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房產(婚姻法房產分配)
婚姻法中關于房產的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對于夫妻房產的規定1、一方個人財產所得的房產,由其個人享有一般不予分割,另有約定的除外;2、雙方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共同享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新婚姻法規定的房產分割有哪些?
1、新婚姻法房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于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說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沒有過戶,想什么時候要回去就什么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3、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4、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5、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于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于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婚姻法關于房產歸屬的規定
一、新婚姻法房子歸屬權的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房子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屬于該方婚前個人財產;
2、婚后共同出資全款或者按揭屬于婚后共同財產;
3、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視為共同財產;
4、婚后一方父母出資全款并登記于該方名下的,屬于其個人財產;
5、婚后一方父母出資全款并登記于夫妻雙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6、婚前一方出資按揭購房,婚后共同還貸的,共同還貸部分房產份額屬于共同財產;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記于另一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姻法解釋(三)》的規定
第一條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條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
第三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中離婚房產怎么分
婚姻法已經廢止,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離婚房產分割有如下規定:
一、對于夫妻共有的房產,如何分割首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二、如果是該房產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一般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貸款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如果房產屬于夫妻一方婚前財產的,婚后并未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離婚時配偶無權分割該房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新婚姻法對婚后房產的規定是什么
一、新 婚姻法 對婚后房產的規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對婚后房產的規定是如果 離婚 ,房屋會判給男方,貸款由男方償還,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的價值。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 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 銀行貸款 ,婚后用 夫妻共同財產 還貸, 不動產登記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二、司法解釋條例 第一條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 婚姻無效 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 當事人以 結婚登記 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 訴訟 ,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條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 證據 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 親子鑒定 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 婚姻家庭 糾紛案件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 第三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 撫養 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 撫養費 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 共同財產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 債權人 利益的除外。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 房產贈與 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新婚姻法中關于房產的規定由明確的解釋說明,其制定的目的不僅僅保障當事人雙方的利益沒有沖突,進一步的也是對其權利的一種維護。要知道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建設美好和諧的社會,同時也是人們受到傷害時最大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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