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
成立股份制公司條件具體有哪些
成立股份制公司條件具體有哪些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 股份有限公司 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5人以上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應當采募集設立方式。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 二、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 債權人 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 法規 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 專利 技術、 土地使用權 作價出資。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并折合為股份,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由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 公司注冊資本 的百分之二十。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為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這里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全部股份的行為;募集設立發行是公司發起人只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并由社會公眾認購該股份的行為。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且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應當相同。 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以書面認足 公司章程 規定及發行的股份后,應即繳納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股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告招股說明書,制作認股書,由依法批準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由銀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 對于股份公司的設立條件有關的法律有著明確的規定,所以對于具體的問題分析,自己肯定會有著詳細的解決方式,另一方面就是自己對于 公司設立 的條件有著一定程度的了解,這樣對于自己的利益維護就會出現積極的影響,因而自己要果斷的處理。
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一、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 股份有限公司 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 債權人 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 法規 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 專利 技術、 土地使用權 作價出資。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并折合為股份,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為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這里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招募設立發行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且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應當相同。 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以書面認足 公司章程 規定及發行的股份后,應即繳納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告招股說明書,制作認股書,由依法批準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由銀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 招股說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 (2)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3)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 (4)認股人的權利、義務;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時認股人可以撤回所認股份的說明。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規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項,它不僅是設立公司的基礎,也是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準則。因此,公司章程雖然由發起人制訂,但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并經創立大會決議通過。 5、有 公司名稱 ,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董事會是執行公司 股東大會決議 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實行監督;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股份有限公司與 有限責任公司 的區別 1、注冊資本 二者同樣指登記的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 2、組織機構 二者的組織結構分別有三部分的區別。 (1)、股東大會及其選出的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 (2)、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公司的執行機構; (3)、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 公司法 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或者1/2以上通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心企業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為大股東操縱表決創造了條件。 另一點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 3、董事會和經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這點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即:董事長是公司的 法人代表 ,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對于上市企業而言,還需要聘請獨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條件包括哪些?
一、股份 公司設立 條件包括哪些?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 股份有限公司 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5人以上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應當采募集設立方式。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為保護 債權人 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 法規 另行規定。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為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這里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 4、發起人制定 公司章程 ,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規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項,它不僅是設立公司的基礎,也是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準則。因此,公司章程雖然由發起人制訂,但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并經創立大會決議通過。 5、有 公司名稱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二、股份制公司發起設立的程序是什么? 1、簽訂發起人協議。 發起人訂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須全體發起人一致同意并由全體發起人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公司章程必須載明 公司法 要求載明的事項。 2、發起人認購公司股份。 發起人繳納股款出資。發起人分期繳納出資的,全體發起人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但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發起人一次繳納出資的,應當一次繳納全部股款;分期繳納的,應當繳納首期股款。 3、組建公司機關。 發起人首次繳納認購的股款、履行出資義務后,應當選舉產生董事會、監事會,建立公司機關。 4、辦理設立登記。 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取得公司 營業執照 ,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簡單來講, 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條件 包括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募集的資金達到法定最低資本要求、公司章程經大會通過、有公司名稱和住所等,并且股份制公司成立要符合法律規定。在成立方式上,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其中發起設立的流程相對簡單,不需要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是由發起人完成對公司股份認購的。
注冊股份制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注冊股份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必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的認繳資本要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是500萬,可以用貨幣、實物、工業產權等作為出資。發起人如果以貨幣出資,是要付現金的;以貨幣以外的財產出資,要進行評估并核實才行。
3、公司股份的發行要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票要公開、公平、公正,每個股東都是同股同利、同股同權。
4、公司的章程由發起人制定
注冊公司的時候必須要有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公司的發起人來制定,要召開并創立大會,并且要由創立大會決議通過。
5、公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要求是什么?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宜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綜上所述,注冊股份制有限公司需要的條件最重要的是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要嚴格按照法律要求進行公司的注冊,注冊資本要保證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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