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資金多少(實際資金成本怎么算)
注冊資金3000萬實際需要多少錢
100萬。注冊資本3000萬,但實際繳才100萬,是新公司法的已經作了修改,企業注冊資本釆用認繳制,以前注冊資本3000萬,一定要實繳3000萬且要驗資,現在釆用認繳制,可以先認繳100萬,先付100萬司公基本戶,作為實繳100萬元,以后陸續可以再繳資本金。

注冊資金300萬實際需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實際就是300萬人民幣;
第一,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第二,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注冊資金200萬,實際資金多少
【法律分析】:多少都可以,看具體的實際情況。我國在注冊公司時實行認繳制,即申報的注冊資本可以不一次性交納,在后期可以根據條件分批次繳納,因此,200萬注冊資本的繳納方式可以根據自己注冊公司的實際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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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注冊資金1000萬實際需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注冊資本1000萬而實際繳納不一定是1000萬,法律上強制性要求的注冊資本數額與實際繳納資本概念不同,但兩者在金額上最終是相等的。實際繳納可以按照注冊資本標準一次全部繳清,也可以在某段時間內可能小于注冊資本,分期交齊。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公司設立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股東或者發起人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公司設立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
第八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股東或者發起人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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