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優躺侵權案落判(葛優躺侵權案例經過)
葛優躺侵權案二審結果怎么樣?
8月6日,從北京獲悉: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演員葛優起訴藝龍網官微,使用“葛優躺” 劇照的侵犯肖像權案件。
北京海淀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判決藝龍網在其微博賬號針對未經許可使用葛優劇照及照片的行為公開發布致歉聲明,置頂72小時,30日內不得刪除,并賠償葛優經濟損失7萬元,支付其維權合理支出5000元,以上共計75000元。
藝龍網提出了上訴。但二審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藝龍網上訴,維持原判。
葛優躺侵權案二審維持原判 藝龍網賠償葛優7.5萬元
在微博和微信等網絡平臺,各種官微和公眾號文章使用演員劇照制作“表情包”的情況非常普遍,既有照片也有動圖,用以烘托氣氛,吸引讀者。
藝龍網官方微博使用了“葛優躺” 劇照的侵犯肖像權案件。葛優一氣之下,將藝龍網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藝龍網是知名旅游信息服務網站。2016年7月25日,藝龍網在其新浪官方微博號“藝龍旅行網”中發布了“葛優躺”的配圖微博,以圖片配臺詞的形式,在每張圖片中添加臺詞字幕,通過介紹“葛優躺”,代入與網站業務相關的酒店預訂。
葛優認為藝龍網擅自加工和使用其肖像圖片,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極易使眾多瀏覽者及消費者誤認為其為藝龍網代言人,或與該網站存在某種合作關系,使其本人蒙受外界諸多誤解,請求判令藝龍網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和維權合理開支1萬元。
葛優躺侵權案二審維持原判 藝龍網賠償葛優7.5萬元
藝龍網辯稱:“葛優躺”表現了現代人在重壓下的一種慵懶狀態和生活態度,體現其背后的文化現象和內涵。首先,涉案微博發布于該現象成為網絡熱點時,對“葛優躺”的文化內涵加以利用,意在幽默和夸張,并非有意使用葛優肖像進行宣傳和盈利,主觀上無侵犯其肖像權的故意,客觀上不會誤導消費者認為雙方存在代言等商業合作關系。其次,劇照與個人肖像不能等同,兩者之間存在明顯區別,劇照使觀者直接聯想到本人時,該劇照才能等同于肖像。受眾看到“葛優躺”時想到的是其背后的文化內涵而非演員本人,其效果并非肖像性質,與傳統商業使用肖像存在區別,不會使網絡用戶誤認。第三,涉案微博的點贊數、評論和轉發數均極少,且在接到通知后當天進行了刪除,不會給葛優造成巨大影響和經濟損失。葛優所訴賠償金額過高,無合理事實依據。
藝龍網官微使用情況 致歉未或葛優認可
2016年8月1日,葛優通過公證證實上述微博在7月25日發布如下內容:“不經歷周一的崩潰,怎知道周五的可貴。為了應對人艱不拆的周一,小藝爆出葛優躺獨家教學,即學即躺,包教包會!”
該微博共使用7幅原告葛優圖片共18次,文字內容包括直接使用文字和在圖片上標注文字,除第一張不是劇照,為原告個人身著西服給其他企業代言的照片,其余均為劇照,最后幾張圖配了大床、浴室等酒店背景,微博后附“訂酒店用藝龍”的文字,并附二維碼和藝龍網標識。該微博被轉發4次,評論4次,點贊11次。同年8月18日,藝龍網收到葛優律師的通知后刪除了上述微博。
2016年12月7日,藝龍網自行在其微博發布致歉信,內容為:“真誠向人民藝術家葛優先生致歉。葛優老師是喜劇界瑰寶,給當代人塑造了太多形象,讓小編銘記于心。小編微博使用過葛優躺圖片,給葛優老師造成困擾,在此誠摯的道歉。招來官司實非小編所愿,實屬對葛優老師的個人崇拜猶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一發不可收拾。小編以后一定嚴格控制自己的情緒,將對葛優老師的崇拜之情放在心里不再炫耀。21世紀什么最貴?服務。藝龍將繼續給消費者帶來最舒適的服務和享受,借用葛優老師的一句經典臺詞:帝王般的享受,就是把腳當臉伺候著。Fighting,fighting!”,該致歉微博轉發24次,評論197次,點贊58次。
法院認定藝龍網的使用行為構成侵權。
關于賠償數額,葛優所訴較高。法院綜合考慮以下情節,對賠償數額酌情認定:
1.葛優為著名演員,公眾對其關注度較高。
2.藝龍網為有一定規模的知名網站,其官微的使用行為提高了網絡用戶對其微博的關注度。
3.藝龍網微博的關注人數雖高,但從涉案微博的點贊、評論和轉發數量看,涉案微博的閱讀量一般,影響范圍有限。
4.藝龍網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進行了刪除,并表達與葛優協商解決糾紛的意愿。
5.涉案微博對“葛優躺”劇照的使用,確實不同于直接使用葛優個人照片的情況,與傳統商業直接使用名人肖像進行宣傳的行為存在區別,一般不會使網絡用戶誤認葛優為藝龍網產品進行了代言。
6.因涉案圖片大部分為劇照,本案判決僅涉及葛優個人的肖像權,應為劇照權利人留有部分賠償份額。
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判決藝龍網在其微博賬號針對未經許可使用葛優劇照及照片的行為公開發布致歉聲明,置頂72小時,30日內不得刪除,并賠償葛優經濟損失7萬元,支付其維權合理支出5000元,以上共計75000元。
藝龍網提出上訴,二審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葛優躺侵權案落判 以后葛優躺表情包不能隨便用了
剛過完春節,相信很多朋友的假期綜合癥還沒有消退,一邊無心工作,一邊只想葛優躺發呆。但是,這個葛優躺,現在說來可是有點危險的。近日,關于葛優躺侵權案落判,二審被駁回,法院判處涉案公司賠償葛優7.5萬元的賠償,還要公開道歉。

葛優躺侵權案落判了嗎?
經常用表情包的網友們,肯定對葛優的這張表情包不陌生。葛優在《我愛我家》中扮演的紀春生,因其懶散地躺在沙發上而被網友截圖廣為傳用,“葛優躺”甚至一度成為 2016 年的網絡熱詞。
事實上,明星表情包在網友中的應用都非常普遍,比較典型的如爾康表情包、葛優躺、岳云鵬等。本來只是網友用于網絡表達的一種有趣方式,但一旦被商用,其性質則完全不同。
近日,“葛優躺”侵權案終于落判,藝龍網公司因擅自發布含有“葛優躺”圖片的微博并將其用于商業宣傳被判侵權,北京一中院判決其賠償葛優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7. 5 萬元并賠禮道歉。
所以,大家以后用表情包可要小心了,特別是藝人肖像可不能亂用了,一旦商用將面臨巨額賠償。
旅行社擅用葛優躺發廣告被判賠4萬元,判決的依據是什么?
法院認為,康輝旅行社構成對葛優肖像權的侵犯,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而且由于葛優是公眾人物,有著一定的知名度,考慮到商家將其肖像進行商業宣傳,旅社的宣傳效果以及宣傳規模判處旅社向葛優賠付4萬元,站在公民的角度,我認為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無論是公眾人物還是普通的的肖像權都應該受到保護,否則被商家利用的話極有可能會誤導消費者認為該藝人與該商家有著合作,誤導消費者進行消費,所以面對這種情況當事人應該趁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相信對法律比較感興趣的朋友對于肖像權應該有著一定的了解,肖像權是非常公民都擁有的權力,而且對于個人而言非常重要,如果自己的肖像權被他人侵犯的話,我們應該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藝人葛優的肖像被一家旅社侵犯了,該旅社在公眾號發布的文章有大量篇幅都利用了葛優的“葛優躺”形象,最終法院判決該旅社向葛優賠付4萬元,下面我們就來聊一聊判決的依據是什么。
一、由于該旅社在葛優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盜用了葛優的圖片進行宣傳,這屬于侵犯了葛優的肖像權。
該旅社使用葛優的圖片進行宣傳,完全是在葛優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所以侵犯了葛優的肖像權。
二、濫用他人的照片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需要根據產生的影響接受相關的處罰。
濫用他人的圖片會對他人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情節嚴重的話還需要接受刑事處罰,而且還有可能會誤導消費者。
三、這件事情也告誡某些商家在進行宣傳的適合需要把握尺度,不要試圖利用名人效應誤導消費者。
葛優對于這件事情的處理是非常明智的,及時處理才能最大的避免損失,這件事也告誡了部分商家不要投機取巧。
你對于侵犯他人圖片的后果還有哪些了解?歡迎來評論區與我交流。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