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是侵權行為(什么情況算是侵權)
什么是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后,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規定哪些行為就算侵權行為
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權益的就是屬于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兩類。特殊侵權行為報擴包括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造成的侵權行為、產品質量責任、地面施工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物件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怎么樣算侵權
【法律分析】
侵權的認定標準是:
一、行為人有損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二、行為人主觀方面存在過錯;
三、造成了被侵權人權益損害的事實;
四、行為人的侵權行為與被侵權人的權益損害有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什么是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后,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哪些行為算是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侵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等平等民事主體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的行為。侵權行為一般以過錯為歸責原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情況下則適用過錯推定或無過錯歸責原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什么是侵權?
侵權行為是一種行為人實施的過錯行為。在國外學者關于狹義的侵權行為的各種觀點中,比較典型的是三種學說:
一是過錯行為說。該說,從行為的角度揭示侵權的概念。持此種觀點的學者認為,侵權行為是一種過錯。英國學者福萊明指出: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過錯,而不是違反合同,對這種過錯,法院將在一種損害賠償的訴訟形式中提供補救。
二是違反法定義務說。該說主要是從違反法律義務的角度來界定侵權行為的概念。例如,英國著名學者溫菲爾德從清水行為與違約行為相區別的角度,給侵權行為下了一個公認為最完備的定義。他認為:侵權行為的責任系由違反法律事先規定的義務引起,此種義務針對一般公民而言,違反此種義務的補救辦法,就是對未清償的損害賠償訴訟。
而廣義的說,侵權行為是產生責任的根據,但侵權行為不僅僅是因行為人的過錯而導致的侵權行為,還包括基于法律的規定而產生的責任。從廣義上來理解,侵權行為不僅包括過錯行為責任,還包括行為人,根據公平原則產生的責任和無過錯責任,這種責任也是法律制度規定所產生的?!睹穹ㄍ▌t》第106條第2、3款的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等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規定看來,既包括了因過錯產生的責任也包括非過錯責任。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