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咨詢電話(河南稅務咨詢電話)
稅務局24小時人工服務電話
稅務局的24小時人工服務電話是12366,打了,有語音提示操作,能進行咨詢服務,人工服務。
12366納稅服務熱線”是國家稅務總局為適應加強和改進納稅服務工作的需要,于2001年向國家信息產業部申請核批的全國稅務機關特服電話。
12366納稅服務熱線
是國家稅務總局為適應加強和改進納稅服務工作的需要,于2001年向國家信息產業部申請核批的全國稅務機關特服電話。它具有統一呼叫中心代號,即:國稅局為12366-1,地稅局為12366-2,人工與自動語音相結合,全天侯多功能優質化地提供語音服務。
“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主要服務功能包括:納稅咨詢服務,主要是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征管規定、涉稅信息等咨詢查詢服務;辦稅指南服務。
主要是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發票購領、申報納稅等涉稅事項的程序、手續提供咨詢服務;涉稅舉報服務,主要是為納稅人舉報稅收違法行為等提供服務;投訴監督服務,主要是為納稅人對稅務機關行風、服務質量及稅務人員。
違法違紀行為的監督投訴提供服務。全國有36個省市(國稅21個、地稅15個)稅務系統開通了“12366納稅服務熱線”,并有14個省級稅務機關在部分轄區內開通。
稅務咨詢電話是多少
稅務咨詢的電話,如果是打稅務局的電話的話,普遍的就是把當地的電話的區號加上12366。,現在12366的服務其實還是很快捷方便的,首先基本上前面雖然打進去會有一段語音讓你耐心的聽完,可能是包括每個月的一個超報稅的最后截止日期,其次就會有讓你選擇相關的一個業務的咨詢,按照提示按選擇適當的按鈕就可以進行咨詢了。
另外如果是在當地有自己跟自己的專管員比較熟悉,或者是自己知道一些稅務局的電話的話,也可以直接找專管員,一般專管員會對他們內部的構成比較熟悉,尤其是一些具體的涉稅業務,通過專管員還是很方便的能操作或者是有明確的答案的。
稅務咨詢電話
稅務咨詢電話為12366。
如果遇到稅務相關問題需要咨詢,可以通過12366進行咨詢。現有咨詢方式一共兩種:
一是熱線電話12366:?12366納稅服務熱線自2010年開通以來,本著“用心傾聽、真誠服務”的宗旨為納稅人提供規范優質納稅咨詢、涉稅查詢、投訴舉報等服務,已經成為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的重要手段和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社會各界相互溝通的重要橋梁。
二是網絡網站:12366納稅服務網站主要包括自助、互助、稅助的納稅咨詢,公開和個人的涉稅信息查詢,線上點播、直播、報名和線下培訓相結合的納稅人學堂,網上辦稅和多種辦稅輔助的辦稅服務,違法舉報、納稅投訴、在線調查、在線訪談的在線互動,以及其他納稅服務功能。
深圳稅務局電話
深圳市稅務局的咨詢電話:0755-83878982。深圳市稅務局的納稅咨詢、納稅服務投訴電話0755-12366。
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職責范圍內)、海洋石油企業各項稅收、證券交易印花稅、車輛購置稅等稅收的征收、管理,負責出口退稅等工作。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稅務咨詢熱線12366?
稅務熱線12366工作時間是九點到下午五點。
12366熱線受理范圍如下:
1、國稅系統稅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稅業務的咨詢;
2、國稅管轄范圍的納稅人基本信息等涉稅查詢;
3、國稅管轄范圍的一般稅收違法舉報(包括發票違法舉報、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
4、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5、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效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6、納稅人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侵害其合法權益而進行的投訴;
7、對國稅機關在規范行政執法、提高服務質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見與建議;
8、按規定應受理的其它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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