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關于授權立法,立法法規定最長期不得超過多少年?
關于授權立法,立法法規定最長期不得超過多少年?
授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但是授權決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立法法》的相關規定: 1、第十條:授權決定應當明確授權的目的、事項、范圍、期限以及被授權機關實施授權決定應當遵循的原則等。 授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但是授權決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被授權機關應當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授權機關報告授權決定實施的情況,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關法律的意見;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定。 2、第十一條:授權立法事項,經過實踐檢驗,制定法律的條件成熟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及時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應立法事項的授權終止。 3、第十二條:被授權機關應當嚴格按照授權決定行使被授予的權力。 被授權機關不得將被授予的權力轉授給其他機關。 4、第十三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改革發展的需要,決定就行政管理等領域的特定事項授權在一定期限內在部分地方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法律的部分規定。
立法法與普通公民的關系?
立法法是一部憲法性法律,其法律層級僅次于憲法,而這部法規與你我息息相關。讓立法更加科學民主、政府行為更加規范有序、人民群眾更加滿意幸福,立法法的修訂將會給日常生活帶來諸多改變。
立法法82條釋義?
第八十二條 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
【釋義】本條是關于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效力的規定。
規章是國務院部門或地方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規章有兩類,一類是部門規章,即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制定的,一類是地方政府規章,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以及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規章對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范行政管理和社會行為,都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享有規章制定權的機關比較多,規章的數量也相當龐大,規章之間的沖突也比較嚴重,給規章的執行帶來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規章的效力和嚴肅性。因此,必須明確不同規章之間的關系,建立解決規章沖突的機制。
一、部門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
國務院部門和直屬機構都是國務院的組成部分,它們之間的地位是平等的,根據國務院的“三定”方案,它們都有自己的管理權限范圍。因此,它們根據自己的管理權限制定的規章的效力也是一樣的。
二、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
雖然國務院部門對地方政府相應的部門有指導或領導關系,但在行政領導關系上,國務院部門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機關,都屬國務院領導,它們之間沒有領導與被領導關系。因此,它們制定的規章也沒有高低、上下之分,效力是一樣的。
本條的規定只是確認了規章之間的效力等級,但沒有規定規章發生沖突該如何解決。如果部門規章、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發生沖突,按照本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由國務院裁決。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屬于法律絕對保留的情形有哪些?
絕對保留的有:有關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對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司法制度的事項。 拓展:司法制度包括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產生、組織和職權以及訴訟制度。
《立法法》修改后有地方立法權的市有哪些?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是自2000年頒布施行14年來的首次修改,擬將過去49個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權擴大至全部282個設區的市。
這些設區的市可就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