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回避規定,如何理解公務員的回避制度?
如何理解公務員的回避制度?
1、公務員回避制度的目的:為了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保持清正廉潔,防止因親屬關系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制度,主要包括任職回避、公務回避。
2、公務員法關于回避制度的相關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母親在某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孩子報考該局公務員,存在回避嗎?
1、國家公務員有下列親屬關系之一的(母子關系屬于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的親屬關系),必須按規定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 (一)夫妻關系; (二)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2、回避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凡有第二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行政首長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監察、審計、人事、財務等工作。同一行政首長,包括同一級領導班子成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各地區、各部門可以根據本條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任職回避范圍。公務員考試監考需要回避嗎?
如果有回避事由的,公務員考試監考需要回避。
回避制度是公職人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保持清正廉潔,防止因親屬關系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制度,主要包括任職回避、公務回避。
從公務員有關規定中我們知道,“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會涉及到任職回避問題。
前兩種關系我們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具體又包含了哪些呢?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一般是指沒有直接血親關系,但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
公務員回避制度與職級并行規定沖突嗎?
不沖突。公務員回避制度是指進行行政處罰時或者參與辦案時須執行回避制度。而職級并行是國家對工作年限長但沒有級別的公務員的一種工資激勵機制。二者是兩回事。
公務員考試應回避親屬關系指的是什么?
參照《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是指:⑴夫妻關系;⑵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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