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拍賣,國有資產拍賣后需要公示結果嗎?
國有資產拍賣后需要公示結果嗎?
不需要。
拍賣前需要公示拍賣的各項內容。
拍賣后,應當對競買人保密。
請問國企資產如何處置拍賣?
1、凡需拍賣國有資產的單位,首先,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拍賣申請,經批準或確定后,到拍賣市場進行登記。
2、整體拍賣國有資產,應由資產拍賣單位,對各項資產負債進行全面清理,編制清冊,及本年度開始到拍賣時的會計報表,分別報企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3、主管部門認真審核企業資產負債清冊和會計報表后,提出審核意見,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4、拍賣資產的所有者委托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資產評估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評估中心等中介機構,對被拍賣的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實和評估。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組織機構,對資產的評估價值進行確認,提出拍賣底價。
6、進入拍賣市場,由拍賣市場和組織者,對拍賣資產在公開場合進行拍賣。拍賣收入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收取和管理。
國有資產拍賣如何區分是否合法?
國有資產拍賣屬于國有資產處置的一種具體形式,要判斷是否合法,可以從以下兩方面來著手:
1、國有資產的處置必須合法、符合經濟效益原則。
國有資產產權屬于國家,國有企業自身無權自行處理或委托處理。處置程序的合法性、合規性、處置過程的完整性、處置手段的公平性、處置結果的可復核性,是企業處置國有資產的基本原則。
2、是否經過必要的審批、批準程序
具體流程上,企業決策~向上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申請~上級國資委批復同意后,對擬處置的國有資產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評估結果經企業審議、報國資委批復或備案~根據評估結果及備案或批復意見,確定公開處置底價,到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法定的掛牌期滿,經產權交易所公開競價拍賣。
拍賣到國有資產之后可以緩交價款嗎?怎么解決?
感謝邀請!本人多年從事國有資產處置工作,對此問題,我有親歷性。首先,國有資產屬于分性質和分級管理。所謂分性質就是區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資產,經營性資產一般由國資委管理;非經營性資產由同級財政部們管理。所謂分級管理,就是按照中央、省、市、縣四級管理。就我較熟悉的經營性國有資產處置而言,按照處置方式分為協議轉讓、掛牌競價和公開拍賣三種方式。公開拍賣方式處置國有資產,一般不允許緩交和分期交納處置價款。這是拍賣處置的形式所決定的,因為既然是拍賣,事前不與買受人進行進行磋商,也不對買受人進行進職調查,只由拍賣機構對買受人進行資格上的形式審查,買受人交足保證金后方可參與競價。一旦拍賣成功,買受人將按照拍合同的約定如期交納全部價款,如逾期不交納,視同違約,在預交的保證金中扣取違約金和拍賣費用后,重新組織拍賣。如果拍賣成功后允許緩交,是對其他參與拍賣的各方形成不公平對待,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其他參加拍賣的各方有權起訴,要求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國有企業拍賣房屋可以自已找拍賣公司嗎?
國有資產不能自行委托拍賣。
處置程序是:
1、產權人向上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資產處置申請;
2、上級國資委批準處置后對欲處置資產進行評估;
3、根據評估結果到產權交易所或產權交易中心將資產掛牌;
4、掛牌十五天后,由產權交易所或產權交易中心指定拍賣機構簽定委托拍賣合同;
5、拍賣公司履行拍賣手續,若拍出則買受人將成交款交到產權交易所或產權交易中心,未拍出則重新確定保留價繼續上拍;
6、產權交易所在扣除應付交易費用后,將余款支付給資產原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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