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什么叫永久居住證?
什么叫永久居住證?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被稱為中國的“綠卡”制度,于2003年12月13日國務院批準,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第74號令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對在我有關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者、對我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中國“綠卡”。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正式出臺標志著中國“綠卡”制度正式實施。進一步推動中國“綠卡”審批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2014年6月,中央組織部表示有關部門正積極研究修改審批管理辦法,其門檻將降低,設置更加靈活務實的申請條件,加大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條件?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六條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辦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要什么時候資料?
一、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
二、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
三、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四、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五、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六、《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摘自:《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外籍華人團聚類永久居留怎樣辦理?
辦理條件
1.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2.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3.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4.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5.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6.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外國人想在中國長期居住辦理什么簽證好?
一、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外國人要達到以下條件可申請2-5年居留許可:
一、高層次人才
1、省(部)級國家機關邀(聘)請的高級顧問以及執行中央或者地方與外國簽署的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合作項目、重點工程協議、人才交流項目的高科技、高層次管理人員;
2、對國家及社會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貢獻的人員以及執行政府間無償援助協議的人員;
3、國家和省(部)級科研機構、重點高等院校聘用的學術、科研帶頭人以及有關單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學術、科研骨干;
4、在企業、事業單位中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專業技術人員;
5、國際重要科學獎項的外國籍華人獲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國籍華人;
6、以上1-5項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申請方式
居留許可和F簽證申請可以由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工作單位代辦。首次申請必須面見本人。對于代辦的申請,還須提供單位的代辦公函,受理機關認為必要時可要求申請人進行面見,并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詢問。
三、申請材料
(一)填寫準確完整的《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及申請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二)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包括外交、公務(官員、特別)、因公普通、普通護照等證件的資料頁、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和最后一次入境驗訖章復印件。
(三)衛生檢疫部門簽發的有效健康證明復印件(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請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許可,且年滿18周歲的外國人提交)。
(四)加蓋居住地派出所公章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復印件(住賓館、酒店者除外)。
(五)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
1、高層次人才:《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和一類被授權單位公函。
2、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批準書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境外出具的須經翻譯和公證)、營業執照(副本)、單位公函(須注明職務、申請期限等內容)等有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以上人員的隨行配偶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可以同時申請辦理與之相同期限的居留許可或者F多次簽證,還須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和出生證明等),境外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須經我國駐外使館或者領館認證。非與上述人員同時辦理的,需提供上述人員的居留許可、F簽證和護照復印件。
(七)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獲得中國綠卡,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公安部簽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俗稱中國“綠卡”)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持證者在證件有效期內出入中國國境無需再簽證。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