜合
隨著自由貿易區數量的持續增長,自由貿易區的功能也在不斷擴展。早從70年代開始,以轉口和進出口貿易為主的自由貿易區和以出口加工為主的自由貿易區就已經開始相互融合,自由貿易區的功能趨向綜合化。
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區內自由進出,在區內可以進行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銷、制造、拆裝、改裝、加標簽、分類、與其他貨物混合加工等商業活動。
因此,世界上多數自由貿易區通常都具有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倉儲、加工、商品展示、金融等多種功能,這些功能綜合起來就會大大提高自由貿易區的運行效率和抗風險能力。
3、自貿區管理不斷加強
各國的自由貿易區在初創時由于條件不同,功能各異,管理水平也相差較大,但是經過幾十年的競爭發展,各國自由貿易區的管理已逐漸趨向規范化。而且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自由貿易區的基礎設施和管理手段也大大改善,形成了各自頗具特色的管理體制。
世界上四個主要的自由貿易區(阿聯酋迪拜港自由港區、德國漢堡港自由港區、美國紐約港自由貿易區、荷蘭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貿易區)的管理機構權威性非常強。四國對自由貿易區管理機構授權上大體相近,都是港區合一,成立經聯邦政府授權的專門機構,負責管理和協調自由貿易區的整體事務,投資建設必要的基礎設施,有權審批項目立項。
特別是著眼于自由貿易區與城市功能的相互促進,超前進行整體規劃和建設,極富特色和成效,帶動了周邊城市經濟發展,尤其是在金融、保險、商貿、中介等第三產業發展上成效顯著。
擴展資料:
自由貿易區從自由港發展而來。通常設在港口的港區或鄰近港口地區,尤以經濟發達國家居多,如美國有對外貿易區92個。早在50年代初,美國提出:可在自由貿易區發展以出口加工為主要目標的制造業。
20世紀60年代后期,有發展中國家利用這一形式,并建成特殊工業區,發展成出口加工區。20世紀80年代開始,許多國家的自由貿易區向高技術、知識和資本密集形發展,形成“科技型自由貿易區”。
參考資料:自由貿易區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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