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父母辛辛苦苦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應該寫誰的名字?你覺得不寫媳婦的能行嗎?
父母辛辛苦苦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應該寫誰的名字?你覺得不寫媳婦的能行嗎?
贊同這個觀點: 誰出錢就是誰的“產權”,他人無可置喙,當然“產權人”自愿轉贈則另當別論。
房產證上到底該寫誰的名字?
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占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買房時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
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在房屋產權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如果您想兩個人共同用這個房產,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寫幾個人的名字。
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
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嗎?
是的,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產權的所有者。就像身份證只對應你是一樣的。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說身份證丟了,被別人冒用等。
如果結婚的話,會出現共同財產這個概念,所以說問題沒有絕對的。
還有贈與問題,遺產問題,沒收歸公,就會改變其本質。
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嗎?
做房產中介的朋友給我說,即使房產證是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這樣的答案,讓人困惑,寫了自己的名字,房子還不一定是自己的,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房子的歸屬問題,關系到每一個家庭的幸福與和睦。因而,我們都應該清楚房產相關的知識,否則就會吃虧上當。
蕊姐結婚七年后,老公在外面“有人”了,當時孩子才五歲,蕊姐和老公開誠布公地談了一次,為了孩子,兩人暫時不離婚,等孩子考上大學兩人再辦離婚手續。在這期間,兩人經濟分開,孩子共同撫養。
之后,老公在外面瀟瀟灑灑,蕊姐卻很節儉,除過自己和孩子的花銷,她將自己工資結余的錢都存了下來。
五年后,她悄悄用自己攢的錢買了一套兩居室,登記的是她自己的名字,打算為自己留條退路。
今年蕊姐和老公正式辦理離婚手續,沒想到老公事先已經知道蕊姐買的那套房子,要求平分。
蕊姐決定將房子賣掉,然而產權部門卻讓她出具配偶“放棄房產權利”的證明。她不甘心,這房子明明是自己一個人買的,怎么還要經過老公同意呢?
蕊姐之所以有這樣的遭遇,就是因為不懂房產知識。她這種情況是婚后購買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哪怕只是她一個人出錢,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若想賣掉,也必須對方同意才行。
世上沒有后悔藥吃,只能吃一塹,長一智。
現在,房子是一個家庭的重要資產,占家庭總資產的很大一部分。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很多女孩子都喜歡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樣的話,就能保證房子就有她的一半了。這種想法沒有錯,但愿望卻未必能達到。
我國《民法典》中規定: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于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要經依法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
下面以幾種具體的情況作分析
一、婚前一方全款買房
凡是在結婚前一方出資全款購房,不管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都跟另一方沒關系,這屬于出資方的個人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若婚前一方只出了首付,是貸款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在婚后雙方出錢還房貸,另一方也只能得到共同還貸的增值部分的補償金。
二、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
婚前雙方出資買房,這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平分,一般不按份額處理。
三、婚后買房寫一方名字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下,被認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不動產認定為受贈方的個人產業。
2、 雙方共同出資以一方父母的名義購房,產權登記在這方父母的名下,房子的產權歸于父母,不屬于夫妻,離婚時不能切割,只能依照出資情況,作為債務,要求歸還出資額。
四、婚后買房歸夫妻共有
1、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該不動產可認定為兩邊依照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共有。
2、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即使只寫一方的姓名,都認定為夫妻共有的產業。
3、 結婚時由一方父母出首付購買的房子,婚后夫妻一起交貸款,歸于夫妻共有,離婚時可以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父母的出資部分,依據當時的約定處理。
五、繼承或獲贈
不管是在婚前還是在婚后,一方繼承所得的房屋為個人財產,離婚不分割。若是贈與所得的房產,則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所以,情況不同,房子的歸屬也不同,不全由房產證是否寫自己的名字來決定。話說回來,人生是為了幸福,不是單單為了房子。夫妻同心,恩愛到老,以上所有的問題也就不是問題了。
買了一套房,房產證該寫誰的名字?
題主,你好,我是經驗解碼葉小姐。
如果婚前款首付是老公父母支付的,那么法院有條件認可,這是婚前首付財產,
由于你們婚后也支付了貸款,如果用的是老公父母的賬戶付房貸。那么你就更不想想太多了。
如果是你老公和你賬戶支付的,老公以后可以改口說,這是贈與。
你想要房子,無可厚非,問題是你沒有任何有利條件,能得到房子的資產。所以糾結沒啥用。
要不你努力定一個小目標,再買一個小的,這樣你們就不需要為他人做嫁衣了。
之前的還的貸款,這些就當是一個教訓吧。
認清現實,才能及時止損??!
最后祝你好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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