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如何掛失(身份證丟失如何掛失申報)
身份證丟失如何掛失
公民居民身份證丟失、被盜的,可持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掛失并辦理補領手續;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戶政大廳申報掛失。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須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請。負責掛失申報工作的公安機關應當核驗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實的應當現場受理。
登報身份證遺失格式:XXX于XX年XX月XX日不慎遺失身份證,證號:XXX,本人已申領新證,此證已失效,特此聲明。
身份證丟失登報一般要求市級及以上的報刊進行刊登。
登報需要的手續:身份證照片

身份證丟了如何掛失
身份證丟了如何掛失?公民身份證丟失后,掛失的辦法是: 1、身份證丟失,當事人攜帶自己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到戶口所在派出所及時辦理掛失業務。公安機關會要求重新采集本人人像和雙手指紋,民警將會對戶口簿、戶籍上的信息進行核對,對身份證補辦人進行信息采集和證件辦理; 2、公民申請領取、更換、補領身份證后,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必要情況下可到當地報社登報聲明,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不法分子利用遺失的身份證作案,以減免身份證本人的法律責任; 3、公民申請領取、更換、補領身份證期間,公民有特殊情況急需用公民身份證的情況,可以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按照規定及時予以受理,并為公民辦理相關手續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身份證丟了該怎么掛失?
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可以就近向戶籍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申報掛失。
【法律依據】
《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 工作規范(試行)》
第八十五條??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可以就近向戶籍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申報掛失,填寫《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登記表》,公安機關應當核實公民身份信息后當場受理。申報掛失的居民身份證已登記指紋信息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比對指紋信息。
戶籍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應當將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信息錄入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公安機關各警種以及社會各相關用證部門和單位可以通過公安部相關信息資源服務平臺核查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利用這一輔助核查手段防止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被冒用問題發生。
身份證丟了怎么掛失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身份證如何掛失
公民的居民身份證丟失或者出現被盜的,一般可以持本人居民戶口簿至常住戶口的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掛失并且辦理身份證的補領相關手續;如果補辦申請人是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以至所住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戶政大廳進行申報掛失,只要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條件,則可以在異地受理點進行辦理補領的相關手續,需要注意的是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必須要由流失身份證的公民本人提出申請,負責處理掛失申報工作的公安機關人員必須要仔細核驗申請人的身份信息,核實的無誤的可以進行現場受理。
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不需要收取費用。
此外針對國家決定換發新證、或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身份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持證公民應該盡快更換領取新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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