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退養老金(企退養老金倒掛最新消息)
2022年內蒙古企退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內蒙古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調整標準、執行時間等內容。一起來看↓↓
內蒙古自治區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內人社發〔2022〕53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部、委、辦、廳、局干部(人事)處、中央駐自治區各機關事業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現就我區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的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以列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
(三)按照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包括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含按有關規定折算的工齡)。此項調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調整。
(四)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1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照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19年企退養老金是如何計算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按月領取:
3、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4、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5、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6、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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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退中人養老金補發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人”是2014年9月31日之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申請辦理退休,同時要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最低15年。此時中人的過渡期為10年,過渡期之后,所有人員都執行同一標準。10年過渡期的養老金發放標準采取“限高保低”原則,也就是說,按照原有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和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進行比較,如果老方法的計算金額高,那就按照老方法進行發放,如果新方法的計算金額高,暫時先按照老方法進行發放,未來在過渡期10年內逐年提升10%,最終補齊差額。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第四條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并調整相關待遇。
2022年江蘇企退人員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舉例說明
江蘇:企退人員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分三步,一個案例說清楚了
企業退休需具備兩個條件:法定的退休年齡、 最 低的社保繳費年限15年。二者必須同時滿足。當月退休,次月領取養老金,江蘇也不例外。想知道江蘇省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多少,需要掌握養老金的計算的方案依據、方法和計算公式,下面就來看看江蘇省的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主要分三步:
第一步,清楚養老金計算的方案依據,這是前提
第二步,退休人員的 首次 參保時間
首次 參保時間很重要,因為 首次 參保時間不同,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有差別。在江蘇省,企業職工 首次 參保時間在1995年12月31日之前的,退休基本養老金包括3個部分,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如果是在1996年1月及之后參保,基本養老金僅包括三個部分,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第三步,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了解了養老金的基本構成,就來說說養老金的具體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上一年度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pide;2×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年限)×1%。
養老金計發基數是江蘇省人社廳公布的數據,采用江蘇省上年度的城鎮職工全口徑的社會平均工資。2021年江蘇省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7974元。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是個人歷年實際繳費指數的平均值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當地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年度至職工退休時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江蘇省法規,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為參保人員1992年到退休當月的繳費工資指數平均值。根據個人每年實際繳費基數對應相應年份企業職工養老金保險繳費工資計算,計算出每年的數據后相加,除以累計繳費年限,就可以得出本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比如30年的繳費指數之和是25,那么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為0.8333。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后,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繳費工資指數,應從當地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方案時起,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重新計算。

北京2022企退養老金上調細則
北京2022企退養老金上調細則如下:
1、北京市沒有按照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的部分,而上海市沒有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的部分。比如說2021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北京市是如果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5786元的(上年度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增加55元,如果是高于的只會增加20元。這種做法可能會導致人們按高基數繳費的意愿降低。上海市的調整方案是直接根據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進行增加,取消了繳費年限掛鉤的部分。不過,養老金水平中也能體現出繳費年限的長短;
2、各地養老金調整方案備案的時間。去年是要求各地養老金調整方案4月30日前備案,今年則變成了5月31日前。這會導致養老金調整到位時間推遲。因此,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到位時間由7月1日前,延遲到了7月底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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