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民法典的目的(設立民法典的目的)
制定民法典的意義
《民法典》的頒布是新時代中國立法進程的重大工程。《民法典》的編纂與出臺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進程中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具有重大意義。《民法典》的頒布是中國立法進程的重大工程。《民法典》的編纂與出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進程中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具有重大意義。《民法典》的頒布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guī)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guī)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chǎn)權利。同時,有關政府機關、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拓展資料:《民法典》的頒布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必由之路。民法是權利法。以人民為中心,就要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人民的權利。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主要體現(xiàn)在內容各異的權利當中,人民的權利得到了實現(xiàn)、維護和發(fā)展,其根本利益也就得到了保障。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jīng)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
民法典制定的目的和任務是:()請選擇:A.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B.調整民事關系?
民法典制定的目的和任務是: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jīng)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民法典是以規(guī)范平等主體之間司法關系的法典。以條文的方式來規(guī)范各種法律行為、身份行為,被人們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它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民法典重在保護民事權利,從合同簽訂、公司設立、繳納物業(yè)費、離婚等民事活動,都涵蓋在民事法典范圍。
民法典制定的目的和任務是
一、民法的任務
明確了民法的地位和性質,對于民法的任務也就可以隨之迎刃而解。
(一)彰顯私權
民法是以權利為本位的部門法。如果說憲法是一部公民基本政治權利的宣言書,那么,民法的主要任務則是彰顯私權;如果說憲法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明確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與國家公權力之間的關系,那么,民法則是一部明確公民具體私權利的宣言書。
民法為私權提供基本的保障。所謂私權,是指作為一個人應有的屬于其個人的權利。其中主要是人身權、人格權和財產(chǎn)權。它們是民法上最重要的民事權利,并首先主要由民法予以規(guī)定和保護之。尤其人格權,是享有其他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基礎。民事權利中的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等,人格權一般被認為是基本的人權,民法就是一部國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保障人權(私權)是民法的基本任務。
當前的民法典編纂是在官方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jīng)形成”的基礎上開展的,這使其處于顯著不同于制定《民法通則》乃至更久遠的民事法律制定時的歷史背景下。新中國成立以后,立法者認為,中國民法典編纂的最大障礙是當時經(jīng)濟社會,尤其是經(jīng)濟體制的不完備、未定型與探索性,難以穩(wěn)定與持久地擔當統(tǒng)一民法典的社會基礎與規(guī)范來源,民事立法要防止“閉門造車或束縛群眾的手足”。故而,長期以來,民事立法主要圍繞各歷史時期經(jīng)濟社會中心任務和人民群眾急需解決的問題,逐步總結地方與群眾經(jīng)驗,在經(jīng)驗逐步定型的基礎上,遵循“由簡到繁”、“由通則到細則”、“由單性法規(guī)到成套法律”的“經(jīng)驗主義”的路徑,分散形成民法制度體系。
民法典的立法目的
《民法典》第一條對本法的立法目的做出了規(guī)定,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jīng)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第一章基本規(guī)定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jīng)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
宣傳民法典的目的和意義
宣傳民法典的目的和意義: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jīng)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民法典》宣傳,讓全社會全面了解《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基本要求,知曉《民法典》的具體內容是全面貫徹實施好《民法典》的前提和基礎,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xiàn)和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任務。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立法目的】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jīng)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

我國為什么需要制定民法典
我國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民法典的必要性又顯現(xiàn)出來,制定民法典的條件更加充分。加快制定民法典,使民法典成為鞏固改革開放成果和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法律工具。
1、制定民法典是實現(xiàn)民法科學化的需要。
2、制定民法典是實現(xiàn)民法科學化的需要。
3、制定民法典是富民強國的需要。
4、民事立法不僅描述社會,更應引領社會發(fā)展。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編纂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黨和國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種原因而未能取得實際成果。
1979年第三次啟動,由于剛剛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條件尚不具備。因此,當時領導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立法工作的彭真、習仲勛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八十年代初決定按照“成熟一個通過一個”的工作思路,確定先制定民事單行法律。
現(xiàn)行的繼承法、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就是在這種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進行了一次審議。經(jīng)討論和研究,仍確定繼續(xù)采取分別制定單行法的辦法推進我國民事法律制度建設。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wǎng)—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wǎng)—人民日報大家手筆:我們?yōu)槭裁葱枰穹ǖ?/p>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共產(chǎn)黨新聞網(wǎng)—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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