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非法集資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非法集資什么意思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
“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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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包括哪些
“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托投資、委托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最新的變化是:通過出售其份額并承諾售后返租、售后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最近的變化:利用地下錢莊進行集資活動。(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7)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例如,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8)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什么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以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的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什么事非法集資?
;?1、非法集資到底是如何定義的呢?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非法集資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通過媒體、推介會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四)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個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單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2、朋友圈內集資到底是不是非法集資?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羅國良副庭長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是認定非法集資的必要條件。有的人員沒有向社會公開宣傳,而是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這種情形之下,由于集資對象具有特定性,限定于親友圈或者單位內部人員等有限范圍之內,不是“社會公眾”,因此不符合非法集資的社會性特征。這種“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不屬于非法集資。??3、民間借貸跟非法集資有啥區別?一個人要做生意、買房,向周邊親戚借錢,是一回事;向社會廣告宣傳某項目賺錢,收了許多人的錢,從規定上來看,是另一回事。所以,民間借貸古已有之,向親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間借貸,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金融活動,不需要央行的批準,也就沒“非法集資”一說。但是,一旦通過現代媒體廣而告之,個人吸收存款的對象超過30人以上,就可視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比較常見的非法集資的形式都有哪些?(一)投資理財領域。近兩年來,各地出現大量以投資理財咨詢為名從事各類金融業務活動的公司,如投資咨詢、非融資性擔保、第三方理財、財富管理等,常常打著投資理財的旗號,承諾無風險、高收益,公開向社會發售理財產品吸收公眾資金,甚至虛構投資項目或借款人,直接進行集資詐騙。(二)p2p網絡借貸。在這里提醒廣大投資者,p2p網絡借貸屬于信息中介機構,只能進行“點對點”、“個人對個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當信用中介,投資者簽訂借款合同的對象不能是平臺本身;p2p本質上是向陌生人出借自己的資金,屬于較高風險類的投資,需要投資者具備相應的風險意識、投資管理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要警惕“擔保”、“保證收益”類的宣傳,警惕一些通過論壇、網帖、甚至街頭路邊、市場集市等線下渠道以“p2p”名義招攬客戶的機構組織和人員。(三)農民專業合作社。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突破社員制、封閉性原則,超范圍吸收農民資金卻未用于農業生產,而是高息放貸賺取息差,資金鏈斷裂、暴力催債、“跑路”事件等頻頻發生。此類案件主要涉及河北、江蘇、遼寧、河南、山西、山東等地,個別地方已經出現行業性風險。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或由原先開辦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的經營者發起設立,或以合法身份為幌子,仿照銀行外觀設立營業網點,通過代辦員、業務員廣泛吸收農民存款,欺騙性極強,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影響農村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四)其他領域。比如,在房產界中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以轉讓林權并代為管護、以代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比如,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比如,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非法集資誰來告?一般都是誰主張誰舉證換句話說就是誰主張誰來告,但是在告之前最好是做好證據的整理,先將證據提供到法院之后法院會對案件的性質來進行定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負有舉證的當事人因為偽證出現了一系列的法律責任都是由他自己來承擔的。
什么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個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組織未經過準,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式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在我國現行法律中,非法集資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有: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等罪名。
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集資詐騙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并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為。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非法集資是什么意思
非法集資是一種犯罪活動,(根據《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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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08-0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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