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侵權責任(產品侵權責任是有過錯還是無過錯)
產品侵權無過錯責任是什么意思
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規定,產品責任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亦稱客觀責任原則、危險責任原則、嚴格責任原則。無過錯歸責原則是民法歸責原則中的一個特殊原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侵權責任是指哪些
產品侵權責任的內涵是: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等人員,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而依法應承擔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第一千二百零五條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產品侵權責任產品侵權責任由誰負?
根據民法典產品責任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第一千二百零四條
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產品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是什么
產品侵權責任構成要件是:
1、侵權行為:即產品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損害后果:即該產品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
3、因果關系:即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相當因果關系;
4、過錯: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銷售者承擔過錯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產品侵權責任包括哪些?
1.產品質量不合格。產品質量不合格即該產品存在缺陷。
2.不合格產品造成了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產品缺陷致人損害的事實包括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等。
3.產品缺陷與受害人的損害事實間存在因果關系。損害事實應當是由該缺陷產品所致,否則生產者或銷售者不承擔責任。產品缺陷致人損害,產品制造者與銷售者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即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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