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請律師流程及費用?
請律師流程及費用?
請律師收費的時候有兩種收費標準,一種是按件收費,這種收費標準適用于普通民事經濟和不涉及財產的其他案件,律師會根據案件的性質和復雜程度,以及工作所需要的時間來收費,但大體收費價格在6000至10萬元之間。
另一種收費方式是按案件涉及到金額來收費,涉及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收費標準大約是7%,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收費是6%,但最后具體的收費數額需要委托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請律師到底有什么用?
說實話,從事法律行業十幾年了,以前我的觀點是覺得請律師沒什么用,不僅是我,我們的小伙伴們大多也是這種觀點,尤其是看到一些案子的當事人為了幾千塊錢的爭議,請律師都花了幾千塊錢,最后到庭上說的東西還并沒有什么作用,大家心里早就有數,根據證據材料以及雙方的陳述有了傾向性意見,律師也就是走走過場,改變不了結果。
在我國,民事訴訟真的是打的證據,證據好的案子,不請律師問題也不大,比如好多工傷案件,你只要固定好在這里工作的證據,以及受傷的證據,怎么賠,賠多少,那都是基本定死了的,就算一點法律不懂,找個app都能幫你算出來賠償金額,不會用app的,也可以自己對著法條慢慢算,或者花幾百塊錢請個法律工作者,把訴狀寫好也就差不多了,爭議不大。
這種案件,即使有爭議,往往也是幾個責任主體互相扯皮,對受傷的工人來說,誰是老板都不影響他最后拿錢,除非老板沒錢,那沒辦法,律師再厲害,也不可能無中生有,沒錢贏了官司也沒錢。
但是最近幾年,我的觀點在逐漸變化,可能因為所處環節不同,現在看到的案子都是經歷了好幾次訴訟,一審二審再審異議之訴啥的,折騰了好多遍的案子,而這些案子如果在一審的時候訴訟策略得當,理論上是不應該輸的,至少不會輸得全無翻盤的機會。
簡單說就是,訴訟策略,以及訴訟技巧很重要,一些原本應該贏的官司,因為當事人訴訟策略錯誤,被對方玩了花招,用了一些訴訟技巧,結果反而輸了官司,事后法官也好,其他監督機關也好,想要糾正都會非常麻煩,因為從原來的訴訟過程來講,那個案子可能是沒判錯的,你自己選的策略錯了,幾個都正確的案子,最后卻可能出現一個不太對勁的結果,要糾正那才叫一個阻力重重。
具體案件我不太想細說,怕誤導人,也怕一些人別有用心,用一些所謂的技巧增加訴訟難度。
但必須強調一點,訴訟策略其實比證據材料更重要,這點不僅對當事人適用,對律師,對辦案人員也適用。
所以,請律師這個事情吧,如有余力,該請還是請吧,訴訟中的很多事情,行業內的人尚且有很多分歧,行業外的就更摸不著頭腦了,一頭霧水走進去,兩眼茫然走出來的當事人太多了,與其用余生糾結纏訪,不如一開始就靠譜地整。
一個案子中什么時候可以請律師?
打官司請律師要盡快!法官說了,超過舉證期限,證據無效法寶律師最苦惱的,就是碰到有的客戶,下周要開庭了,這周五才火急火燎地來請律師。不僅是臨時接受委托,要面臨熬夜加班連軸轉、辦案質量無法保證的問題,最可怕的,是過了舉證期限,再進行舉證,法院不予采納的問題。
打過訴訟的朋友都知道,法院受理案件后,不論原告還是被告,都會收到法院的舉證期限通知書。有些朋友以為這就是一般的格式文本,理都不理。但法院從來不會印一張廢紙郵寄給你,每一份文書都值得你重視,每一份文書都有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和義務。根據《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如上文舉例,若法院要求你于收到《舉證通知書》7日內向法院提交證據,而你超過7日甚至到開庭才提交證據,那法院完全可以不采信你的證據。法寶律師就看到過有的判決書直接寫:因被告逾期提交證據,本院不予采信。因此,不要想著下個月才開庭,我慢慢找律師;不要想著只要有律師出庭就萬事大吉了。在訴訟中,時間是十分重要的!7天就是7天,5天就是5天,逾期視為放棄權利。希望大家共同記住這句法諺: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打官司不想花錢,法寶在線先打官司后收費法寶在線通過“先打官司后收費”的顛覆性創新模式,對當事人的案件進行墊付費用,墊付款項包括當事人訴訟及仲裁過程中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擔保費、鑒定費、公告費、評估費和律師費等費用,只在勝訴且回款后才收取費用。敗訴或沒能成功回款,該筆墊付的費用由法寶基金獨自承擔,當事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箭頭所指的文字可申請先打官司后收費↓↓↓↓↓↓↓
律師在線1對1咨詢,墊付打官司的所有費用!先打官司后收費申請法律援助和自己請律師有何區別?需要什么條件?
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滿足《法律援助條例》及各省市關于法律援助要求的條件,一旦申請成功,就可以獲得免費的法律服務。
自己請律師,最低都需要1千元。沒有特殊條件要求,只要你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可。
請律師注意的陷阱?
聘請律師時要小心六大陷阱:
1、必須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如果不簽合同,這些善于鉆法律空子的大律師會搬出法律條文,說,你看,根據法律,只有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才應負法律責任,我們之間沒有合同,所以我們不必負法律責任。如果你去告律師,你又怎么告得贏律師呢?
2、對律師代理授權要清清楚楚。不要籠統寫“全權委托”、“全權代表”,特別是關于自己放棄哪些權利以及承認對方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特別授權,更應逐項寫清,要小心律師違背你的意志濫用職權,否則,雖然你承受了巨大損失,但律師拿著你簽發的特別授權書,收著你給人家的高額律師費,你還有什么話可說呢?
3、不要私下給律師代理費。根據法律規定,律師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費,而且所交的錢,律師所也不予認可。雖然你說我私下給了律師代理費,一旦律師堅決否認,你又無憑無據,而律師所又讓你交費,恐怕你就有交兩次代理費的危險了,你說,我跟他打官司,你忘了你要告誰了吧?
4、要對律師說實話。如果律師不知道真實案情,那就只能依據你提供的錯誤的甚至是虛假的情況為你辯護,但紙里包不住火,一旦事情真相大白于天下,或者對方當事人舉出有力證據證明你提供的情況是假的,那么由于律師事前不知道實情,也就無法做好應變準備,結果只能陷入被動之中,輸掉官司可能只是一方面,恐怕連你的人品是不是人們都要加以懷疑了呢?
5、不要要求律師賄賂法官。沒有律師會愿意輸掉官司的,否則誰還找他?所以律師會盡一切可能力爭使官司獲勝,這一點不要擔心。而你如果要求律師賄賂法官,一旦事情敗露,善于自保的律師一定會把你供出來,算作立功好減輕自己的法律責任,你恐怕只好陪律師一起承擔法律的制裁了。
6、不要跟著律師一起作偽證。有的律師為了贏得官司好顯示自己水平高以便多接幾個案子,于是故意作偽證甚至引誘你一起作偽證,這時你不要犯傻,要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一旦事情敗露,輕則你是妨礙訴訟,重則你已經犯下偽證罪,要有牢獄之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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