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罪包括(瀆職罪包括哪些罪名)
新刑法瀆職罪包括些什么?
一、新刑法瀆職罪 第九章 瀆職罪 第三百九十七條 【 濫用職權罪 ; 玩忽職守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百九十八條 【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第三百九十九條 【 徇私枉法罪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 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 枉法仲裁罪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 訴訟保全 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強制執行 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 收受賄賂 ,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依法承擔仲裁職責的人員,在仲裁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條 【 私放在押人員罪 ;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一條 【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 減刑 、 假釋 、 暫予監外執行 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二條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三條 【 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 公司設立 、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四百零四條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五條 【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證罪】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四百零六條 【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七條 【違法發放林木采代許可證罪】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 森林法 的規定,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違反規定濫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情節嚴重,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零八條 【 環境監管失職罪 】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 環境污染 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零八條之一:“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四百零九條 【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條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 土地使用權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一條 【 放縱走私罪 】海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放縱走私,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二條 【 商檢徇私舞弊罪 ; 商檢失職罪 】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偽造檢驗結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驗的物品不檢驗,或者延誤檢驗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三條 【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徇私舞弊,偽造檢疫結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疫的檢疫物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四條 【 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負有追究責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規定的追究職責,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五條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或者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六條 【 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阻礙解救被拐賣、 綁架 婦女兒童罪】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七條 【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八條 【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九條 【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過上述的介紹,相信大家對于 新刑法瀆職罪包括 的法律內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身就負有很重要的職責,如利用其職權上的便利,做出一些有違其職權上的事情,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嚴重損害了人們的權益和國家對其的信任。這種行為我們是不恥的。

瀆職罪的主體包括哪些
瀆職罪 的主體包括: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嚴格意義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就是按照規定,屬于國家機構序列的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在依照法律、 法規 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此類人員是指一些法律、法規授權在一些領域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一些非國家機關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4、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主要是指那些雖不屬于國家機關正式在編人員,但在國家機關中行使國家機關職權的人員。 5、其他人員。主要是指個別 罪名 規定的可以由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構成的犯罪。 《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瀆職罪包括哪些罪名
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公務活動的合法、公正、有效執行,從而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從而構成的犯罪。我國刑法第九章規定了瀆職罪的各項具體罪名共計37項,對于此類犯罪行為予以規制的目的在于保護國家機關公務的合法、公證、有效執行以及國民對此的信賴,亦是對公民需要通過國家機關公務活動實現的個人法律權益的保護。瀆職罪的犯罪主體限定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不包括在國有企業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但在實踐中經常出現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比如合同制民警、工人編制的基層工商所所長以及協管、協警及治安聯防人員受國家機關的委托從事公務的現象。由此可以看出,判斷行為人是否屬于瀆職罪所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光要考查其編制身份,還要從其從事活動的內容及職權來源進行考量。
拓展資料:瀆職罪的主觀責任形式大多為故意,少數為過失,故意與過失的具體內容因具體犯罪不同而不同。根據張明楷教授的觀點,瀆職罪的故意內容,一般只要求對“侵害國家機關公務的合法、公正、有效執行以及國民對此的信賴”具備希望、放任,而不要求對有形的侵害結果具備希望、放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瀆職犯罪包括哪些類型
瀆職犯罪分為以下三類犯罪:(一)濫用職權型瀆職罪。比如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員罪等。(二)玩忽職守型瀆職罪。比如玩忽職守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等。(三)徇私舞弊型瀆職罪。比如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瀆職罪的分類有哪些
刑法分則第九章“瀆職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規定有35個罪名。根據瀆職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可以將瀆職罪分為以下三類犯罪:(一)濫用職權型包括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員罪,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等(二)玩忽職守型包括玩忽職守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環境監管失職罪等(三)徇私舞弊型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等。綜上可知,如果根據客觀表現形式來進行劃分的話,瀆職罪可以區分為濫用職權型瀆職罪、玩忽職守型瀆職罪以及徇私舞弊型瀆職罪,而每一個類型下面都有不同的罪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二條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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