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當天離婚,你們遇到過結婚前夜,鬧著離婚的情況嗎?
你們遇到過結婚前夜,鬧著離婚的情況嗎?
我見過一個女人,結婚前一晚上,找不到她了,最后被她對象找到了,在一個賓館里,和情人開房了,你說這個婚還能結嗎?
出嫁當天離婚的人能去新娘家嗎?
婚禮上離婚的人能來嗎
觀點1:可以
婚禮上離婚的人是可以的。就目前這種社會情況下,離婚率這么高,其實在10個人中說不定就有那么一個人就是離過婚的,那么在婚禮上上百個人不可能一個離婚的都沒有,自己周圍的親友也不可能全是婚姻幸福的,所以對于婚禮上離婚人不能來的說法就太狹隘了,畢竟不一定離婚就不幸福。
觀點2:不可以
在老年人傳統的思想觀念里,覺得一個人的幸福就是不離婚,如果離婚了那么說明這個人的運氣不好,婚姻運勢也不好,是一個不吉利的人,而結婚本身將就的就是大吉大利,所以婚禮上離婚的人來是不好的,不可以讓離婚的人參加婚
結婚后第一天就離婚財產怎么分?
法律規定的是婚后所得的財產算公共財產一人一半,除非你倆這一天買房車之類的啦,不然就正常唄
剛結婚一天,第二天媳婦就鬧離婚,這樣的事有嗎?
我不可能把我一輩子的幸福都砸在你這個殘疾兒子身上,他連男人的功能都沒有,你供我上學,我答應你和你兒子結婚,我做到了,但是他那樣,我必須離婚。
剛結婚就離婚,這讓剛做公公的老王實在難以接受,自己家多年來從兒媳婦小美上衛校開始,一切的開銷都是自己家出的,也說好的,小美畢業后就在自己的衛生室里上班,然后和自己的兒子結婚。老王家的條件不錯,小美一開始就答應了,只是老王的兒子小王身體有點不好,就是半邊身子使不上勁,說是從娘胎里帶的,有點坡腳,但不影響正常起居。小美和小王是鄰村,相隔不遠,小王家在鎮上開了一個衛生室,老王的醫術很好,來他的衛生室看病打針的人很多,老王家在村里過得也是非常富裕,唯一讓老王感到難過的是自己四十歲才有的唯一的兒子從小就半邊身子輕微萎縮,經過沒少治療,現在也基本和正常人差不多了。小美家姐弟三個,小美的爸爸干活時從手腳架上摔了下來,把腿摔了個終身殘疾,重活是沒法干了,只能在家種點地什么的,小美家的日子過得也是不咋地。當時小美爸爸剛摔傷時,初中剛畢業的小美當初也沒少陪著爸爸在老王的衛生室里打針,老王覺得小美人不錯,又孝順又勤快,想著以后給兒子當媳婦,老王也知道,自己的兒子身體有殘疾,家庭好的姑娘也很難相中自己的兒子。后來老王和小美的爸爸商量,也征求小美的同意,就是以后等小美到年齡后和小王結婚,現在老王可以提前給小美家五萬元的訂婚錢,然后老王家出錢在供小美去城市的衛校上技校,畢了業后再來老王的衛生室上班。小美的爸爸覺得老王提出的條件也不錯,畢竟老王家過的比較富裕,況且又不是遠嫁,就答應了老王。小美和小王本就認識,小王比小美大三歲,也知道小王人品也很好,人很老實,就是身體有點毛病,小美覺得也可以,就這樣也同意了。隨后,十七歲的小美經老王介紹進入了當地縣城的一所衛校學習專業的醫護知識,第一年相安無事,小美也利用假期直接就在老王的衛生室實習,從這時候開始,小美的一切開銷都是老王家出的,吃的,穿的,玩的,上學的,等等全部費用都是老王家出,因為小美是準兒媳。老王的兒子因為從小耳睹目染自己的爸爸看病救人,老王也沒少教自己的兒子醫術,就這樣,小王每天的工作也是在衛生室里幫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老王看著小王和小美整天朝夕相處,心里也是很高興,覺得自己兒子的終身大事已經解決了。就這樣,小美每到假期都會來衛生室里幫忙,有時忙的晚了就和小王都住在衛生室里也不在回家了。老王看到這樣的事也是看在眼里美在心里。無意中的一次,在小美穿過的護士服里,老王發現了一張醫院的收款憑據,記錄著小美去醫院墜過胎,當時老王也不好意思多問,畢竟很多時候小美和小王都是留在衛生室里不回家的。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下去,終于等到小美畢業了,也已經二十周歲時,老王又正式去小美家下的聘禮,又給了十萬現金和很多的禮品。兩人登記完之后,訂好了春節前結婚,結婚當天,婚禮舉行的也很隆重,氣氛很是熱鬧,老王一天高興的都合不攏嘴,終于盼到兒子成家立業了。可是另老王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兒子結婚的第二天早晨,兒媳小美就鬧了起來,非要和小王離婚,在老王兩口子追問下,小美才說出了緣由。原來小王由于半邊身子使不上勁,而導致至于男性的功能喪失,小美直言說:不可能把一輩子的幸福都壓在小王身上,必須要離婚。老王聽后突然感覺就像天塌了一樣,怎么都不敢相信兒子的身體竟然如此嚴重,就問小美你不是懷過孕嗎,還流過產,你們倆以前在衛生室都住在一起呀?這時小美也說出了實情,和小王在衛生室住在一起,小王啥也沒做,各睡各的,對于自己流產的的事,是自己在縣里上衛校時談了一個男朋友,后來不小心懷孕了,不過后來兩人分手了。心急如焚的老王這時也傻了眼,兒子這樣的身體也沒辦法挽回,婚禮也辦了,如果接著離婚,自己的老臉往哪擱,親戚朋友們又怎么說他。老王這時真的是“有病亂投醫”,他竟然想出了這樣的餿主意,他對小美說,可以容忍她出去找人,如果懷孕了,生下孩子,就當是小王的孩子。小美聽后更加的生氣了,說必須離婚,堅決不這樣。老王這時也生氣了,說小美:你從上衛校,全部開銷都是我家出的錢,還有彩禮等共二三十萬。離婚可以,把錢都還回來。小美這時也不服軟,就說,我當時答應了和小王結婚,我做到了,我沒有違背當時的約定,不退錢,況且小王這樣你們也沒有和我說,老王聽后也是直嘆氣!小美堅持離婚,下午就回娘家了,事情鬧到這種地步也是很難收場了。大家也說下,你們是支持小美還是支持小王呢?最后我想說的是:正因為小美在縣城上衛校的經歷,發生過一些不該發生的事,導致于小美對那種美好的生活有很好的向往,這也是小美堅持離婚的原因,其實小美也是很無辜的人。小王呢應該知道自己的身體情況,但他誰都沒有說出來,這也與他的性格有關,如果早說出來,長痛不去短痛,事情也不會發展到如此地步。最痛心的就是老王兩口子了,費心費力好幾年,竹籃打水一場空,可憐天下父母心。大家對這樣的事情有什么想說的呢,歡迎留言!新婚當天離婚的能否去婚房去?
您好,,如此的事情啊,,不必忌諱,,離婚,不同于喪偶啊。。沒有忌諱的說法。。喪偶的,不能進入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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