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是自己保管還是放入檔案)
就業報到證是什么
1.“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的證明。畢業生到工作單位就業時,須持“就業報到證”。用人單位憑“就業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手續。
2.當地公安部門憑“就業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3.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就業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系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
4.“就業報到證”正頁由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時交給用人單位,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上面的日期是工齡的開始年限,與退休年齡和養老保險交納年數都有關。
5.“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報考公務員必備資料。
6.“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的證明,“就業報到證”中的姓名須與畢業生身份證中的姓名一致,單位的名稱也必須準確。“就業報到證”的有效期一般為畢業后兩年時間內(即2008年畢業生到2010年6月30號,2009年畢業生到2011年6月30號,以此后推)。
7.“就業報到證”可以改派,改派手續為;
(1)用人單位在畢業生改派表或就業協議書上蓋章;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蓋章;
(3)學生處審核后,報省教育廳審批。
8.非全日制在籍學生的社會人士參加自考或成教沒有報到證,報到證是中國特色的產物,只有中國統招高校才有。
9.留學歸國學生歸國后可咨詢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畢業生調配部門簽發機關(如:北京市教委、天津市教委、河北省人社廳等)辦理相應學歷的報到證。
就業報到證是什么東西
就業報到證是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
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由教育部印制,省、市、自治區教委簽發,分上下兩聯,上聯交畢業生本人報到使用,下聯由學校裝入畢業生檔案。
類別。
“報到證”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全國畢業研究生報到證”、“全國普通中等專業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省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有中專招生的行業或省份,也是屬于計劃內招生,一般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人事部門或省、市、自治區人事部門簽發本地區的“全國普通中等專業學習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這類“報到證”由對應的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人事部門或各省市自治區人事部門印制和簽發。

就業報到證有什么作用?遺失了怎么辦
報到證又被稱為就業報到證,一般只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學生才會有報到證,報到證也是檔案內的一份材料,很多畢業生對報到證不太了解,以為報到證只是用來去單位報到的,其實報到證有很多用途,請務必慎重保管。如有遺失,一定要及時去補辦。
報到證的主要用途:
1、報到證是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的憑證材料。2、報到證是檔案管理機構或者是單位的檔案管理部門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材料。3、報到證是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的憑證材料。4、報到證也是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必備材料。5、報到證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
報到證丟失之后可以進行補辦。
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不慎遺失,需補辦“就業報到證”分以下兩種情況:
1、兩年擇業期內:(1)本人提出申請;(2)工作單位開具證明;(3)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開具介紹信;(4)畢業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業辦申請補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2、兩年擇業期外:
(1)本人提出申請;(2)工作單位開具的遺失證明;(3)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開具介紹信;畢業生本人到學校研招辦復印當年經省級招生部門蓋章審批的新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并加蓋學校研招辦的公章。(4)畢業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業辦申請補發“就業報到證”證明書。
什么是報到證
"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
法律依據:《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干部人事檔案內容根據新時代黨的建設和組織人事工作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保證真實準確、全面規范、鮮活及時。
第十九條干部人事檔案主要內容和分類包括:
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主要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派遣證,工作調動介紹信,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等證件有關內容的復印件和體檢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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