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罪是什么意思(侵權侵的是什么權)
侵權罪是民事還是刑事?
這要看具體情況,一般來說,數額不大由民法調整,是民事侵權。如果數額較大,違法所得在三萬元以上的,就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是要受到刑法懲罰的。一般來說著作權是屬于民法的,主要都是民事糾紛,除個別影響社會安定等案件以外都是民事糾紛。
法律分析
侵權行為屬于民事法律行為。侵權是指致害人違法其法定的義務,侵害他人絕對權或者受到法律保護的利益。侵權行為將引起侵權責任這一法律后果,侵權責任的形態有八種:1、停止侵害;2、排除妨害;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賠償損失;6、返還財產;7、賠禮道歉;8、消除影響。在司法實踐中,調整上述侵權責任屬于民事法律范疇。侵權行為不一定就是犯罪行為。1、侵權行為就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并造成損害,違反法定義務,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侵權行為是行為人侵害他人人身和財產的行為。侵權行為,它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以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的行為。2、相關法律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破壞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破壞社會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3、犯罪必定是違法,違法不一定是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罪的定義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這可以從詞源學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在英語中,“侵權行為”一詞稱作“tort",來源于拉丁文“tortus ",原意是指扭曲和彎曲,它也用于將某人的手臂或腿砍掉的情形,此種含義仍然能從德語(jemanden einen Tort antum;Tortur)和法語(aviordu tort;faire du tortous)中找到,以后該詞逐漸演化為錯誤(Wrong)的意思。在法語中,tortum和tort都是來源于拉丁語“delictum",其原意是“過錯”,“罪過”。拉丁語名詞delictum派生于動詞delinqere(偏離正確的道路),意思是一個違法、一個失誤或者一個錯誤。中文的“侵權行為”一詞“最早于清末編定《大清民律》草案時才開始應用。”但是在舊中國民法中對侵權行為的概念卻缺乏明確的界定。 (詳見百度百科詞條--侵權)
什么是公民個人信息侵權罪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該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侵權是什么意思
侵權是指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
侵權行為的分類:
(1)按構成要件分
一般侵權行為:指行為人基于過錯直接致人損害,因而適用民法上一般責任條款的行為。
特殊侵權行為:行為人雖無過錯 但依民法特別責任條款或民事特別法應承擔責任的行為 。
(2)按侵害對象分
侵害財產權行為:包括侵害物權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行為。
侵害人身權行為:包括侵害他人身體和心理的行為。
(3)按致害人的人數分
單獨侵權行為:致害人僅為一人的侵權行為。
共同侵權行為:致害人為二人以上的侵權行為 致害人應負連帶的損害賠償責任。
(4)按行為性質分
積極侵權行為:指致害人以積極作為的形式致人損害的行為。
消極侵權行為:指致害人以消極不作為的形式致人損害的行為。
擴展資料
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二、侵權民事責任的特征
1、侵權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不是道義責任;
2、侵權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不是刑事、行政責任;
3、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財產責任;
4、侵權責任以補償性為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侵權
商標侵權罪是什么?
侵犯商標權罪是指我國《刑法》所規定的,違反商標
法規,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破壞商標管理制
度,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
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
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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