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暫行條例(快遞暫行條例)
快遞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保障快遞安全,保護快遞用戶合法權益,加強對快遞業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快遞業務經營、接受快遞服務以及對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良好的快遞業營商環境,支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創新商業模式和服務方式,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政府相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快遞業競爭秩序,不得出臺違反公平競爭、可能造成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政策措施。第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遞物品(以下統稱快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第五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的快遞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和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的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的快遞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與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遞安全監管機制,加強對快遞業安全運行的監測預警,收集、共享與快遞業安全運行有關的信息,依法處理影響快遞業安全運行的事件。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快遞行業組織應當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守法、誠信、安全經營,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引導企業不斷提高快遞服務質量和水平。第八條 國家加強快遞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快遞業信用記錄、信息公開、信用評價制度,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措施,提高快遞業信用水平。第九條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裝材料,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利用和再利用。第二章 發展保障第十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快遞業發展規劃,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快件大型集散、分揀等基礎設施用地的需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關配套規定,依法保障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第十一條 國家支持和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農村、偏遠地區發展快遞服務網絡,完善快遞末端網點布局。第十二條 國家鼓勵和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采用先進技術,促進自動化分揀設備、機械化裝卸設備、智能末端服務設施、快遞電子運單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統等的推廣應用。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依法保障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和臨時停靠的權利,不得禁止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
郵政管理部門會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依法規范快遞服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行駛時速、裝載質量等作出規定,并對快遞服務車輛加強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對其從業人員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培訓。
快遞從業人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車輛。快遞從業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快遞從業人員所屬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依照民事侵權責任相關法律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第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簽訂合同、設置快件收寄投遞專門場所等方式,為開展快遞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

小區物業不讓快遞公司進入小區送貨,求助相關法律規定
由于快遞企業不屬于郵政企業,“小區禁止快遞入內”的規定是否合法,尚有爭議。??
《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簽訂合同、設置快件收寄投遞專門場所等方式,為開展快遞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
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智能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進入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的快遞從業人員應當遵守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在車輛通行、停靠等方面的相關規定。
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五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第二十六條 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屬于進出境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快遞暫行條例
天津市快遞條例條例最新通過時間
11月12日,市郵政管理局組織召開《天津市促進快遞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快遞條例)立法項目專家評審會,邀請我市司法、人大、發展改革、公安交管以及快遞協會等了解快遞業情、立法經驗豐富的相關人士作為評審專家,《快遞條例立法調研報告》和《快遞條例(草稿)》等立法調研成果順利通過專家評審。快遞條例課題組代表、南開大學法學院付士成教授,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龐冠新出席會議,政策法規處相關同志參加會議。
《快遞暫行條例》
第一條為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保障快遞安全,保護快遞用戶合法權益,加強對快遞業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快遞業務經營、接受快遞服務以及對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良好的快遞業營商環境,支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創新商業模式和服務方式,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政府相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快遞業競爭秩序,不得出臺違反公平競爭、可能造成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政策措施。
第四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遞物品(以下統稱快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
快遞送貨上門法律法規
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放代收點,此行為違法嗎?
相信網購和快遞業高度發達的今天,很多人都有網購之后拿快遞的經歷。然而在好多人的意識之中,快遞員在送快遞的時候,即使不送到收貨人的手中,也是沒有問題的。拿我個人舉例說明,很多時候我在外出的時候,沒有收快遞的空閑,只能讓快遞員將快遞放在其他的地方。
隨著快遞行業的發展,為了快遞員送貨時的方便,也為了節省快遞成本,很多地方設置了快遞驛站。還是拿我們當地舉例,我們小區就設有類似的快鳥驛站,快遞員在送快遞的時候,是統統都放在了快遞驛站的。雖然這方便了很多平時上班不在家,無法親自接收快遞的那些人,但是也讓很多原本在家就可以安心接收快遞的人,無法在家直取快遞,而是必須親自到驛站去取快遞。
【法律依據】
2018年,我國公布了針對快遞行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本條理對快遞員不能上門送快遞一事作出了明確說明。
《快遞暫行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根據此規定可以看出,若快遞員不能上門送件,或者拒絕送貨上門的服務,都屬于是違反規定的行為。如果快遞員想把快遞放在臨時代收點,或由快遞部門搭建起的快遞柜,必須要征得收件人本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若收件人不同意將快遞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柜,此時快遞員就必須送貨上門。
個人感覺某東快遞在這件事上做得比較完善,因為每次購物之后,他們都能做到送貨上門,而且他們似乎也受過專業培訓,在送貨上門時的態度也是非常友好的。而相對很多其他的快遞公司,他們不僅服務態度差,且讓他們送貨上門就會表現得極不情愿。
快遞小哥也不容易,特別是到了購物季,大家購物比較集中的時刻,很多快遞員甚至會忙得通宵達旦。我們接收快遞的買家,大多數都不去在收快遞的環節與快遞員計較。也因此在很多人的意識中,即使快遞員不把快遞物品送到門上,也是有情可原的。殊不知,快遞員這種應付收貨人的態度,是違反了《快遞暫行條例》中的相關規定的。
因此,若快遞人員以各種理由拒絕送貨上門,是不被允許的。收貨人完全有權力,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如果得到了快遞員的拒絕,那么就可以根據《快遞暫行條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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