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20年的宅基地糾紛(超過20年的宅基地糾紛案例今日頭條)
繼承法中提到被繼承人死亡超過20年不得再提起訴訟分割遺產(宅基地房屋)人民法院一般會支持這個規定嗎?
被繼承人死亡超過20年不得再提起訴訟分割遺產,人民法院不會支持這個規定。因為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實施后,取消了這項規定。新的規定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并且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二十年有爭議宅基地怎么處理
先進行協商、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進行行政裁決。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處理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后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宅基地糾紛而且是被人占了二十幾年的能找回來嗎?
看來說你可能找不回來啦,人家已經說不定都辦了那個宅基證了,你呢?
您的案件主要問題就是委托權限的問題,您前老板是受托人,再次委托您去辦理賣房的事宜,從委托的角度上而言,您前老板委托您去賣房,是要征得房主同意的。
根據民法通則第68條和合同法第400條的規定,代理人轉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代理人應當在事后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在委托法律關系中,是基于信任而產生的,所以,就出現了再次委托第三人行使權力時,就要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即房屋的同意)。
其次,結合您的案件,中介也存在一定過錯,因為簽訂合同時,中介應該審查您是否具備簽訂合同的權利。
最后,要注意的是當初將合同帶給房主后,房主對合同并沒有提出異議,那么,是不是代表承認了您具備委托資格的情形,需要結合很多情況確認。
一般情況下,律師都是根據書面的材料,結合當事人口述的情形,分析出不同的結果情況下,應該承擔什么責任,這不是通過網絡咨詢就可以判斷出來的,建議您帶齊材料咨詢專業房產律師。
己建房20年以上的宅基地出現糾紛民法通則怎樣解釋
涉及《民法通則》、《物權法》規定的相鄰權關系,不動產相鄰各方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否則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見:1、《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2、《物權法》第八十四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八十五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八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條 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超過20年的宅基地糾紛怎么辦
超過20年的房產確權糾紛法院能立案,確認之訴不會因時間長,法院不予立案,民訴中的時效問題,不適用確認之訴。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與被告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訴。1、當事人只請求法院確認其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并不要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某一民事義務。2、確認之訴所要確認的民事法律關系必須是現存的,只是當事人對這現存的民事法律關系是存在還是不存在,或者存在的范圍有爭議,才能請求法院對其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3、當事人之間沒有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之爭,法院的裁判不存在執行問題,當然,法院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做出確認,也就是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實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測,與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機制,依法公開土地管理信息。
20多年前老房子賣了,沒有過戶,宅基地還是我們的!現在要拆遷了?我們可以向對方要一些補償嗎?
可以,首先相關法律規定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除另有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法律分析
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另有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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