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怎么算(以舊換新消費稅怎么算)
消費稅怎么計算
消費稅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征收環節單一,多數在生產或進口環節繳納。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是價內稅,作為產品價格的一部分存在,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批發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屬于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跋M稅是對特定貨物與勞務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就其本質而言,是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費)環節征收的稅。消費稅之“消費”,不是零售環節購買貨物或勞務之“消費”?!薄渡罨敹愺w制改革》
消費稅=(關稅完稅價+關稅)乘以消費稅率/(1-消費稅率)。第一、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
第二、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乘以適用稅額標準;
第三、自產自用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要納稅。其他消費稅按法律規定計算

消費稅怎么算
消費稅怎么算
消費稅是對特定貨物與勞務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就其本質而言,是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費)環節征收的稅。
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銷售額的確定
1.從價計征銷售額的確定。
2.從量計征銷售數量的確定。
3.復合計征銷售額和銷售數量的確定。
4.特殊情形下銷售額和銷售數量的確定。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1.生產銷售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3)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方法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現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只有卷煙、白酒采用復合計算方法。
(4)應納稅額計算舉例。
2.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一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一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
(3)應納稅額計算舉例。
3.委托加工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一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一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
(3)應納稅額計算舉例。
4.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一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公式中所稱“關稅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核定的關稅計稅價格。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定額稅率)÷(1一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進口數量×定額稅率
(3)應納稅額計算舉例。
(三)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1.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
(1)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
(2)外購已稅化妝品原料生產的化妝品;
(3)外購已稅珠寶、玉石原料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外購已稅鞭炮、焰火原料生產的鞭炮、焰火;
(5)外購已稅汽車輪胎(內胎和外胎)原料生產的汽車輪胎;
(6)外購已稅摩托車零件生產的摩托車(如用外購兩輪摩托車改裝三輪摩托車);
(7)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外購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外購已稅實木地板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10)外購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11)外購已稅潤滑油原料生產的'潤滑油。
2.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為原料生產的卷煙;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化妝品原料生產的化妝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原料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鞭炮、焰火原料生產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原料生產的汽車輪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摩托車零件生產的摩托車;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實木地板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潤滑油原料生產的潤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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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如何計算
消費稅可按如下方式進行計算:對于實行從價定率的消費品,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對于實行從量定額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對于實行復合計稅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十條
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消費稅這樣計算:消費稅等于關稅完稅價加上關稅的和乘以消費稅率除去1減消費稅率的差。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等于應稅消費品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等于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乘以適用稅額標準;3、自產自用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要納稅。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七條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依照本條例第四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納稅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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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是怎么算的
因為增值稅價外稅,進項稅可以抵扣,如果放到成本里去,既增大成本又不能抵扣,兩方面都不利。如果收回的物資繼續加工,消費稅可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出接出售,消費稅不可抵扣,這說明消費稅只交一次,不重復交納。
擴展資料:
稅法規定,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除如果受托方是個體經營者,委托方須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外,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那么消費稅如何計算,這就需要對消費稅的計稅依據———計稅價格予以確定。
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受托方當月銷售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和無銷售價格的不得列入。如果當月無銷售的,應按同類消費品上個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
其次,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其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資
消費稅是怎樣計算的?
因為消費稅有從價,從量和復合三種計稅方法,其中【從量計稅】就不用除,其他兩種要除。
可以從組成計稅價格的推導中看出來~~~~~~
消費稅是種價內稅~~~所謂【價內稅】就是指“稅款包含在價款內”的意思。
比如有個東西100元,消費稅率為20%,則其含有的消費稅為100*20=20元。即其成本+利潤=100-20=80元,多出那20是消費稅。
整個價款由三部分組成: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從價計稅】時:
可以這樣推導組成計稅價格公式: 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成本+利潤+價格*消費稅率
于是,把后面的移到右邊有:價格*(1-消費稅率)=成本+利潤
最后有: 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率)
【從量計稅】時:
也是: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但此時消費稅只和買賣數量有關而與買賣價格無關~比如賣20噸甲類啤酒,買了多少錢(即價格)無所謂,消費稅肯定是20*250=5000元,那么就沒有上面的推導,不必除。
【復合計稅】稍復雜,但也是一樣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從量部分)/(1-消費稅稅率)~~~~~~
希望幫到你~~不明白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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