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漏罪案(李莊漏罪案,成為一個笑話)
李莊的案件實時
2009年11月中旬,重慶涉黑某團伙主犯龔剛模家屬來北京找到李莊,請求其為龔剛模進行辯護。李莊接受委托成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莊先后三次會見龔剛模。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并于當天向重慶法院方面書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12日,重慶警方在北京抓捕李莊,將李莊押回重慶。
2009年12月13日,李莊被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14日,《中國青年報》、中央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并公布李莊所謂的短信:“錢多、人傻、夠黑、速來。”該短信后經證實為捏造的虛假事實。
2009年12月14日,李莊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2009年12月17日,李莊案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9年12月18日,該案件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托,成為李莊的辯護人。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為龔剛模進行傷痕鑒定,以確定其是否有外傷。
2009年12月29日,法醫鑒定出爐:經鑒定,龔剛模手部沒有傷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點到12月31日凌晨1點,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后,李莊案件一審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莊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莊不服,堅稱自己無罪,提出上訴。
2010年1月15日,李莊的辯護人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他,他依舊表示自己無罪。
2010年2月3日,李莊案件二審開庭,李莊出人意料地當庭認罪,并刻意大聲宣讀以“藏頭詩”形式寫成的《悔罪書》。
2010年2月9日,終審,李莊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李莊當庭搶奪話筒聲稱:認罪是假,仍然堅持自己無罪。
2011年4月19日,李莊漏罪案一審開庭,雙方辯護激烈。
2011年4月22日,李莊漏罪案,控方以事實存疑為由,撤銷起訴。
2011年6月11日,李莊刑滿釋放,當日與妻兒一起乘飛機回到北京。
2011年12月12日,李莊與遲夙生律師及李莊之子李亞童到最高法院,提起申訴,要求撤銷原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2012年11月15日李莊、王誓華、龔剛華、龔云飛到最高檢控告“李莊案”專案組構陷李莊。
2012年11月16日,CCTV、《新京報》、《京華時報》及各大網站報道了李莊案申訴進展。
2012年11月23日,最高檢約談李莊。
2012年11月29日重慶一中院,約談李莊。
2013年7月29日,中央巡視組在重慶渝都賓館約談李莊。
李莊漏罪案怎么回事
合同詐騙罪和偽造證據罪
2010年2月2日,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案二審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圖為李莊(綠衣)在庭審現場。 中新社發 重慶一中院 攝
中新網重慶3月29日電(記者 郭虹 杜遠) 重慶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周波29日晚稱,北京律師李莊遺漏罪行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已移送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刑期將盡的李莊或將再次面臨重慶檢方的起訴。
2009年12月,北京律師李莊被重慶警方刑拘,這位曾經為重慶涉黑嫌犯辯護的律師就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李莊偽證案這樣一個重慶“打黑大審判”的衍生案,一時間引來諸多關注。
2009年12月30日,重慶市江北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李莊偽證案。法庭上,身為被告人的李莊頻頻向法官和檢察官提出諸如重慶檢察院和法院系統應集體回避、應強制龔剛模等證人出庭等要求。在持續10余小時的庭審中,控辯雙方針鋒相對,龔剛模究竟有無受到刑訊逼供,是法庭激辯的核心問題之一。
此后,重慶江北法院在2010年1月8日對李莊案作出一審宣判,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一審宣判后,李莊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隨后在2月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李莊案。7天后,重慶市一中院對律師李莊偽證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判決的定罪部分,撤銷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年半的量刑部分,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1年6個月。
重慶官方今稱,李莊案宣判后,重慶司法機關接到多起舉報,要求追究李莊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目前,重慶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受理該案。
周波表示,有關方面此后將及時向關注該案的媒體通報相關情況。
今天李莊漏罪案開審,李莊案再一次引起廣泛的關注。關于李莊的事情已經說的很多了,今天借李莊漏罪案普及普及漏罪的相關知識。
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的判決宣告以后,又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還有其他沒有判處的罪。
發現被判處徒刑的罪犯還有沒有被判處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數罪,對一人犯有數罪的犯罪分子,應當執行數罪并罰。
對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數罪并罰,應當按照刑罰的規定確定,即,首先對漏罪進行判決,確定漏罪的執行刑期,再與前罪判決的執行刑期合并計算總和刑期,決定數罪并罰的執行刑期,最后減去前罪已執行完的刑罰,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還應當執行的刑期。
如犯罪分子因搶劫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刑期執行三年后,又發現有故意傷害罪被有期徒刑五年,兩罪總合刑期為十四年,決定執行十二年,在后罪判決前犯罪分子前罪已服刑三年,在決定十二年的執行期限中減去三年,犯罪分子最后還將執行刑罰九年。
對漏罪的數罪并罰,執行“先并后減”原則。可確保數罪并罰的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
刑法規定: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漏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后兩個判決所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期。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如果犯罪人員在服刑期間有漏罪沒有被司法機關掌握,主動供述自己的漏罪的,按照自首處理。

李莊案的案件全程
2009年11月中旬,重慶涉黑的某團伙主犯龔剛模家屬來北京找到李莊,請求其為龔剛模進行辯護。李莊成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莊先后三次會見龔剛模。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并于當天向重慶法院方面書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12日,重慶警方從北京將李莊押回重慶,李莊于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2009年12月13日,《中國青年報》、中央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并公布李莊所謂的短信“錢多、人傻、夠黑、速來”
2009年12月17日,該案件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12月18日,該案件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托,為李莊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為龔剛模進行傷痕鑒定,以確定其是否有外傷。12月29日,法醫鑒定出爐,經鑒定龔剛模手部沒有傷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點到12月31日凌晨1點,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后,李莊案件一審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莊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莊不服,提出上訴,堅稱自己無罪
2010年1月15日,李莊的辯護人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他,他依舊表示自己無罪
2010年2月3日,李莊案件二審開庭,李莊當庭認罪
2010年2月9日,李莊終審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
2011年04月19日,李莊案公開審理 此次被起訴妨害作證罪
2011年4月19日21時,辯護律師舉示了金湯城沐浴公司的工商登記執照復印件、錄音資料等證據。公訴人質證認為,辯護人舉示的證據與案件沒有關聯性。21點02分,控辯雙方表示證據舉示完畢。法庭宣布休庭,20日上午9點半再次開庭審理。
2011年4月22日 ,重慶檢方對李莊案撤回起訴 稱犯罪事實存在疑點
上午9時30分,李莊漏罪案準時開庭,公訴人稱,辯護人當庭舉示的新證據,與公訴方所舉示的證據存在矛盾,致使認為李莊的犯罪事實存在一定的疑點。本案證據發生變化,導致認定李莊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證據存質疑,因此,公訴方決定撤回起訴。 9時33分法庭宣布休庭30分鐘,合議庭對檢方的撤訴申請進行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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