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2021年新規樓頂漏水(新民法典2021年新規樓頂漏水費用如何出)
民法典來了樓上漏水找誰
法律分析:樓上漏水找樓上業主,樓上住戶對自己的專有部分承擔義務,同時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因此應當由樓上業主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水管漏水新規
一、發現漏水后,該怎么處理?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并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
2、進行協商,可先找小區物業或社區,在他們陪同下找樓上的鄰居,要求補漏并賠償。
3、若協商不成,則可邀請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公正。同時對于損失的賠償范圍,建議能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等待有結果后,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對于漏水造成的損失,該如何索賠?
找樓上業主。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則要求樓上住戶及時查找漏水原因并進行維修,給樓下住戶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 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物權法關于房屋漏水的規定
物權法屋頂漏水誰負責?
《物權法》于2020年12月31日終止,由《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正式代替。
要看造成滲漏的原因,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造成的,則由開發商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注意屋頂漏水的質量保證期限是5年)。如果是業主造成的,則依法應當由樓上的業主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2021年民法典頂樓漏水怎么辦?
2021年民法典頂樓漏水,這需要找 施工人員來進行防漏水 這樣的情況屬于工程的質量問題 ,所以需要找售樓處的施工人員,讓他們來進行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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