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案例(勞動合同糾紛案例)
2022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例有哪些典型案例
一、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案例有哪些情況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違約糾紛 承租人違反 租賃合同 約定,長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 房屋租賃糾紛 中最為常見的一類糾紛。這一類糾紛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沒有與承租人簽訂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這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此外,合同中對租金約定不明確還有市場價格的變化也是很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的規避措辭。 2、房屋損害侵權糾紛 這類糾紛是指承租人在租房期間由于不按約定合理使用房產,給出租人帶來房產財物損失的糾紛。當然,也有可能是 房屋租賃 期間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3、人身財產損失糾紛 這類糾紛常常是由于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遭受了財產損失,比如遭竊,因此承租人主張出租人沒有妥善盡到防護責任,雙方在責任劃分上意見不一致而引起的。 4、承租人 擅自轉租 房屋糾紛 實踐中,有的承租人以盈利為目的,在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后,又將 房屋轉租 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以致房屋的出租人利益受損,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是十分常見的。 5、裝修費、修繕費分攤的糾紛 房屋租賃關系特別是用于經營的房屋租賃關系建立后,承租人裝修房屋期間常常會發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 解除合同 的情況,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攤銷的裝修費用的處置糾紛。 6、房屋出售的優先權糾紛 我國法律規定,房屋在租賃期間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視這一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有的是故意剝奪承租人的這種優先權,因而產生糾紛。 7、變更房屋用途糾紛 這種情況一般是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將原出租房改建使用,對房屋的損害比較大,而房屋租賃承租人又認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權,引發的糾紛。 8、單方解除 合同糾紛 房屋租賃合同 的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況下是無奈之舉,但也有一些當事人為了更大的利益寧可損失較小的利益而故意單方面毀約解除合同,從而引發了糾紛。 二、什么是房屋租賃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 房屋所有權 人)將 房屋出租 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 違約責任 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6868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關于 租房糾紛 問題的典型案例廣大群眾可以進行詳細地了解,便于在與此類似的情況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知道如何申請 訴訟 。同時在租房的過程中雙方最好通過簽署 租房合同 來解決相應的糾紛問題,切勿通過口角或者武力來解決問題。否則雙方都將會受到法律責任追究。

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案例
近日,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糾紛新聞發布會,同時向公眾發布了8件典型案例。據發布會信息,2015年以來,連云港兩級法院共受理涉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糾紛400件。其中2016年受理19件,2017年同比增長了468%;2018年又同比增長了51%;2019年1至9月份,兩級法院就已經受理此類案件達一百多件。此外,連云港兩級法院今年以來連續舉行兩場全市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法律培訓活動,參訓人數達到近500人。該院還與連云港市房地產經紀協會以及多家房地產經紀機構共同召開座談會,對房地產經紀行業市場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同時,連云港中院利用司法公開平臺,將典型案件的庭審向全社會進行直播,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介機構現場旁聽庭審,通過各類媒體發布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糾紛的典型案例,進行普法宣傳,形成全社會共抓、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案例分析
這是一個典型的因業主直接發包工程導致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的案例。本案的事實是清楚的,爭議焦點在于B單位是否負有總承包管理責任。
已經明確的事實:
1、業主直接發包玻璃幕墻工程并與C公司簽訂施工合同;
2、B公司收取了總包管理費;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導致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
對于焦點問題即B單位是否負有總承包責任的判定:
1、BC公司之間沒有合同關系,且總包管理費由A單位支付,從這一點事實可以認定C單位不對B單位負有合同責任,而是直接對A單位負責;
2、AC單位玻璃幕墻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了B單位履行施工配合義務,這一點并不合法,因為合同雙方非經同意無權設定第三方權利義務;
3、如B單位按照AC單位的施工合同約定收取了總包管理費,應認定其已經認可并同意AC單位為其設定的權利義務,從而以事實履行構成三方之間的特殊合同關系;
4、值得注意的是,AC單位的施工合同設定B單位義務為:履行對玻璃幕墻專業工程項目的施工配合義務,而是“施工配合義務”與總包管理義務是兩個不完全一致的概念,前者只負責配合施工工作,后者不僅要配合施工還要負責總承包管理,更要承擔總承包責任;
5、AC單位設定A單位支付和B單位收取的是“總包管理費”,與AC設定并經B單位同意認可的對應義務“施工配合義務”相對應,兩者的表述出現差異,應認定“總包管理費”是費用,而“施工配合義務”是B單位的合同權利義務和責任。
綜上,如非因B單位履行“施工配合義務”過錯,B單位不承擔總承包管理責任,因該責任于B單位同意認可的AC單位有關其義務的條款沒有設定。因此,應當裁決如下:
1、裁定C單位承擔工期延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2、裁定由C單位承擔質量返修義務,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3、裁定由C單位承擔本案訴訟費和財產保全費用,駁回對B單位的該項訴訟請求。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C單位作為業主直接發包的施工人工程延期和質量問題,B單位可以就此向A單位提起施工索賠,索賠內容包括:
1、要求其順延施工工期;
2、要求其承擔工期延誤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
3、要求其責令C單位返工,以符合工程施工和設計標準;
4、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特別提醒:如果B單位收取“總包管理費”的收據上寫明的也是總包管理費,再加上A單位很容易找到B單位工作中的所謂“總包管理活動”,那就另當別論了。
物業管理合同糾紛案例有哪些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由包括:
1、物業糾紛的矛盾焦點就是物業費問題;
2、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業主正常生活引發糾紛;
3、物業服務具有特殊性,對于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適用難以界定引發的糾紛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條
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于業主的服務承諾,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常見的合同糾紛有哪些,發生合同糾紛怎么辦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主要種類:一、合同效力糾紛1.無效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無效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2.有效合同糾紛,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包括合同訂立后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及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絕大多數合同糾紛為有效合同糾紛。二、口頭和書面合同糾紛1.口頭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口頭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2. 書面合同糾紛 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書面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三、國內和涉外合同糾紛四、有無名合同糾紛這是從合同名稱是否法定角度來對合同進行劃分。合同法具體規定名稱的合同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則為無名合同。五、標準和非標準合同糾紛除上述五種劃分合同糾紛的方法外,還有從其他角度進行劃分的,如可劃分為合同訂立糾紛、合同履行糾紛、合同變更糾紛、合同轉讓糾紛、合同終止糾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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