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021年新規定結婚(婚姻法2021年新規定結婚法定年齡)
法定結婚年齡2021年新規定?
2021年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法2021年新規定多大可以結婚
【法律分析】
根據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國公民可以結婚的年齡為: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法定婚齡是指公民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的年齡,也是男女雙方可以結婚的最低年齡,如果想要結婚的男女雙方未達到法定婚齡,婚姻機關是不會予以登記的,若雙方通過非法手段篡改年齡,騙取結婚登記,這樣的婚姻也是無效婚姻。無效婚姻自始無效,對當事人雙方都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結婚年齡2021年新規定?
2021年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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